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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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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选10篇)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

当读完《亮剑》之后,让我感动了,我被它征服了,《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亮剑》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亮剑》是一部弘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小说。

中国人强调仁,包括对敌手。所以大敌当前,很多人逃之夭夭并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团队,一个国家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团队组建时首任长官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团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团队灵魂永在。这就是魂。中国人现在太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一种勇立潮头不倒的精神,一种敢想敢说敢做的精神,一种铁嘴铜头橡皮肚的精神了。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精神,就是我们的魂。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祖国竭尽全力,民族崛起指日可待,中华民族必将岿然屹立于世界之林!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是,英雄主义精神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他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无数次!

血性男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英雄主义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屈指可数!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把历史忘记,因为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一个民族更不能把党一脉相承的精神忘记!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明知不敌也要敢于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中国军人的军魂。”这就是小说所要向读者传达的一种“亮剑”精神!现在的中国,我们的中国,千真万确需要这种精神!何尝不是呢?现阶段的中国虽然如日东升一路凯歌,但是危机伴随着机遇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内在的和外来的威胁时刻在考验着中国人。面对威胁面对危机我们中国人怎能安步当车?怎能不居安思危枕戈待旦?“敢于亮剑”这就是我们的回答!我们的精神!是的,李云龙是草莽出身缺少文化涵养,他不知钢琴不晓洋画不懂花前月下的浪漫,但这不是他的错,而是特殊历史环境所造成的。在我们解放军将军行列里,像他这样的将领很多,凭着他们顽强的毅力,凭着他们对国家对民族对党的忠诚,凭着他们对战士们的信,他们通过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战争中学习文化,在战争中升华自己,最终成为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责备他们缺少文化涵养,有什么理由说他们张口“他娘的”闭口“弟兄”的呢?

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介莽夫,而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看到的是英雄的气魄,看到的是多少中华儿女在当的领导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优秀的党的儿女,在他们身上,我还看到了,他们对祖国无比的热爱和对人民无比忠诚,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他们仍然以信当头。

有一句话叫“没有诚信你将一无所有”,这就是诚信的力量。这毫不夸张,一个“信”字,赌上了一个人的全部人格,连人格都失去的人还能拥有什么呢?做人要诚信,做事要诚信,做企业更要诚信,但是如今我们国家的企业最缺的就是诚信。要想做一名成功的企业家毫无诚信是不行的,没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也是不行的,现在的企业经营都讲究诚信,一部分企业虽然有时会因不讲究诚信而暂时获利,但是长久之际他必然会走向失败;企业没有爱国精神,那么他就会不顾一切后果的经营,虽然获利“颇丰”,但是,他们却是有损我们在国际上的形象,从而,我国的企业想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是非常艰难的。看看海尔公司,他们为什么能够进入“世界五百强”,不就是因为,他们不仅有诚信,而且还有一颗爱国心,他们才能够做大做强;再看看“雀巢奶粉”,看看“三鹿 奶粉事件”,看看“双汇瘦肉精”,等等,他们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就不在乎诚信,更不要谈爱国了。

总而言之,“亮剑”精神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所以,成功的企业的管理者要具备这种“亮剑”精神,并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努力拼搏,创造出一片天地。我们的民族企业更需这种“亮剑”精神,这样我们企业才会永远的走在世界先进行列,我们的经济发展才会发展的更好,民族企业才会走的更远。

小说记忆最深的是,李云龙在战场上竟敢胆大包天“抗命”,这在许多人眼中就是大逆不道,君不知“军令如山倒”?但是也确实存在“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在抗战时期,战场上敌我双方战况瞬息万变,对于在那个血雨腥风在战场上舍生忘死的军人们来说,根据战场实际情况争取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消耗敌人,那将有利于保存自己壮大自己的力量,难道我们作期货就没有可借鉴之处吗,偶尔有过“抗命”也是在战争中允许的也就是说确实存在这种状况。他“抗命”不是他无视党的纪律,也不是他不执行命令,不是他犯“逃跑主义”的错误,而是他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重,以自己战友的生命为重,因为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带领他的独立团取得了多场战役的胜利,为解放中国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当时的中国,有许多像李云龙一样的共产党员和许多优秀的革命战士,他们为了中国和世界的和平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李云龙他从一介莽夫成长为一个优秀的指战员,他参见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同时他也见证了中国人民一部部在党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最终建立了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了,他还见证了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绩,见证中国由弱变强……中国所发生的变化,都是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这就证实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

小说中的“亮剑”精神,不只是中华民族留传了千年“该出手就出手”这种传统侠客豪气,它更重要的是老一辈革命家具备的,后人需炼铸的英雄品德和刚强秉性。我们中华民族在革命战争时期需要这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当今,我们还要这种精神。为民族昌盛,为国家富强,为金山区的崛起和国际化工城的大发展,更要勇于挑战,善于创新,不怕顽敌,做舍我其谁?敢于亮剑的英雄。在经济建设中,锤炼一身铁骨铮铮,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奉献自己,为民造福,成为一个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人,正义凛然信仰坚定的人,积极进取顽强拼搏的人。

《亮剑》这本小说真的写的很好,对我来说,也是有着很大的启发,我相信自己能够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以往的抗战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我相信八年抗战中有着许多的英雄牺牲了,正是他们的牺牲,才有了今天的我们,有了我们繁荣富强的新中国。回顾以往抗战的不容易,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会有着更多的动力的。《亮剑》精神让我们知道,即使实力不足以战胜对手,可是我们还是会给他们以重创,用我们的“亮剑”精神打败他们,为我们的国家做出自己的最大贡献!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2

前些天,买了几本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先是读《快乐影子之舞》,作家奠定声名之作,觉得也没有什么,说不上有多好。但当我读到第二本《公开的秘密》时,便欲罢不能了。然后废寝忘食读完了《好女人的爱情》和《逃离》。读罢,思绪还沉浸在她的叙述中,缠绕在她讲的故事所创造的浓雾中,不能自拔。

每一个作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表现手法,艾丽丝·门罗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作家,艾丽丝·门罗无疑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她很善于吊人的胃口。她从最不起眼的地方讲起,你先是漫不经心地听着。但听着听着,便被她的故事吸引了。而当故事讲到最吸引人的地方时,你抻长了脖子,正无限神往地听着,想饕餮下面的精彩,她却停了下来。然后一声咳嗽,开始讲其他。没办法,你希望听下去,只好跟着她走。于是,她带着你走啊,绕啊,走到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讲另一个有些关联的故事。虽不算美味,但也足以饴人。就这样,你听着听着,走着走着,发现又跟着她回到了原处,回到刚才中断了的精彩之处。而因为这种时空转换的叙述,你得以更加品味到故事的妙处,尝到美食的精华,从而神驰千里,沉醉其中。原来那些转换,那些看似的不相关,都是这道大菜必不可少的作料啊。

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里的主角,都是一个个普通小镇上的普通人。而故事的内容,也多是讲述人类普遍的微小感情,比如一位父亲埋藏已久的恋情,比如两个普通的小女孩的微妙的友谊,比如一个女孩因为怜悯而故意放走父亲要杀的马,比如一个女人对一个传奇式的凶恶男人的一见钟情。因为是写人类的微小的感情,所以她的小说有着那么多的悬疑,让你在阅读时过把读侦探小说的瘾。艾丽丝·门罗是一个制造悬念的高手。这也是她吊胃口的手段之一吧。她为你出示一个场景,那个场景暧昧无比,看似零乱不堪,却有着那么多的蛛丝马迹,让你忍不住悄悄地探究,希望捕捉到常人难以发现的幽微。这也难怪,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原始动力。你大气儿也不敢喘,更不敢稍微离开片刻,怕一离开,就中断了思路,一喘气,便惊飞了灵感。你全然忘了,其实你一直在那个现场制造者的控制之下,她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提着一盏小小的灯,发着幽暗的光,指引着你,一点一点寻找着,探求着。好不容易,你觉得你接近真相了,你欣喜万分,正待豁然,突然,灯光消失了,你眼前一片黑暗。你努力地找啊找,但,你找不到答案,或者,根本没有答案,只是一个看似杂乱的场景罢了。内中,也许藏有玄机,但所有的隐秘都是你自己的猜测,那个布置场景的人不会告诉你。这样也许更好些,让你得意于你自己的发现,也给你无限想象的空间,让你发现更多的可能。

那个与图书管理员互通书信常诉衷情的大兵,后来到哪里去了?是图书管理员那个当推销员的朋友用了大兵的名字,还是大兵的父亲用了什么计谋?

那个在野营路上失踪的女孩到底去了哪里?是被人害了,还是在别人的帮助下浪迹到了别处?

