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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读后感的作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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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读后感的作文10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最近,我读了著名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童年》,读完这个本书我深受感触,久久不能忘怀。

故事主要说了,高尔基既艰苦又黑暗的童年,十分形象的反映出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平民的生活情况和当时政府的***,还有当时人们那丑恶的心灵。

我对这本书最深刻的是“我”为了买三本书看,没有经过母亲的同意就拿走了钱。事后,不但遭到母亲的打骂还被他人误解成小偷。通过这件事情体现出“我”很热爱读书,渴望知识的强烈愿望。相比之下,当下的我们生活在物质丰富的年代,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无忧无虑。阅读书本有很多途径:购买、借阅。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现在拥有这么好读书的条件和环境。

高尔基有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就是呼吁我们要多读书。因为读书不但可以丰富知识还可以提高阅读和理解能力。读书让我学会思考,读书使我的精神更加丰富充实,所以我们要珍惜,努力读书吧!即使物质贫乏,读书可以让人精神得到富足,也可以改变人的命运。

《童年》告诉我们即使在条件困难下,我们也要坚持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每个孩子都是一颗花的种子,只不过每个人的花期不同。有的花,一开始就会很灿烂地绽放,有的花,需要漫长的等待。不要看着别人怒放了,自己的那颗还没动静就着急,相信是花,都有自己的花期。细心地,呵护自己的花,慢慢地看着长大,陪着他(她)沐浴阳光风雨,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也许你的种子永远不会开花,因为他是参天大树!

春日的午后,坐于树荫下,我捧起《从外星球来的孩子》》,看胖头从无所事事,到最后宝宝和胖头来到了大剧场站上了舞台唱歌、弹琴,他们受到了热烈的掌声。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爸爸笑猫坚信孩子胖头终究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学会等待。等待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积极发现的过程。胖头的品质、智慧、浅能,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得以显现。这种显现,往往稍纵即逝,笑猫有灵动的心与锐利的眼光,善于于无声处听即将响起的惊雷。最终胖头成功,实际也是笑猫的成功。

笑猫陪着胖头到宠物学校学这学那,最终选择钢琴,并为最后的成功准备了充足的条件,看笑猫爸爸不急不躁的等待孩子成功,并一直鼓励孩子,相信孩子。

给孩子自由是必须要做的。只有拥有了自由的孩子才能发展自己该发展的能力,体验该体验的感受,才能做回他自己,为他自己的人生负责。给他自由的方式就是放手,让他去大胆尝试。

笑猫带着胖头到宠物学校学习,从钻圈到钢琴,到最后引导孤独症孩子成为一个音乐天才。笑猫一直陪着胖头,看他慢慢的成长,一天天的长大。并一直相信自己的孩子会成为优秀的孩子。胖头的先天条件不如三宝和二丫,但笑猫一直在为胖头感到骄傲和自豪。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笑的力量和执着的精神。也让我明白了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就一定会成功。笑一个吧,让我们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去追求美好的未来。

我为你喝彩!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教训》的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教训》,《教训》的读后感作文。这篇文章内容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十多年前,主人公只有二十来岁,他骑自行车出去办事。回来的途中公路上迎面驶来一辆部队的吉普车,车后有个挂斗,挂斗中还有一头肥胖的大活猪,吉普车还没走多远,肥猪从挂斗中跳了出来,翻了个跟头,摔呆了,一动不动,就停在主人公面前,可是吉普车没有停下来,开走了。主人公见四周没有人,心一动,解开自行车上的棉纱绳系在猪脖子上,猪乖乖地跟着走,可是主人公嫌太慢,就把绳子系在自行车后坐上,骑得飞快,生怕部队的吉普车追上来,谁知正在这时摔呆的猪清醒了过来,猛地蹦跳起来,没命地挣脱绳子,顿时车翻人倒,主人公的头破血流,正在这时部队的吉普车又开了回来了,看见猪被绳子牵住了,又看见了主人公这个受伤的样子,误以为主人公是抓猪受的伤,二话没说把他送入了医院,还表扬了主人公一番。主人公自庆――幸好没有让部队知道我牵猪的目的.回到村中,邻居们都表扬主人公英雄事迹。回到家中,父亲就问:“抓个猪会成这样?” 主人公知道瞒不过父亲,于是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亲,读后感《《教训》的读后感作文》。过了一会父亲说:“你跌成这个样子,但是换来的是皮肉之苦,是大辛;如果把猪牵回家,部队寻上门来,把猪要回去,影响了名声,名声的教训是小幸;而你把猪牵回来吃了,没有人知道,没有教训那就是不幸!”我想这个父亲做得很好,他不包庇儿子,还对他说了许多道理。但是主人公做得不对,好逸恶劳,还想私吞保护祖国战士的猪。还见利忘义,别人错误地表扬他,他也不告诉他人。不过庆幸的是他有一位明智的父亲,使主人公明白了人不懒,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每一天都活得心安理得,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这样一个道理,这样一个教训,所以这个教训,不仅仅是对主人公而言,而是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很好的启迪。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本书让我收获了许多的知识,里面写的是说,从不同的思维里,有着不同的想法。本书分为十辑。第一辑:另类思维。第二辑:管理艺术。第三辑:理财致富。第四辑;人生智慧。第五辑:爱是首要。第六辑:仁者无敌。第七辑:相信自己。第八辑;成败得失。第九辑:小中见大。第十辑:感恩生活。

