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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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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合集六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人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看,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文学创作。后来双目也失明了,这对于已经个瘫痪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沉重的负担啊!可是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写出来小说《在暴风雨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地有点留下了眼泪,保尔这养一个普普通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

对于困难意志薄弱的人掉头就跑。然而意志坚持的人却勇往直前,成功自然属于后者。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崎岖与坎坷,有些人会束手就擒,而有些人就会勇敢拼搏。拿出一种精神勇往直前,我们就会见到光明。

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还需要一种等待,一种忍耐,没有十年磨砺的精神,没有坚持不懈的耐性,怎么成才?

有位哲学家曾说过:“苦难是一所学校,有些人的生命之所以伟大,都来自他们所承受的困难,最好的才干往往是烈火中是锻炼出来的。”苦难能磨练人的意志,能激发人的潜能,是他折射出更辉煌的人格魅力。然而保尔就是最好的例子。

现在的我们数的就是条件最好了,在优越的环境下长大的我们没有了吃苦的意志,殊不知一个人要有所成就,能够担当大任必须先经受磨难,接受各种考验,具有不屈不饶的精神,才能成功。爱迪生的那句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有经得住苦难的磨练,才能取得成功。

作为新一代青少年的我们,只要谈谈实施的走好每一步就是一个目标,哪怕是很小很小的目标,只要去坚持你就会受益终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是阳光姐姐根据读者来信,经过虚构加工写成的“真人假事”。读完这本书,让我受到很多启发。

书中的主人公叫黄金鑫,他刚刚转学到一个有很多“聪明孩子”的班级,他反应慢、动作也慢;所有的功课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一开始,在同学和爸爸的眼里,他就是一个“笨小孩”。可是后来,他听了俞敏洪叔叔的演讲,黄金鑫从此改变了。

俞敏洪叔叔,大家都知道,是“新东方”学校校长。俞叔叔自己说儿时“非常笨”,小学上学时,其他同学在当天就能背完新学的课文,而他却要背上成百上千次才能背熟;就连高考也是连着考了三年才考上的。但是,对于这样遭老师白眼的“笨”事,俞叔叔却发现了“好处”。因为背诵的快,遗忘的也快。他由于背了无数次,所以课文烂熟于心,不容易遗忘。到了期末考试,别人在重新背课文,他却不用花太多时间复习,就能轻松自如地应对考试。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少数人是天才,大多数人是地才。地才就是不怕吃苦,一直向着目标努力的人。” 说这句话就是俞叔叔。黄金鑫从此得到鼓舞,增强了自信,在学习、做事上开始努力动脑筋,也变得越来越聪明。

其实,现在的我,和起初的黄金鑫一样,三门功课至少有三分之一没学好。特别是数学,每次考试都不能取得好成绩,弄得我很沮丧,甚至觉得自己“很笨”。老师帮我分析,说我有两大弱点:No.1数学里的计算准确率不高;No2.遇到难题不愿“知难而进”。看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信心倍增,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俞叔叔说,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因为只有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才能努力去弥补自己的不足。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笨”小孩也能成为天才。因此,老师对我的分析,让我认识了自己的弱点。今后,我要针对自己的弱点加以努力,多看书,多做题,熟能生巧。计算时要细心、多检查;遇到难题要有足够的耐心,弄懂原理,多动脑筋,必要时虚心向老师和同学请教,我相信一切都会迎刃而解。总之,只要心中有目标,并为目标而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勤能补拙,只有付出努力的人,才会成为真正优秀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是一把火,驱走心中的寒冷。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爱的教育》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也是非常著名的儿童名著,是亚米契斯花了十年的时间完成的。它告诉我们,大家一定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才能有真正的“爱”的世界,社会也会更加美好。爱如同一根纽带把大家幸福的连接在一起,并用爱传达爱,传达身边的朋友,亲人,同学等。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一读再读,总感觉有一股暖流注入我的骨子里。其中让我最为感动的是《父亲的陪护人》。讲的是主人公西西洛到五十里外县城的医院去看望生病的父亲,他错把一个生病很严重的人看成自己的父亲,全心全意照顾那个“父亲”,整整守了六天六夜,最后发现这个人其实不是自己的父亲。他虽然最后找到了自己的父亲,等他父亲病好了,要走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放下那个“父亲”,他很想继续看着那个父亲,守着他,陪着他。待他和父亲提出要求要去照顾那个陌生人时,父亲点头答应了。于是他继续留下来照顾那个“父亲”。第二天晚上他发现那个“父亲”去世了。他非常伤心,脸上还挂着眼泪,拿起包袱,缓慢的走出了医院。此刻他一定非常想念那个“父亲”,若是他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健康出院该多好啊!