朱丽叶的女儿,那个二十岁那年在某种课程中“隐退”消失的女孩,到底怎么样了?是她自愿消失?还是被人胁迫?

劳莲,那个十三岁的女孩,她到底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还是德尔芬的女儿?那个死去的并父母保留的孩子的骨灰,是属于父母的劳莲,还是德尔芬的劳莲?

没有人告诉你答案,你只能自己去想,从而把她的小说读上一遍又一遍。越读,你便越会发现,那些风平浪静的叙述下面,是怎样的暗流汹涌。

题材上,艾丽丝·门罗写那些发生在小人物身上,并非大众化但却经常发生,只是常常被人们忽略的事件。她写这些,让你看到了更多的隐秘,可是,你看完之后,回想一下,审视周围,却发现其实这样的事时时在发生,就在你身边,或者,虽未发生却随时有可能发生。艾丽丝·门罗就是通过这些小人物的故事,揭示人性中被人忽略或者故意忽略的普遍性。在她的小说里,你看到的是人是最本真的状态,没有道德的评论,没有好坏的标准,只有一个个在生活里存在的小人物。存在,我觉得我只能用这个词。因为,艾丽丝·门罗绝不是用小说来揭示什么生命的意义或者一段感情的对错,那些人物,只是存在着罢了,生活着罢了,依从着生命和情感的本能。从这些人物和他们的故事中,你看不到时代,因为这些人物是普通的小人物,有着普遍的典型性,这些故事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发生过,在许多人生活中都出现过的故事,有着普遍的共性。这些人,这些事,超越了时代,超越了道德,甚至超越了意识形态,而直面人性最深最真处,表现最为本真的生命状态。

比如那个已然谈婚论嫁女子格雷斯,与未婚夫的感情不能说不和谐,但是,当她第一次看到未婚夫的哥哥,却在一念之间与之外出,并出逃了一个下午。也许,她只是在与未婚夫的欢爱中有未被满足的愿望(比如被需要,被征服),也许只是因未婚夫的哥哥身上那种特有的气味和那深不可测的目光而一见钟情,也许只是渴望激情,或者,只是好奇,想体验另一种非主流的生活方式。谁又能说自己没有过这种期待与想象呢?心动的感情谁都有过,只是,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轨迹里一直小心地走着,不敢超越。

卡拉,十八岁从父母家出走,如今又打算逃离丈夫和婚姻,但虽然有贾米森太太的帮助,她还是在出逃的半路失去了勇气,写信让丈夫来把她接回家。而她的丈夫,在去质问并想要伤害贾米森太太时,因为卡拉那只失踪的小羊的意外出现而改变初衷,暧昧的气氛之后,小羊被卡拉的丈夫秘密危害。这又是怎样复杂而隐秘的情绪?

艾丽丝·门罗的语言也很有特色。就那么娓娓道来,像我国三十年代的白话小说,有着沈从文的舒缓与张爱玲的锐利。她不是平铺直叙,而是经常省略掉一部分,只在最关键处展示几个细节,那些细节有着非同寻常的重量,如同一部电影,只是用蒙太奇的手法呈现几个场面,便让你感受到了整个空间的广阔。而这几处细节,就可以让你一斑而知全豹,而且,因为只给你几斑,让你更生出无限的想象来,心中反而酝酿了更多的精彩。

艾丽丝·门罗善写短篇小说,而这些短篇却包容了很多的内容,“她在每一个短篇小说中呈现的深度、智慧和精准比得上很多长篇小说家穷极一生的书写”。她的文笔是浓缩的,如同果珍,哪怕只是一点小末末,也够你放入一杯水中品味良久。有时候,她只是看似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话,而你读来,却发现,这一句话背后,却藏着那么多的隐秘与幽微,你只有再联系前后文细细地读,才能发现更多的情节,更多的妙处。

艾丽丝·门罗不愧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作为英语语种的作家,她的小说让我们读起来无多晦涩,这除了要感谢翻译者的功底外,还与她的平实的风格是分不开的。她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绝非偶然。这让我想起上一届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莫言与艾丽丝·门罗是有共性的,他们都是讲故事的高手,都讲述着小人物的命运,都有着令人惊心动魄的细节,也都有着引人入胜的力量。但他们的风格又截然不同。莫言的故事,有着浓重的民族风格,他的叙述,更像在讲民间的传奇,有着许多的俚俗、幽默和许多的荒诞。而在这些看似荒诞的故事中,却隐藏着对人性真实状态的揭露和人类命运的悲悯。而艾丽丝·门罗的讲述,更像是一个老太太在跟你聊天唠嗑,絮絮叨叨,有的地方看似没有逻辑,你以为是这个老人犯了糊涂遗忘了,或者思维混乱了,但听完后,细细琢磨,她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有条不紊并暗藏玄机,每个故事都是对人性隐秘处的探寻。如果说莫言的小说像传奇,那么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更像回忆录。在语言上,莫言的语言是经过提炼的民间语言,通俗易懂;艾丽丝·门罗的语言是经过文学加工的叙述语言,平实亲切。

感谢这些书,可以让我得以与这些大师亲密对视,让我感受到阅读的幸福。也怅恨我自己没有更多的文学评论知识,语言如此枯竭,不能充分表达出我阅读后的强烈感受。只好有待慢慢进步吧。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3

文:冯专。最近读了几本日本畅销书作家的畅销书,主要是东野圭吾和村上春树的。有《恶意》、《白夜行》、《且听风吟》、《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再加上之前阅读过的《嫌疑人X的献身》和《解忧杂货店》,打算暂时不再读日本的小说了。

所谓读后感,就像人们看完电影离场时一边扔掉饮料瓶一边说“这电影不错”、“某某的表演甚是精彩啊”、“这电影我都要睡着了”之类的。谁都可以说话,不在乎说得准不准确,说得对不对,说得是否让大家都满意。本来才疏学浅,没读过多少书,是不便于发表意见的,但这东西就像有什么话到了嘴边,不说憋不住,不说会不舒服。

在书城里畅销书显眼的位置,日本文学区两个长长的书架上分别满满地摆放着东野和村上的书,就像是这二人的专区一样,足以说明他们在销售量上所做的贡献。老实说,日本这两个作家是不能拿来进行比较的。就一般的感官而言,东野的小说是近几年来最流行最畅销的,以侦探推理为主,情节十分引人入胜,环环相扣,出其不意,深受读者喜爱,所以其新作一本接一本。不过我却觉得,东野和村上之间,有着天壤之别。二人不能直接进行比较,我只有打比方来说,东野圭吾就跟中国畅销网络作家天下霸唱、天蚕土豆差不多一样,心中只有畅销、只有感官、只有迎合,却没有思想,没有深刻,没有永恒。并不能要求所有文字都必须要如此才算有意义,毕竟,没有谁阅读是为了接受作者的一番教育引导,也不是谁阅读都是为了去找寻生命的意义,发现世界的本质。所以,存在即合理。只是如果要对这类似的小说进行分类、甄别,推荐给青少年的话,至少应该谨慎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东野代表作的《白夜行》,时间跨度大,人物形象多,能够驾驭自如,展示了作者的高超技能。但其刻画的人性之黑暗,社会之阴晦,让人难以承受,我有几日甚至因此而无法入眠。而里面涉及的大部分情节都是在这些人物从小学至中学阶段所发生的,我想对于青少年是十分不合适的。

说到村上春树,大名鼎鼎,诺奖陪跑多年。但由于我读书甚少,在近期因为《新周刊》杂志专题介绍之后,勾起了我的阅读兴趣。对于深刻的作品,没有人可以说能完全读懂,也没有谁说我的阅读理解是最正确的。而作者在回答别人的提问和疑惑时,也是模棱两可,保持神秘。《且听风吟》如此,《挪威的森林》如此,《海边的卡夫卡》也是如此。

《海边的卡夫卡》情节说起来很简单,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为了追求一种自己并不清楚的想要的生活,离家出走。从东京到四国,在高松一个私人图书馆寄居。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慢慢揭开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找回一段无人知晓的故事。与此同时,小说还有另外两条线索并列展开,一条是寻猫老人中田的故事,一条是发生在二战时期一群孩子在森林里的离奇昏迷又苏醒的事件。随着故事的发展,最后三条线索汇聚在一起,相互印证。仅仅这样总结,也许我们对这本书还是不知所云。村上运用了一种诺贝尔文学奖很青睐的写作手法:魔幻现实主义,让整本书的风格显得神秘又独特。主人公田村卡夫卡受到其父亲的诅咒——迟早要弑杀亲生父亲,与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交合。无论他如何主动地逃离现实,无论他怎样极力的摆脱命运的诅咒,可最终也逃不过宿命。虽然这一切都是在梦中发生,却又真实地发生了。所以,作者所营造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平面的二维世界,也不是我们感知的三维立体世界,而是有另外一个世界与现实世界平行存在。那也许是我们的内心,因为“世界是我们内心的隐喻,内心是世界的隐喻”。那也许是我们的梦境,梦也许源于现实生活,在潜意识里的呈现,也许那不受我们主观意识的控制,只能信马由缰。也许那一个世界存在某一个角落,比如森林的深处,有一个入口,并且有两个三十年前失踪的士兵把守,里面还有田园河流,仿佛世外桃源,极乐世界。虽然部分情节有些牵强,虽然有些内容显得多余,但既然如此受尊崇,我还有什么说的呢。