我讲的是第一辑里的超级思维:一个刚退休的老人回到老家-在一个小城买了一座房住下来,像在那儿宁静的打发自己的晚年,写些回忆录。

刚开始的几个星期,一切都很好,安静的环境对老人的精神和写作很有益,但有一天,三个半大不小的男孩子放学后开始来这里玩,他们把几个破垃圾桶踢来踢去,玩的不亦乐乎。

老人受不了这些噪音,于是出去跟年轻人谈判。“你们玩得真开心,”他说,“我很喜欢看你们踢桶玩,如果你们每天来玩,我给你们三人每天一块钱。”三个小青年很高兴,更加起劲地表演他们足下功夫。过了三天,老人忧愁地说:“通货膨胀使我的收入减少了一半,从明天起,我只能给你们五毛钱了。”

小青年们很不开心,但还是答应了这个条件。每天下午放学后,继续去进行表演。一个星期后,老人又愁眉苦脸地对他们说:“最近没有收到养老金汇款,对不起,每天只能给两毛了。”

“两毛钱?”一个小年青脸色发青,“我们才不会为了区区两毛钱浪费宝贵的时间为你表演呢,不干了!”

从此以后,老人过上了安静的日子。老人退休前,是一件单位的工会xx。

工资福利是刚性的,只会涨,不会跌,加之年轻人的逆反心理,老工会巧妙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如果不是这样的拐弯抹角,而是直言相斥,那些孩子们则会更加调皮难缠。他就不会有安静的日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就算彼此接触过了,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像信那样可以留着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

这本小说的结尾我很喜欢,一个人饿着肚子躺在床上,,听着钟声落后地敲,后悔,回顾着几个小时前的事,那个每个小时慢7分钟的钟,真是讽刺。

我本来还以为方鸿渐会遇到唐晓芙,故事却这样戛然而止。后来觉得即使遇见了,结局也还是这样,人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毫无目的,毫无计划地活着。甚至觉得什么都还可以补救。记得曾经有个产品的广告语:“抓住不能再来的时间”。

我们都是被困围城的孩子。逃出去并不一定是最好,出去了,你依旧会因某种原因重新回来,厌烦了,就又出来了……这样不累吗?我们要好好地想清楚,城里或是城外,再好好地活下去,就像书上说的一样,“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戏,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名其妙。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

《围城》里的比喻也讽刺得有趣,并不亚于《红楼梦》,比如形容王美玉的时:“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刚开始不懂,后来一想,侠客不是爱打抱不平吗?这是在形容王美玉的牙根肉不平呢,诸如此类。

刚读完《围城》的时候,心里真压抑,因为并不是在那个时代,连现在,身边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像书里描述的一样,在围城里……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麦琪是指基督出生时送来礼物的三贤人,是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这篇小说正是说了作者笔下所说的两个像"麦琪"一样聪明的人儿的平凡故事。

德拉为了为自己的丈夫吉姆买一份配得上他的圣诞礼物而每一天积攒着那些零钱,甚至是从店铺的小贩那儿死乞白赖的硬扣下来的,但是即便是这样,却还是只能凑到一块八毛七分,要明白这点钱是绝对不够买上一份像样的礼物的。在这看着一穷二白的家中却有着两样最让这对夫妇引以为豪的东西,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还有就是德拉的头发,透过作者形象的比喻和描述:"德拉的头发能够与示巴女王的珠宝相形见拙;吉姆的金表能够让拥有大笔财富的所罗门王妒忌得吹胡子。"能够看出这两样东西对这对夫妇而言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当作者开始用细节描述去刻画德拉看到自己秀丽的头发,原本晶莹明亮的眼睛却黯然失色时,我开始有些猜到她下一步会干什么了,果然,她快速地跑入一家经营各种头发用品的店,将自己的头发以二十块的价格卖了出去。并且花了两个多小时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后找到了她心目中那个为她的吉姆专制的礼物——一条白金表链。