西西洛是一个善良,友爱,默默奉献爱心的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他的这种大爱的精神,能为别人负责任的大爱!因爱护自己生病的父亲,能推及到也去爱护别人,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在一些报章中,季羡林经常有一顶国学大师的帽子,当然是这顶帽子并不是季老先生自己戴上的,相反他对这顶帽子讨厌至极。20xx年,他在《病榻杂记》之《在病中》里非常坚定地说,对于别人给他戴上的国之珍宝、学界泰斗、国学大师坚辞不受。对于许多学人来说其中任何一顶桂冠都会使之欣喜若狂。于此,我们也可以切实看到季老先生的自知和谦虚。这种谦虚自知的态度令人高山仰止。

季老先生教了一辈子的书,读了一辈子的书,写了一辈子的书。一辈子嗜书如命,藏书成癖,七八十年之积累,积书数万册,是他当时所在的北京大学当之无愧藏书状元。

1999年,他写了一篇短文《丢书之痛》,十几年后,让我看到并拜读了,看完之后,我深表理解,甚为同情。正如季老先生自己说的,对于像他这样一个老书呆子,坐拥书城,“虽南面王不易矣”的人,丢书之痛可想而知,其痛不会亚于一个产妇失去襁褓中的婴儿。这就不难理解那么宽厚的一个长者,竟要大声疾呼那些同样嗜书如命的人,赶快以他为鉴,在书房的门口高悬一块木牌:闲人免进。

理解归理解,同情归同情,对于季老先生的呼吁,我宁作一时的气话来看待,大可不必当真。

于我自己而论,也有一个小小的书房,藏书虽没几万,大几千总归是有的。一部分是大学时期购买的,一部分是传道授业的时候单位配备的,一部分则是多年来自己购置的。在我看来,每本书都是一个活着的生灵,因为它们都有自己的思想。同时,它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起码在不断锻造着我的生命。虽然我还没有季老先生那种“虽南面王而不易”的定力,但对于书的爱,对于丢书的痛却是感同身受的。

在我的书房中,季先生的作品也赫然在列,尤其是他的散文和随笔,这不前几日又新添置了一本他的《读书与做人》,《丢书之痛》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和季先生所不同的是,对于我的书房,一贯坚持开放的态度,随时准备迎候参观的人们。对于那些想要借书读的人,同样一贯坚持开放的态度。你想宣借,我便唱诺。在我看来,借书外出本身就是一件善举,特别对于那些想读书,爱读书,而又没有能力买书或坚信买书不如借书道理的人来说,进而他(她)们通过我提供的书,增添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提高了修养,这难道不是一件鲜有可比的善事吗?在我的心中,这是要胜过造七级浮屠的。当然,达到图书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也是想法之一。

如果要问我,借出去的书怕不怕一去不复返?怕,当然怕。这就是我为什么搞个备忘录的理由。由之,倒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发生的一件小事。

话说某年某月某日,某人从我这借走一本《ⅹⅹⅹⅹ绝学》,两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想写点东西,需要重新翻阅一下,好一字一差的引用出处。遍搜家办各处不得,忽然想起似乎某人曾经借阅,找出备忘录一看,果不其然。在见得某君之时便向其索要,谁知某君言词确确,一口予以否定。我让其再想想,他仍坚称纯属子乌虚有。当时我就没有忍住,直说如他一般根本不具借书的资格,最后我扔下一句坚涩生冷的话:下不为例。