本书最想要表达的思想也许有很多,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思考。每个人都有一个宿命,都背负着恶意的诅咒,都承受着不公平的痛苦。比如田村卡夫卡所面临的命运安排,比如从小被母亲抛弃的现实。他特立独行,他让自己变得强壮,他十五岁时离家出走早有预谋,他觉得,十五岁生日这天,是时候了,是时候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了,是时候去摆脱命运的诅咒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切的思想和行动,怎样离家出走,在车上遇到谁(樱花:隐喻中是他的姐姐),怎样来到了高松,怎样走进了甲村图书馆,这一切其实本身都是被命运所安排妥当了,他无法挣脱,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命运的掌控之中,一步一步的踏进旋涡,一步一步的逼近真相。后来,他只好认命:就让那诅咒一个一个地实现吧,当这些程序完成之后,自己也许就能成为真正的自己了,成为不受任何人控制的自己了。

他的生命诞生,源于他的母亲;他的命运转折受到诅咒,源于他母亲特殊的命运,源于被母亲抛弃;最终,他从那完全“自由”的世界逃离重返现实世界,也终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到了“那个世界”里的佐伯对他说:你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去过原来的生活。即使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被人爱过,没有被人需要过,找不到生活的意义”。现在她赋予了他一项意义,委托给他一件事情,那就是“希望你记住我,只有你记住我,我被其他所有人忘掉都无所谓。”而关于生活的意义,就是看画,看那一幅受过诅咒的《海边的卡夫卡》。

小说讨论了很多主题: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命运的把握,对亲情的理解,以及对虚幻世界的想象,包括对战争的思考,对残酷的现实社会的控诉。但对生命意义的寻找,恐怕是最重要的主旨。田村卡夫卡在寻找,佐伯在寻找,中田老人在寻找。其中协助中田的卡车司机星野,这个小小的人物在帮助中田的过程中,竟然神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的生命越来越有价值,原来自己也能听懂音乐,从来不看书的他也要去追寻贝多芬的人生,在中田去世之后仍然要坚持完成中田未完成的使命。他感受到来自发现生命价值所带来的幸福感。走在街上,芸芸众生,或抬头仰望,或低头沉思,或满含笑意,或急切匆忙,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无论他活着的动力是什么,至少都有。只是有的意义在有的时候显得微不足道,或者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捍卫这意义。

但小说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神秘世界的大门被关闭,各个角色各归其位,田村卡夫卡君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存在的意义,他要回去向警察说明情况,继续完成初中的义务教育。当第二天“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这一个结尾情节的安排,是负责任的安排,不继续故弄玄虚,不留下伏笔,让人胡乱深思。他告诉我,告诉我们,告诉迷茫的人们,不要逃离。不要以为逃离需要勇气,参与世界,继续生活,才更有勇气。“人最大的勇气,莫过于看透的世界的本质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何尝又不是所谓的“大隐隐于市”呢?这一点和《麦田的守望者》里呈现的人生意义稍有不同,在那个年代欧美作家心目中,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更具有理想主义气质,更符合浪漫的自由思想。

最后,我还感觉,莫言的《蛙》中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呈现的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比村上这本《海边的卡夫卡》要自然,要合理。魔幻与现实,也许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反思现实,追寻意义。我有点纳闷,伟大的文学作品,为什么都是反思伤痛,都是让人悲戚,都是令人神伤?什么时候,出现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字里行间感受轻松与幽默,在快乐的阅读之后能静下来认真思考,这样不是更好吗?但全世界的人们,似乎都已经被数千年来文人哲人带入了一个思考痛苦的凝重氛围。人们早已经习惯地说:“世界本来如此,人生来皆苦。”

是的,这样说的理由很充分,但总要有人来思考,是世界本来如此,还是人心如此?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4

第一次翻开小说扉页的时候,那洒满书香的文字气息不经意间在我的鼻头飘落,郭敬明的文字总是带着青春的韵味萦绕在钟爱青春文学的少年们那纯真的心头。说心里话,以前我是不读郭敬明的小说的,最近不知怎么的,我饿虎扑食般的阅读了一本又一本他笔下的作品,着魔一般的细细品读,那洋溢着青春特有印记的文字,令我心驰神往。这部《幻城》,凝聚了作者奇妙的想象力,将内心深处蕴藏的巨大灵感如喷涌磅礴之势,震撼了我的心灵。昨晚看完《幻城》最后一页独白,脑海仿佛还充盈着无边无际的畅想,似乎我就是那个孤独的冰雪王爵卡索,那些挥之不去的真情实感,全部随着作者心灵深处的记忆停驻在茫茫无边的冰雪荒原,我眼前似乎有了某种幻象,纤毫毕现。这一次,我想站在小说主人公卡索的视角,带领你们走入我心中的幻城,一起探索这片神秘的冰雪王国。

大家好!我叫卡索,我是小四(郭敬明笔名的简称)创造出来的玄幻人物,我是冰族的王,我的弟弟叫樱空释。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地拉着我弟弟在冰雪王国里自由自在的嬉戏奔跑,我弟弟长着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他的头发颜色和我一样,纯白色的披肩长发,佩戴着我们冰族高贵华丽的发饰,象征着圣洁和至高无上的王族特权。释从小就跟我的感情特别好,在我130岁成人礼的那天,我长成了英俊潇洒的大人模样,而释,仍然像个乳臭未干的小孩,跟在我身后,天真无邪的喊我:“哥,慢点走,等等我······”有时候我觉得我就像释的父亲一样,身背照顾弟弟的重任,释对我全心依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而我,也同样很享受这种亲情沐浴下的温暖情感。我们在刃雪城快乐的生活着,无忧无虑,可这一切美好的生活图景,都在那场火族与冰族的圣战中,化为泡影······

火族就住在冰海的对面,与刃雪城隔海相望,有一次他们挑衅争端向我们冰族打响战役,我们族人被迫选择迎战还击。战火蔓延到了整个冰海沿岸,火族与冰族的精灵们相互厮杀着,炽热的烈焰与寒冷的坚冰分庭抗礼,碰撞出耀眼的火花。战士们流淌的鲜血浸染了整座冰雪王国的大地,就连父皇也无奈地站在城墙之上摇头叹息。我和释清晰地看到战乱带来的这一切尸横遍地的残酷现实,释不停地扑在我怀里痛哭,我只是静静地抚摸着释稚嫩的脸庞,贴着他的耳垂低声说:“释,别怕,哥会保护你的,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到你。”释抬起头望着我那闪烁着泪光的眼角,惶恐不安的问我:“哥,我们会死吗?”“傻瓜,不会的,我们冰族是最强大的种族,任何敌人都不可能踏入刃雪城半步”我用修长的手指轻触了一下释的鼻梁,此时此刻,我只想保护我的弟弟不受伤害,保护我最亲的人,那些魑魅魍魉全部给我乖乖让路!