德拉忐忑地猜想自己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头发不见了之后的反应一边准备好了一切去门口迎接吉姆回来。就在吉姆看到德拉的一刹那他站住了,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像一条猎狗修道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在作者用语言描述写出吉姆难以言明的疑问与德拉不安的解释时,我的心似与德拉同时悬了起来,吉姆真的会因为德拉没有了那一头漂亮的头发而改变了对她的爱。就在这时,笔锋转向吉姆送给德拉的礼物——那是一套德拉向往已久却从未想要占有的与德拉的一头秀发匹配完美的昂贵发梳,但是,佩戴这些装饰的头发却没有了,我开始理解吉姆当时看到德拉的反应为何如此激烈。

而这时德拉兴奋的拿出自己的礼物并让吉姆拿出那块让他们骄傲的金手表时,吉姆却没有照做,说实话我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可转而我明白了,因为他用那块金手表换钱为德拉买了那组昂贵的发梳。这让我不禁赞叹欧亨利式结尾的美妙之处。

也许有人会想,他们两个真是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对方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是现今谁会想他们一样,为了自己最爱的人而放弃了最宝贵的东西呢,他们之所以聪明,就是因为他们明白,在这个世上,有着比物质上更重要和珍贵的东西,就是无形的爱,他们不正是有智慧的`麦琪么!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在如今这个独生子女入云、人人都在乎自身利益的复杂社会里,还存在着一种伟大而无私的爱,它的名字叫做母爱。每一个母亲都给予了自己的儿女无尽的爱,然而,她们的儿女,却永远无法回报那母亲的爱。

本文讲述的是“我”的母亲是个痴呆,生下自己唯一幸存的骨肉后,却被父亲和祖母残忍地剥夺了哺育自己亲生女儿的权利,她用自己无私的爱感化了女儿,但在女儿回报她数月后,母亲却离她而去……

读完本文,我终于明白作者以《心中的苦菜花》为题的用意:那满山遍野的苦菜花,那枝正摇曳在母亲坟前的苦菜花,不正像母亲吗?母亲虽受到非人的虐待,但她爱女之心不变,就像苦菜花,根苦花甜。苦菜花,正是母亲默默无闻的象征,是母亲在天之灵的昭示,是一切都过去了的幻化。也许,除了苦菜花,没有什么最能代表那苦命的母亲了。

此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位同样伟大的母亲。一次地震后,救援人员苦苦搜索,终于找到了第一个遇难者——确切地说是两个。那是一位母亲,她用自己的身体支撑起千斤重的水泥板,为的,就是她身下嗷嗷待哺的孩子。当将他们送到医院时,那位母亲,再也无法挺起腰板,她的背已经畸形,永远保持了那个最伟大、最令人感动的动作,唤起人们对“母爱”这个看似平凡却其实伟大的词语的全新认识。那位母亲的名字,我不知道,到我知道,她的另一个名字叫做——母亲,支持她的伟大力量,是母爱!

天下所有的母亲们,用她们的爱关怀着自己的子女,可谁又能回报母亲那伟大而无私的爱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你向往那无拘无束的冒险生活吗?你想去领略那大自然的神奇美丽吗?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的世界吧!

这本书是大文豪马克吐温撰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我8岁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的。这是一本历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汤姆是个不幸的孩子,幼年父母皆不在人世,住在姨妈家。他怀着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古墓地探险,抓住了一个杀人凶手;去郊游,找到了迷路的朋友,可村民却以为他们被狮子吃了;去荒山冒险,找到了一大堆金光闪闪的财宝。作者用自己对童年的不舍勾勒出一个调皮、聪明、胆大心细的深入人心的角色。

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子。他叛逆,在他的心目中,强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于是,“西班牙海上黑衣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便成了他十分向往得到的头衔;他顽皮,在学校总是惹老师头痛,还用巧妙的方法让别人心甘情愿地帮他背黑锅;他正直,去墓地探险,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拔刀相助,指证出真正的罪魁祸首;他勇敢,去郊游不仅救出了小伙伴佩琪,而且与凶恶的海盗周旋,把他们耍得团团转,最终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价值连城的财宝。汤姆?索亚,一个貌似普通却又不平凡的男生,他不寻常的经历已超过了我们所有人,内心的成熟与他的年龄相比,超出甚远。汤姆不仅是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一个为使我们梦想童年、享受童年、回味童年而生的小精灵。汤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欢乐,美梦便可成真。启示我们,要自由自在地发挥自己的天性,要过着不拘一格的生活,不断磨练自己的意志力,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幻天地。

我印象最深的是索亚的这样一句话:“让课本、作业见鬼去吧,我们去野营!”是啊,我从中看出汤姆并不是个书呆子,他向往那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冒险生活,他坚持“实践出真知”,这就应验了一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啊!这种精神实在是难能可贵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我的心情感到沉重,一丝淡淡的忧伤——童年一去不复返,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不管人、物,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其中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读完此书,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现在,我已经初一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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