不知后来他是否想起的确发生过的那件事实。但过了几天,他给那本书送过来了。当我接到那本书的时候,甚是欣慰,好像失散的多日的孩子又回到了自己的怀抱,脑海里当时便想到了闻一多的《七子之歌》中的香港和澳门。照例的寒喧客气不好意思之后,等送走他随手翻看的时候,此书非彼书也!立时心里像有几个小兔,也像打翻了无数五味瓶。原本我说得话也太重了,他没找到,却又重新买了一本,这便是自己说话不留余地的过失了。此外,原本孩子回家的感觉也荡然无存—孩子虽然来了,却不是自己生养的那个!

我看书有个毛病,手边没笔几乎不会看书。有笔一是方便标注生字生词,记下解释;二是可以标出自认书中重要的部分;三是随时可以把自己的读书心得写在书的留白处,记下自己的认知和心理路程。但一本新从书店走来的书和我原本读过多次、圈点多次的书到底意义不同,亲切感几乎无影无踪了。又过了你个月,他又把原来的那本书给我带来了,我心里如获至宝,口上却说着何必这么认真这么客气的话。

这件事过后,我的书房仍然呼朋唤友,凡有借书愿望者照旧随口应诺。只是多了嘱咐千万别忘了物归原主,并会当着朋友的面将之记在我的备忘录中,还会顺便幽上一默,说句画押就没甚必要了吧的话。临了,我还会特意交待,对书要善待,但读书心得随手可以写在书上,越多越不嫌多。对于一般人爱书的人来说,特别讨厌别人在自己的书上乱画一通。但我不是这样,一是我的书愿意让人分享,二是希望通过别人的读书心得了解他(她)的心智,从他或她的心智中汲取营养。

到目前为止,我还有一些书在其它爱读书的人们手里,有的已经很是有些时日了。可见他或她们书读得认真仔细,但不知是不是遵我所嘱,把自己的心得合盘托出地记写在了书上,不吝赐教于我。同时这里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如果读完了,及时让其物归原主也是应当的,以免鄙人用时催要因说话不周伤了文人的和气,这也可以算作一种广而告之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每个人都有一双手,这双手能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有人用它帮助他人造福社会,当然有人也会用手做危害社会的事情。

最近做了《手》这篇阅读,这篇文章体现出现在社会的一种风气:对待恶势力有太多的纵容。这讲述了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一件事情,小偷扮作乘客上了车先是对坐在最后一排的胖男人下了手,本让人预想的是:胖男人会反剪小偷的手,然后拨打110,将小偷绳之以法。而那位胖男人只是保护自己的财务,对小偷妥协纵容没有即使制止小偷的行为,从而看出了这个人的胆小怕事。因为前一位乘客的做法让小偷觉得偷那位乘客的钱已经没有希望了,所以把眼光转向了另一位打瞌睡的小伙子,小偷正准备偷窃,人们的预想原本是:小伙子在假寐,然后一把抓住小偷的手,像丢抹布一样将他对出车外。结果他只是抓住了小偷的手,不过又悄悄地给放了,小偷看清这件事,然为自己不是这位年轻人的对手,于是又把目光落到一个女饰包上,皮包被女孩抱在怀里,由于女孩也在打瞌睡,抱包的胳膊有些松弛,但是拉链的开端在女孩的胳膊下压着。

小偷的手中夹着刀片准备进行盗窃,小男孩的一句话打破了车厢的宁静,之后小男孩不断地赞美这个叔叔的手,并触及小偷的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原来车上的司机售票员以及一小偷一同上车的同伴都是小偷的同伙,以前小偷是个弹钢琴的,后来因家庭变故离家出走沦落街头被这个犯罪团伙看上,从而走上了不归路,文章的最后以小偷放弃偷窃为结局。

这告诉我们一双手可以弹奏美妙的音乐,也可以去偷盗,做不光彩的事情。而且现在的人们为了不惹祸上身都对小偷太过纵容,而只有天真的小孩去制止这件事。所以我认为人们应该制止假恶丑,弘扬真善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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