父皇面对圣战局势的难分难解,怕夜长梦多,决定派出侍卫将我和释护送出城,于是我们在父皇贴身侍卫的悉心保护下,穿越重重险阻,逃离了刃雪城,来到了凡世。一路上,我们看到族人的尸体七零八落的,他们的伤口还汩汩的流着尚未风干的鲜血。就连刃雪城法力高强的巫师笈筌也被一把三戟剑贯穿胸膛,表情凄惨扭曲地被火族人钉在悬崖的高墙之上。

就这样,我和释平安的流亡到了凡世,护送我们的侍卫为了保护我们也光荣牺牲,只有我和释两人相依为命。在经历了凡世颠沛流离的日子之后,我们的族人,梨落骑着雪白的独角兽飘然而至,在凡世的一角找到了我和释,梨落是刃雪城最年轻的巫师,他的笑令我魂牵梦萦,当她那双精致的银白色靴子从独角兽身上下落到地面时,我感觉我的心也随之一颤,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心神怦怦直跳的感觉。梨落在我面前轻轻俯下身子,用冰族的迎接仪式单膝跪地,伸出雪白细腻的手掌,对我说:“卡索,我尊贵的王,我来接您回家······”

于是,我和释又重归故土,关于那次圣战的记忆,也不复存在,圣战的结果如何,也再无人提及。父皇和母后依旧雍容华贵,我们似乎又过上了和平安宁的生活,释慢慢的也成年了,长成和我一样血气方刚的大人了。而梨落,还是那么天生丽质,令我神魂颠倒。当我有一日在朝堂之上当着众臣子的面向父皇表明我对梨落的心意时,父皇双眼斜视了一下惊慌失措的梨落,随后一声不吭的离开圣堂。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梨落,父皇的意图我心知肚明,尊贵的刃雪城王子是绝不会被允许和一个普通的巫师成婚的,梨落一定是被父皇流放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里,而我爱情的萌芽还未绽放就已经埋葬在这个深不见底的冰冷深渊里。父皇为了安抚我郁闷难耐的情绪,他请来了人鱼族的公主岚裳,准备将她许配给我,岚裳天资艳丽,与众不同的高贵外貌之下还富余着一股玲珑剔透的精致可爱。父皇想让我娶了岚裳,我不禁低头沉思,一时不知所措,但我无可奈何,这是父皇的旨意,皇权至上,况且父母之命不可违啊。就在我被迫准备应允的时候,我的弟弟樱空释轻轻走到了岚裳面前,对岚裳说:“我喜欢你,既然我哥不情愿的话,我情愿!你嫁给我吧。”

释的话令我大吃一惊,岚裳也一时呆若木鸡,半晌,她还是神色坚定的告诉释:“不,我喜欢的是卡索。无数个夜晚我畅游在冰海沿岸,只为了偷偷看一眼在刃雪城墙上凝神静思的卡索,所以释,对不起!我深爱的是卡索,我只想嫁给他。”岚裳的一席话令我受宠若惊,原来这个世界还有另一个女孩默默喜欢着我,我现在才明白。释冷笑了一声,悄悄告诉岚裳:“我想得到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说完转身离开了圣堂。

几天之后,岚裳的尸体被士兵发现在刃雪城内的一株樱花树下,死时的表情像是经历了一场垂死挣扎,极度羞愧难忍。一条冰凉黯淡的鱼尾裸露在空气之外,原本美丽可人的人鱼公主就这样愤然离世,而且以这种近乎惨烈的方式。我心中的怒火再也不能忍耐,我带着满腔怒火找到了释,质问这一切,释承认了对岚裳的暴力恶行,但令我震惊的是他的回答:“哥,我长大了,我发现我也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哪怕将来和你争夺世子大位,哪怕为了权力,为了阴谋而不择手段······”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同时,我的寒冰剑刺穿了释的胸膛,然后释的鲜血在我的剑上沿着脉络流淌下来,随后倒了下去······

我满眼噙着泪水,痛哭失声,我亲手杀了我弟弟,我曾经最爱的弟弟,这一切是那么毫无征兆。可是我是这个刃雪城独一无二的继承人,释的话就是大逆不道,糟蹋人鱼公主的罪孽更是天理难容,我只能替天行道了。释,原谅我,你在天国会想明白的,哥哥再也不能陪着你冰雪王国里纵情玩耍了。

此后,释的记忆久久停留在我的脑海,直到故事的最后,我为了寻找当初那个心地善良的释,看尽末世的苍雪,而我,终究变成了这茫茫雪国里孤独的王爵。如果能让我的生命轮回重来一次,我会放弃荣华富贵,和释一起相依为命,在雪雾森林里快乐的玩耍,在幻雪神山里自在逍遥的云游,哪怕流亡凡世,离开这个禁锢心灵的冰雪围城,我也心甘情愿。

我只想做冰雪王国里自由玩耍的孩子。

以上就是我以卡索的视角,以独白的形式向大家呈现这一段悲情忧伤的故事。这只是小说中的部分情节,其过程和结局远不止于此。我只是对其中一段令我心神交融的章节进行深刻的刻画描写,我感同身受。你我皆凡人,人们往往会忘记自己的初衷,被尘世污秽的扬尘沾满风尘仆仆的一身,而我们当初那段纯真的念想,就这样湮没在时光的重峦叠嶂之中,不复存在。

小说的情节引人入胜,我觉得我还能再次故国神游一回,也许若干年后,有关于卡索的记忆会渐渐淡忘,但这一次,请让我的心灵随着小说跌宕起伏的节奏,再次放飞。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5

作为一个日籍的英国作家,石黑一雄具有双重文化身份,使得他能写两个民族的故事。处女作《远山淡影》便讲述一个感伤的日本故事:移居英国的日本寡妇回想起她的故土、故人,不可避免地想起战乱,与人生中种种已然发生的失败。

怪的是,小说情节的进展以回忆为载体后,一切都显得暧昧模糊,亦真亦假。女主人公回忆中所展示的零碎细节,显然无法拼凑事件全貌。甚至,读者难以辨别其真实性,毕竟话语中蛰伏了太多矛盾、不安与大量空白。为了知道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读者不得不读下去,一读再读。然而即使读完了整本书,仍有大量的秘密隐于文本之后。读者唯一可信任的,便是回忆并不值得信任。与其抽丝剥茧探寻内心的隐秘,不如享受虚实相间的阅读乐趣。

而石黑一雄之所以能在虚实间找到叙述自如的平衡点,得力于某种“诡计”的使用。佐知子和悦子的故事齐头并进,情绪线和故事线同时爆发——只有阅读到最后,读者才可戳穿文字的“假面”,知晓二者的真正关系。幡然醒悟又何如,阅读的快感已和痛感一并骤然落下,读者只好喟叹作者的技艺惊人。

其中引人入胜的叙述诡道,则来自石黑一雄做义工的真实经历。作者本人语:“我有很多时间和无家可归的人在一起,我倾听他们的故事,听他们说怎么会到这里来,我发现他们不会直截了当、坦白地说他们的故事。”正是饱含人世艰辛者不得已的遁世之为,使他发觉了交谈的诡计、回忆的自欺。“某个人觉得自己的经历太过痛苦或不堪,无法启口,于是借用别人的故事来讲自己的故事。”于是,在他的处女作中,几位日本女性均面容模糊、语焉不详,读罢,眼前浮现的远山之影如小津安二郎所拍摄,苍茫而氤氲的,令人怅惋。

作为移民的石黑一雄,也在这部作品中渲染了极致的日本风味:结局处女儿猝然自杀,显然是格调凄厉、哀伤的日本式死亡。充满尖锐矛盾、冲突的剧情,使回忆较之妇人如酷烈长鞭抽打的重刑。

在石黑一雄以英国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长日留痕》中,作者再次铸造了记忆宫殿,只是回忆所带来的痛感不再切肤,而是持久与轻微。石黑一雄讲述了一个英国管家的故事:在达林顿府工作了三十余年的管家史蒂文斯,在假期里驱车远行。一路向着西的旅途中,他逐渐想起了自己在府上生活的点滴,有父亲的病逝、自己的成长、主人的没落,以及一场极其含蓄却真实存在过的隐秘爱情。

显然,在这部作品中,石黑一雄又玩起了所擅长的碎片化回忆和多线交织结构。乍看不过是从一个目的地到另一处的“旅行文学”,而作者将事件与事件相织的办法,使得作品具有了“文学蒙太奇”一般效果,从而拥有更大的密度。唯独足够理性与冷静的作者,才能游刃有余铺陈时间与空间的细线,从而在回忆中呈现出史蒂文斯先生一生的倒影。

值得关注的是,或许是由于大英帝国的戏剧传统,及作者的不断探索,使《长日留痕》中某些关键的叙述语言、人物对话都能充满饶有趣味的戏剧性。作品中,人物的对话也拥有了其他文学作品难以比拟的丰富性,充满玄机,也可延展出“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态的交相影响。

“时间”的概念之于“话语”,能如同水草在水中一般自然地舒展。书中最直接的体现,表现在达林顿府上女管家——基顿小姐要走的那个晚上。是夜,勋爵宴请了各国名流,基顿小姐也决定要离开府上,履行定下的婚约。两个重要事件时间上的冲突,使得史蒂文斯先生必须从中选一。倘若他要挽留基顿,就不能实现为主人尽职的管家理想;倘若他要专注准备宴会,便要看着爱人远走他乡、无能为力。正如黑格尔曾言:悲剧发生在对于对之间。正因冲突双方都有自己合理的辩护理由,皆可存在下去,那么两方不能同时存在的现实,导致其中的一方必然要灭亡、失败——史蒂文斯先生选择后者。没有明显的肢体动作,在两人你来我往的短暂对话中,充满挣扎、犹疑、哀求、无法释然和被压制的爱情。表面平静,实则沸反盈天。

最终,史蒂文斯先生在基顿的哭声中决然离开,爱情既定无望。理想与婚姻,贵族精神的实现和普通人自在快活的生活注定不可共存。选择了牺牲婚姻和一生幸福的史蒂文斯先生,无疑成为“殉道者”。想起笔者读到此章节时,不由为感到悲恸,多次掩书叹息,不忍猝读——而石黑一雄能够精准把握每一处情绪点的爆发、在文学中还原戏剧之情景,与我而言,也是鲜少的阅读体验。

悲恸是为史蒂文斯先生,一个堪称“新古典”典范的人物:现代化外壳包裹着古典精神,体现在人物身上变为克制、隐忍、追求尊严等性格特点。管家先生虽不苟言笑,却暗暗将感性藏在了理性的背后,他性格中也包含幻想、善感、细腻、乡村的抒情一面,有如戴留斯谱写的古老英国乐曲——因此,读者们啊,隔阂难以打破,无需对史蒂文斯先生的行为做过多的价值判断,这不过是国人难以理解其文化传统罢!英日两国皆对秩序、等级有所信仰,石黑一雄选取的史蒂文斯先生,即是庞大却可危的帝国象征。作者也在书中感慨:全世界只有英国有真正的管家,其他国家的,只能叫做“男仆”。如此好的管家先生,却要面对“纳粹往事、帝国没落、贵族精神崩塌与个人爱情错失”的四线交汇。仿佛交响乐中各个声部般和谐运作,演奏出一曲具有广阔深度的挽歌。既是哀悼远去的爱人,也为一个时代轰轰烈烈落幕。王国已经丧失了,难回灯火葳蕤的旧日庄严。水晶宫已不再,炮火中成为美丽的熔渣。

既捕捉了个人生命中的痛点、又捕捉民族时代的创伤是《长日留痕》的高明之处。小说开头便已写下谜底:宅邸易主,新的美国主人岂能谙熟从不列颠和撒克逊浓厚白雾中走出、如晴如晦的英国文化。滚滚向前的时代洪流终是碾压每个人命运的不可抗力。当尊贵的主人身败名裂后,徒剩老去的史蒂文斯。管家先生的回忆,像英国久久被雨水洗刷的天色,桌上端正摆放旧银器所散发出衰微之光。读罢也才懂得,一场缓慢隐现的悲剧比什么都要动人。

当然,常常落雨的地方也会迎来明朗天色,正如一首爵士乐的歌名:《不论晴天下雨天(comerainorshine)》。短篇小说集《小夜曲》无疑是石黑一雄的“亮色”。倘若说《长日留痕》的结构上效仿了恢弘庄严的古典交响乐结构,由不同故事组成的《小夜曲》,则无疑是爵士乐跳动乐天的音符——在《穆尔文山》中主角和瑞士夫妇所形成的复调性,也许会让写作者们发现,原来音乐果真与文学想通——又一次验证了文学创作者具备音乐素养之必要。

石黑一雄选取音乐界的边缘人物(餐厅乐手、过气歌星、萨克斯手等)入手,围绕“艺术—生活”的戏剧性母题展开。淡然的喜悦,适宜的闲愁,没用过度的无用煽情,戏谑调侃也恰如其分。不疾不徐的叙述步调,是夏夜阵阵清爽的风,让你阅读时感到轻松,读罢,甚至想去穆尔文山走一走。在书中,石黑一雄也为人生的谜面给出另一答案:也许逝去的不可追回,生命中处处留有遗憾,但是,为什么不能像《不论晴天下雨天》一文中的“牢骚王子”和查理太太一样,在月光和爵士乐之中跳舞呢?既然人生会一步步错误下去,既然一切都可原谅。

无从知晓的是,石黑一雄会不会猜测到自己会获奖。世界突如其来予以痛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实至名归。一位耐心、细致、严谨、诚恳、技艺高超的写作者能获得认可,实在是件值得快乐的事。文学的荣光闪耀在残忍的二十世纪,二十一世纪却太过贫瘠,喧哗与躁动之下是一片肃杀。愿你不会被溢美所打倒,跑起来吧,书写属于今日人类的世纪文字。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6

荷风香似雪如果说婚姻是场赌博,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知,两个人会一起面对多少事儿。开始大多是欢喜着牵手的,这手能牵多久,也尽不可知。情感意外,天灾人祸,都可以,分开两只相握的手。能够一牵50年,走到金婚,实在是不容易,特别在我们这个时代。

《金婚》的电视剧没看,前几日看了小说。文丽、佟志,大庄、庄嫂,两对夫妻,佟志和大庄是同事又是铁哥们,俩家做了一辈子的邻居。庄嫂来自农村,打小和大庄订的娃娃亲,没多少文化,但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文丽是小学老师,爱看小说、舞跳得好,爱打扮,比较小资,但生活上有点儿一窍不通。重庆的佟志家务活全干,典型的南方模范老公;大庄在家里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儿,整个一个北方大男子主义的代言人。大庄是个很招女人的男人,在结婚前,和文丽的表姐梅梅谈过恋爱,文丽一直觉得大庄他们是包办婚姻,不道德,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庄嫂。两对夫妻门对门住着,庄嫂特喜欢模仿文丽的穿着发型,文丽为此很生气;庄嫂特别会过日子,菜烧得特别好,文丽的孩子和老公又经常会被对门的美食馋得垂涎三尺,文丽就更生气了;文丽生了三个丫头,庄家有个儿子…在文丽眼气庄嫂的同时,庄嫂也气,为什么文丽不但长得比自己好看,身材比自己好,还有知识有文化?自己想要女儿,为什么就生不出来?…不幸福有时候真的是来自于对比。哈哈,这样天天比,两个女人的关系处得真不怎么样,尽管两人的老公关系铁得不得了。但到后来,两个人都真正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对方的好,一下就成了好朋友。是呀,工作、家庭,孩子、老人、老公,一天到晚女人得操多少心?女人,都不容易。

感觉大庄和庄嫂,两个人前后的位置整个颠倒了一下。一开始,是大庄特别强势,什么都他说了算,特牛。但到最后,凡事却成了庄嫂说了算,大庄对庄嫂成了百依百顺的。一开始大庄似乎没太把庄嫂当回事儿,但当庄嫂突然倒下来,他才发现原来庄嫂才是家里的天。庄嫂是粗粗壮壮即没文化也没什么情调,风风火火像个男人一样。半辈子风流的大庄,在庄嫂去世之后,望着晾着的被子叨叨:"淑贞,你说我的被褥得经常晒,我都晒了,我每个星期晒一次,一点都没偷懒啊!每次晒回来,被子上有一股好闻的味儿,你说那是太阳的味儿。这被子上有了太阳的味儿,就消毒了,灭菌了,人就不生病了。我闻着这股味啊,睡得可好了,我一直都没生病。可是!可是我想生一场病,想生一场大病…"淑贞,就是庄嫂。看到这里,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哎,几乎天天在一起,一呆四五十年的,除了夫妻,还有谁?这么长的时间处下来,但凡有点儿良心,谁能放得下对方?

大庄,大众情人差不多吧,特别招大姑娘小媳妇的一个人,梅梅为了他竟然一生未嫁。但两个人有什么吗?似乎没什么事儿呀。看大庄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最终,他的心中有的,竟然是他开始不怎么看上眼的老婆。找老婆要找什么样的?像文丽一样漂亮、有情调、有文化的?还是踏实能干、不漂亮也没情调淑贞?嘿嘿,我看从实用角度来看,还是淑贞。结婚是要过日子,漂亮不能当饭吃。大庄娶淑贞,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呀。

婆媳关系,历来是家庭关系的最难处的。小说中,婆媳关系的可见一斑。佟奶奶,精明能干,看不惯文丽那是情理之中的事儿。做儿媳的,和老人相处,还是嘴巴甜点儿,心善点儿,对老公、孩子、老人耐心一点儿,老人会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一家人,没必要凡事争个高低。文丽有一点儿事儿就往娘家跑,这一点儿,我觉得很不好。两个人的事儿,两个人自己解决呀,何必牵涉那么多人进来,简单的事情也搞复杂了。

两亲家母初次见面,文妈妈和佟奶奶的一段对话非常经典,可谓是绵里藏针呀。"…我们文丽在学校啊是优秀生,在单位啊是优秀教师,街坊邻居没有不夸的。可就是一样,老闺女嘛,从小有点惯她,没怎么教她做家务,好在新社会讲究男女平等。我常说小娟啊,你真是有福气啊,你这样粗手笨脚的,要搁旧社会遇到个恶婆婆,你还不得掉上三层皮?/文母冲着佟母笑眯眯地又说: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厉害,厉害。佟母也是很精明一个人,"佟母勉强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新社会旧社会,既然有家庭,家务活总是要做的。做姑娘时不会没有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心放在家里就好。像我那几个女儿,从小也是不爱做家务,我是连打带骂好容易教会了,家务事现在还真是井井有条,婆婆都挺满意的。"哈哈,不动声色的表达了对文丽不会做家务的不满哦。"文母环顾四周,说:这么个小房子能有多少家务活呢。不怕你挑理,小娟结婚那会儿,我还真有点犹豫,我们小娟闺房都比这个大啊。她非要嫁佟志,我也喜欢那孩子,我就说结婚后住家里吧,相互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带带小娟,可佟志这孩子好像不大同意。你要是同意,就让佟志住家里吧?"…乖乖,不动声色的反击太厉害了。

男女关系,对围城内的男女绝对是考验。大庄年轻的时候,不是老是招蜂引蝶嘛,庄嫂对他那可是严加看管。佟志有个一直很喜欢他的女同学方卓娅,老让文丽冒酸水,但佟志不喜欢方卓娅,所以也无大碍。佟志去山区的分厂工作时,遭遇了精神之恋,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李天骄,那才是他们婚姻中的致命伤。天骄年轻美丽,俩人相当谈得来,佟志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快乐很轻松。当然,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个人之间连手也没拉过,清清白白的。但人言可畏,佟志因此影响了前程。事业是男人的荷尔蒙,也许真的没错。佟志因为事业不如意,脾气特别大。李天骄倒是事业发展挺好的,两个人再次相遇,李已经是处长,是佟志的上级了。李仍忘不了佟,两个人散步了,喝咖啡了,但也就喝喝咖啡,也没什么。但在佟奶奶病危的时候,文丽死活找不到佟志,偏偏这时候佟志在李家…虽说也算是误会,他们真没什么,但那种情况,想不误会都难。文丽漂亮,有个年轻同事暗恋她…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时又要复杂很多,两个人要想和平共处,不吵不闹,还真是不容易。女人心思细,一旦受伤,那可是很难痊愈。但吵了就吵了,过去的就过去吧,过去的事儿天天挂在嘴上,除了伤感情还是伤感情。不妨,心胸宽阔些。

《金婚》里有好几个孩子,文家的三女一子,庄家的儿子,还有文丽的外孙女改改,文丽的孙子小宝,从这些孩子的婚恋和成长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人婚恋的缩影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庄嫂,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一点儿毛病没有,不得不说,她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她和大庄,也有过争吵,但似乎没当着孩子的面吵过,不像文丽,一天到晚吵吵,叨叨得人心慌。文家的二女儿,读书最有出息的南方,从小是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因为从小没跟着父母,后来再来到这个家庭,总觉得自己是外人。文丽分配任务时,让老大燕妮、老三多多干活,让老二南方和儿子小宝陪佟奶奶一起去散步。为什么呢?固然和老太太最喜欢南方有关,为什么老太太最喜欢南方呢?还不是因为那是她一手带大的?但如果三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很可能是老大、老二干活,老三、老四出去玩儿吧?文丽可能从心里对南方觉得愧疚。同样,南方似乎对文丽也一直有股怨气。南方太懂事了,让人感到心酸。不和自己多忙,孩子还是要自己带的。燕妮比较任性,当然也能干。一直任性的燕妮,结婚自然是自个儿找的。她当时不愿读书,就想和刘强在一起,说什么都要在一起。后来刘强复员回来,工作不如愿,经常打骂燕妮,燕妮离了婚。如果不是因为任性,燕妮可能不会嫁给刘强。南方打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缺少爱,所以特别珍惜爱,她对爱人不离不弃,让人感动。文丽是相当重男轻女的,在北方,在那时候,这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她的三女儿,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多多,多余的。哈哈,想到我们家,似乎和他们家这点儿类似,也是三女一男,我弟弟就像那个大宝一样,被爷爷奶奶宝贝着。我名字中的"朵",小的时候经常被戏称为"多"。多多可能是在家找不到爱吧,有些滥交,还未婚先孕了。在那个时代,相当少哦。大宝,做生意的,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

这几个孩子,小的时候让人操心,大了也让人不省心呀。做父母的,只要一息尚存,大概总少不了会替孩子操心,不管他操这心有用没用。最终,多多找了大庄的儿子(转业军人、派出所所长),也算是迷途知返,修成了正果。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儿,能不操心就别操那份闲心了。操心越多,孩子可能越嫌你烦哦。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7

——读余华小说《活着》

也许你不熟悉作家余华,也许你没看过小说《活着》,但相信你一定听说过电视剧《福贵》,一定对剧中福贵跌宕起伏的一生唏嘘不已。而在其原著《活着》中,读者能够感怀更多的却是那种“含泪的笑”。

余华,一直以一种先锋者的姿态叱咤于当代文坛。然而,九十年代初其长篇小说《活着》的诞生,对作家来说,无疑意味着一种精神的蜕变。且让我们在余华的这部心灵之作中,一起来探询一下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本质吧。

生命是一个简单的词,但其意义的实现过程,却是血泪杂糅,充满艰辛,《活着》中主人公福贵亦终生在苦难的枷锁中穿行。余华将他的故事的背景设置在中国的乡村,那是个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地方。作为整个社会的底层,那片土地以及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民无疑承载着巨大的苦难。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长达半个世纪间,农民福贵在种种纷至沓来的苦难的蹂躏之后,已近暮年,却仍然以一颗动态的心坚持着对生活的一往情深。在“死亡”这种无比残忍的力量面前,他的超然,他的达观,都让我们读到两个字“坚韧”。当福贵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人世,对他来说,活着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煎熬,就是对自身生命承载力的摧残。

回首他逐步恶化的命运,由于把家产输光,父亲被气死,随之母亲的死亡,儿子被医院抽血过多而亡,贤惠的妻子积劳成疾离开了他,聋哑的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因工伤而死,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又因饥饿胀食豆子而失去幼小的生命……这里,死亡仿佛已成为一种繁复的惯性存在。生命的被掠夺正如它的被给予一样没有任何理由。

岁月的残酷,生命的无常以及人生无穷无尽的苦难,都在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铺衍着。然而,他却始终以一种屹立的姿态为我们深沉且又深刻地诠释了“活着”的内涵——它不是声嘶力竭地呐喊或是呼天抢地的咒骂,它不是怨天尤人的自暴自弃或是在灾难的旋涡里自甘堕落,而是需要忍受,去忍受生命中种种无常,去忍受生存环境的沉重悲哀,去忍受命运肆虐的打击与不公,去构筑起一座心泪的祭坛。于是,执着于探索生命存在意义和精神的作家,通过福贵对于生命本身执着的热爱和尊重的表达,进行着一种哲学层次上的思考,从而提出一个庄严而神圣的命题:人是为活着而活着。

福贵不是一个英雄,他并不具有一颗高尚的灵魂和任何惊世骇俗的丰功伟绩,但他那种直面现实的坦荡和勇气,无形中渗透出的坚忍精神却将他塑造成一个英雄。他的那种执着的生存态度让读者在震动之余长久地经受着一种心灵的冲击,感受着灵魂对于生命的呼唤。是的,生,相对于死而言,永远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死,可以轻易地解脱,而生,却意味着一种忍受。且让我们看看福贵在知命之年向“我”讲述他经历时的神态,“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犹如布满田间的小道。”这里,所有对死亡的畏惧恐怖都被对生的渴念所消解。

如果我们思维的触角再向纵深开掘,福贵,作为一名终日劳作的.普通的老农,他身上何以蕴涵着如此震撼人心的生命力,他又如何凭借着坚忍、乐观战胜苦难?也许,因其普通,他的朴素的哲学人生观里,生命本来就是一种接受苦难的过程,注定是一种痛苦的存在,永远无法摆脱贫苦和灾难。

我们不难发现,植根于福贵头脑中的生命观便是“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每个人生来便有自己的命定,人只能守着自己的命运,无论生或死,幸或不幸。所有外在的物质条件的满足,世俗感觉中的快乐或痛苦,都只是一种虚幻,都不是让你选择生或死的理由。真实的生活只把握在自己手中,脚踏泥土,就能获得踏实、喜悦和平安。也许正是缘于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对生命本身的尊重,缘于“活着”本身的真实淳朴,福贵在遭受种种惨烈而痛苦的不幸之后达到人性的至境—一通脱和温情,以至于那些死去的亲人对他来说仿佛从未远离,这正是福贵形象从容而宽容,坚定而坚韧的人格精神打动读者的原因。你也许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宿命观,一种虔诚的宗教情结,但它确实又是一种缘于生命本原的固执向往。

关于死亡的叙述,除了福贵的遭遇,作为一种陪衬,春生的死无疑也是一记重锤,敲击在读者心头,令人在扼腕叹息之余,不禁反思。春生自己所选择的死亡之径正与福贵对待苦难的豁达乐观背道而驰。尽管我们无法否认这其中蕴涵的种种历史、政治、文化的深层原因,从生命的本质层面上来讲,他的死与曾经患难与共、历尽沧桑却仍顽强、执着地扣击生命之门的朋友福贵相比,无疑属于生命的败笔。

他是一名深受现代文明洗礼的军队干部,终日面朝黄土的福贵与之相比,生命方式无疑要迟缓得多,沉滞得多。自然,春生关于生命的终极意义,关于国家、政治、氏族命运的思索要比福贡深刻得多。作为一名革命者,他追求生命存在的价值,追求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应有的位置与尊严,这无可厚非。他无法承受生命的被践踏,宁可自己选择毁灭。也许正因为此,相较于福贵以及福贵单纯的思维,面对生存的坦荡,质朴的生命观,他的生命才失去了那种韧性,尽管也曾枪林弹雨,身经百仗。正是他的沉重使得他的生命变得脆弱,不堪一击。

也许作家无意在此刻意构筑诸如文明人与乡人对待生命的态度与认知、生命力的强盛与委顿相互对立的模式,我们更没有太多的理由嘲笑春生的怯懦,毕竟,春生的悲剧是一个时代的畸形的产物,毕竟“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已从哈姆雷特的身上铺衍至今,毕竟信奉“宁可五碎不为瓦全”的春生与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的福贵有着太多的差异,然而,我们体悟到的是,“坚韧”真的不是一个可以简单表述的词,只有活着才是所有价值实现的基础啊!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因为普通大众所信奉的简单的生活,使得他们尽管卑微贫穷却永不丧失对生命的执着与热爱。

活着的意义在于活着本身,尽管这会遭到种种进步哲学观的嘲笑,但你能说,他们是以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使自己的不幸转化为精神上的愉悦吗?你不认为任何一种对他们的“活着”浅薄地冠以“麻木”或是“愚昧”的批判都是一种残忍吗?这里,我们显然已不能用自己的眼睛和思想去简单的思索或是评价,人生已属不易,为何不能对这片土地上辛苦跋涉的普通大众,对他们与生命搏斗的勇气与力量,对他们的痛苦、欢跃、苍凉、悲伤,对他们的乐观、顽强、执着、豁达致以最崇高的礼赞呢?正基于此,《活着》中渗透的那股渴望生存的朴素意志,那股穿透人生本质的精神力量,才达到了对苦难的“理解”和“超然”。

也许终日与土地做伴的福贵难免消极庸俗,永远无法解答“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深奥的哲学命题,可他同样以一种旷达超然的态度塑造了生命的丰满,诠释了活着的意义,这是他用行动向世界作出的回答。

《活着》,不仅表现了一个人物坚韧地活着的历史,同时也内蕴着一个民族顽强的客观历史进程。正如余华所言:“《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熬”或是“忍受”,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采取的应付苦难的方式。这里的福贵无疑已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民族历尽风雨坎坷顽强屹立的缩影。他的痛苦乐观执着正代表着民族伟大坚韧的求生精神。

一个人,即使遭遇重重挫折和打击,精神上也永远不会成为奴隶。生命的终极旨归应该是而且必须是执着地活着。一个民族,无论怎么风雨飘摇,终将在顽强的屹立中接受历史的致敬。这些,所依凭的正是一种韧性,一种源自民族底层的生生不息的力量。

“人是为活着而活着”这句简单的话却包含着人生重重酸涩、艰辛,喻指着人不可回避的生命悲剧,也概括着人活着这一过程的全部意义和终极追求。或许福贵这一人物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只是一个价值隐喻的符号,一个能指。他的所指是让人们不要在痛苦的旋涡中颓废沉沦,而要以一种宁静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活,对待世界。

不论何时,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存的希望和热爱总是最重要的,只因为生命的被赐予。相信这种真实淳朴的表达也正是余华想要说明的哲理。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8

闲来无事,读胡怀琛《中国小说研究》一书,系中国古籍出版社出版之国学名家选粹版本。

本寻鲁迅之小说研究专著,以观中国小说之发展系统,也看近人对中国小说之界定研究,然终无所获。所幸,偶得胡氏此本,亦可作概览了解之用。近日问得新文兄藏鲁迅本,日后定将借来,以增小说之见。

读此一本书,不禁回想当年之小说见闻。初时,以为小说不外乎不入流之书籍,而入流者,仅就教科书之类,再而有之,则乃教辅材料,教学参考之类,凡此学校教育教学之关系书籍,皆主流者书籍也。如今反思,当初之成见,极不科学也,甚而至于愚陋之极端可见也。然因此态度标准,也是裨益于我。因不染非主流之小说故,我从未见骂于师长。虽偶尔见笑于同学,讥我书呆子,然终未贻误学习,可也。终不至于课堂内有瘾作祟,而冒渚师之禁令教诲,窥得武侠、言情之情节正酣,却逮之于严师屡次,或当堂怒骂,或抄没小说,或家长见训,或保证往后之不再如何如何。

世之所事,长短兼而有之,于我而言,择取而已,无甚善恶多寡,然哉!

小说之念想,原初以为之偏颇,亦随学习增长而有所转观。初中时,小说如鲁迅文章,如诸多国外小说,也多见了。课堂之内,为师者也多加以疏通,盖小说概念之正统触及。当此时,仍不望读及小说之言情、武侠者,如金庸小说,琼瑶小说等。然小说之知识却可接受,如小说之要素:人物,情节等,小说之篇章体例等。而何至于死记硬背者,应试分数之故耳。

至于高中,同学之偷读小说者,越发少也。此时,价值观念当有所定型,个性思想也当自存,小说之受,不必如初中时代上瘾如毒。同学之小说阅读,权当课后之消遣者居多。当此时,为师者也多有正面鼓励,言小说之阅读可阔学生之视野,尤其古典名著,更当读其三两遍方可领悟其魅力,如《三国》、《茶花女》等。而死记硬背者如小说其作者,其内容典型之人物,也因应试分数之缘故,不得不加以日夜咀嚼。至今想来,实在徒劳,于今略想其实效,也渺渺乎无所遗留,憾哉!

大学之小说感触,终得原貌。然不多专业触及,故小说之研究自不敢当,更不可小说之如何瞧他不起了。囿于学识陋见,小说之原著阅读,始终难入我心。而今,每与友人对语小说者,则汗颜不敢恭维,形秽自惭罢了!

人之短见,自是多矣,若自省后能有所甄补,倒也无妨。此之故,于今仍不敢懈怠于学习。胡氏之《中国小说研究》之阅读,此理可循也。

今原意在于略写读后感像而已,无望扬洒拖沓,然我本性之故,逢一事所论,终究杂感自我,其中不免情感纠葛,生发别样之文字。初看时,其无关乎本旨,却有其因由来之,故当略写如上。

此后,该是读后感之说,实在于我聊发而已,间或原文录下,间或行文自述,难作学术之考究,且当增益收获罢了。

与其他学术史研究一般,胡氏对概念小说者,置于篇首阐发。然因恐先入为主之彼端,有碍于后来之信服考究,胡氏对小说之定义也是宽宏存疑,以待读者之后领悟弥补。此之态度,学术之精神也。如仁者,如道德者,如礼仪者,概念定义之,实在无所慎密,也无多需要。故常常不作死规定。此类现象,读者皆能明理宽怀,于己也多有裨益,无碍于日后拓展。

"不过在中国旧文学里,并不把小说看得重要。虽然在两千年前,已经有了小说二字;但是古代所认为是小说的,到现在并不能算是小说;现在我们所认为是小说的,古代是没有的(说他没有,也不是完全没有;只不过不名为小说,且和现在的小说形式上略有些不同。)这样下定义就很不容易了。"

胡氏此说非自说自话。中西之小说,无论概念内涵,抑或形式表现,殊多差异,于是中西合并式概念定义来阐发小说,也多有不便。更遑论以末尾定渊源,来个头尾倒置法,其误导之害更甚。后人之所谓小说流派,小说体例主义者,皆赖发端原委之清澈理顺,故不可以糊涂笼统之小说研究为满足。

如书名之见,研究之贯律,不便概念定义束缚手脚眼界,免受先入为主之害。于是:"我以为研究的方法,最好是从他的渊源说起,从渊源说到支派,那就容易明白。我们不必先说定义,只从他的源流上,看出他是什么。"可谓研究之真理也。

征小说之源流,当从民间说起,当从口耳传承之神话传说论起。"中国的神话和传说,虽然是小说的根源,虽然到后世仍在小说中占了一大部分,但是在古代,并不把曾把他称为小说。考中国的小说二字,最初见于《庄子》,他说: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荀子》也将小说二字连称,但尚未指明何谓小说,然可见其小说之小视口吻。而班固《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之流,盖出于稗官"。可推见古之稗官也类小说家者,"稗"也即"小"。

至春秋战国时代,有"十家"之说:儒家,道家,法家…,而小说家已名列其一。此"十家"之说,出自班固"九流十家"之论。班固引孔子话,论说小说也当有可观,已承认小说有相当之价值。只是,承认价值也是限于小道而已,社会杂谈,民间小事罢了。此可谓小说,后世也有之,然外延窄乎斯哉,不可等同而语。

中国古时小说之流,往往不见台面,入不了正统,更不消风雅称赞了。此故,难见如正史般小说论集,也难见社会主流之小说普及。历史鉴往,小说如所谓"记",所谓"传",所谓"志异",所谓"演义",皆小资打趣,或闲杂消遣。

小说于古时中国无正经地位,然亦常散见各处。正史中有列传,列传也》石油荒诞怪异之说,神话传说之类。也有民间神话、传说之收录如《搜神记》、《齐谐记》等,再有虚构故事之《黄粱梦》。于此可见,小说之足迹,也当可观遍野,只是有些羞于世面罢了,也不当主流所正视。

胡氏于概论小说定义后,分论三章节。

以本质论小说分论研究,神话,寓言,稗史,三者皆是小说。从本质看来,小说源于神话寓言,传说稗史。然后人之小说,却不囿于这三者。如唐体小说,如宋元杂剧、戏曲说本,弹词,如明清演义等,皆属于小说范围。可见,小说源于此,却不限于此。三者其后,变迁杂交,体例也渐起模糊。如与正史相对之稗史,亦可小说视之。本质角度看小说,可谓推其本源,逐其始末,后起之体例形式,时代主义之类研究法,皆有赖于此。

以形式论小说分类研究。形势看来,表现为小说者,可记载一人一事类,可以演义故事情节类,可淡些描述概括类,可诗文剧本唱白类。此四类谓记事体、演义体,描写体,诗歌体,盖可为小说定论其形式周全也。若《三国演义》者,若记事诗,戏曲者,若《红楼梦》,皆可区分其差异。《红楼梦》近人多谓古典小说,四大名著,可其小说地位不赖其他,其描写体小说之创作价值可观而已。故近人讲《红楼梦》与《三国》、《水浒》并论为白话小说,通论其价值,实为不妥。

以时代论小时分类研究。有周秦小说,晋唐小说,宋元小说,清小说,最近小说。胡氏认为,周秦小说,可从经、子中找出》小说片段,此外,《汉书艺文志》中有一篇小说目录,只是原书皆不见于世。如《周考》、《青史子》、《师旷》等。"周秦以后,接着说晋、唐小说,为什么丢了两汉不讲。因为现在流传的两汉人的作品,大概是后人假造的。晋人著名小说如《搜神记》,唐代小说如《南柯记》。宋元时,演义体小说盛行,脱离文人范围,与平民接近,此乃小说之脱胎换骨,意义可书。清小说,产生新题材,描写体,以《红楼梦》为最为胜。最近小说有以林纾为代表的译作如,《黑奴纾天录》,周作人《域外小说集》。而《超人》、《呐喊》为代表,受了西洋小说影响而创作。与此同时,仿古之小说创作夜从未停歇,如《秦汉演义》、《两汉演义》仿宋元小说,刘鹗《老残游记》仿清小说之体例。

至此,胡氏小说研究可谓深入浅出了,小说之概念定义也若蒙头雾水之恍然消散。精心读之,思之以深,自觉收获良多,读后感记之,可也!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9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本书和作者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堪称姐妹篇,同样以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对白叙述没有富裕嫁妆的少女恋爱结婚的故事。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0

《创业史》是柳青的一部自觉实践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探索中国农民历史命运和生活道路的长篇小说。小说讲述的是梁生宝买稻种、活跃贷款、进山割竹等事件带领贫雇农走互助合作化道路创业致富的过程。从创业史的写作背景看,在历史主义的思维下,我们不难看出,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党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对农民而言,土地革命是一场内在的革命,农民是这场革命的主体,对土地的追求成为革命的强大动力,但是公有制的建立,需要农民交出他们的土地,这对农民是个很大的冲击。在这个大背景下,《创业史》呼之欲出,成为这个问题的回应者,被称为是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史诗性著作”。

小说主人公梁生宝,是一个不怕艰苦、敢于担当的年轻人,他排除万难,坚持自己的理想,并为之行动,这都是作为一个创业者所必须的品质。但抛弃他在主流之上作出的贡献,这个人物可以从其他的角度上挖掘出更丰富的深层意义。

与梁生宝相对,徐改霞是柳青竭力用新的理念去塑造的一个新社会的新式女性,在她身上表现出了妇女对命运的抗争精神。文本在叙述着新式人物梁生宝领导的互助组在战胜重重困难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合作社的宏大事件的故事缝隙,将梁、徐两人的爱情故事情节镶嵌其中,不仅增添了故事的可读性,也将徐改霞这一女性形象从包办婚姻到据理抗婚,从解除婚约到大胆追求爱情,从进校读书到最终走进城市成为新时代的一名工人的发展历程娓娓道来,展现了徐改霞不懈追求婚恋自主和人生理想的性格塑造过程。从这一个侧面,作品勾勒了徐改霞这一人物不懈追求的心路历程,真实反映了在农村的变革和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的精神追求和城市梦想。

徐改霞身上继承了“五四”以来女性觉醒意识,而婚姻的不自由使得这种自觉的觉醒有了发泄的突破口。作为新时代成长起来的新女性,徐改霞敢于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思想前进”“生活有意义”的青年才是她择偶的标准。梁生宝积极上进,是年轻的共产党员和合作社的带头人,是一位“政治 运动的积极分子”,这正是她理想中的对象。在她的积极热情下,二人陷入了恋爱之中。

旧式包办婚姻的阴影以各自的方式和原因分别从二人的身上退去,横亘于二人间的最大阻碍也不再是阻碍,然而,甜蜜美好的爱情却没有得到一个幸福的结局。这其中固然是因为刚解放的农村中对于包办婚姻的固执坚持,对男女自由恋爱的恐慌和强烈反对。

然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梁生宝这个人物身上的“两面性”和人格错位。梁生宝一方面享受着徐改霞给他带来的甜蜜爱情,另一方面是作为文本中的一号人物强加给他的“理念化”,他是“党的忠实儿子”、“无产阶级英雄的典型”,在他的身上要体现出一心为公、公而忘私的优秀品质。然而,当柳青希望塑造的新式女性在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下逐渐成长,变得坚强、自主、果敢,缺乏传统妇德温柔、顺从的因子时,已经“大大超出了男权话语的框架……徐改霞与人们看惯了的低眉顺眼、被动顺从的妇女形象相去甚远”。所以,梁生宝时时感到压抑和不自在,初时他在徐改霞前面还是带有一丝农民的自卑的,而到后来,他与改霞的距离越来越远,最后甚至是一直避开着她。梁生宝是一个有着新思想的青年,但在他内心深处又有着乡土农民的传统观念,他很难接受“变化了”的改霞。

这从后来他对刘淑良和徐改霞两人的比较中道出原委,他对刘淑良的映象是:“庄重、精明、说话有分寸。”“这女人的性情是比慌慌溜溜的改霞稳重得多。”“生宝望着大方正经的刘淑良的背影,觉得她真个美。连手和脚都是美的,不仅和她的身材相调和,而更主要的,和她的内心也相调和哩。生宝从来没有在他所熟悉的改霞身上,发现这种内外非常调和的美。”而在改霞身上所表现出的敢于大胆追求爱情、自主选择生活道路、抛弃传统妇德等个性,梁生宝却看作是不顺从、不稳重,甚至有点不正经,缺乏调和的美。这已经超出了他的心里想象和道德承载能力。他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他的心中燃烧着熊熊热火——不是恋爱的热火,而是理想的热火……为了理想,他忘记吃饭。没有瞌睡,对女性的温存淡漠,失掉吃苦的感觉,和娘老子闹翻,甚至生命本身,也不是那么值得吝惜的了。”

显然,此时的梁生宝人格已经分裂,毫无私心杂念,没了七情六欲,仅剩下空壳的肉身而已。生宝为了合作社的“事业”也就不惜牺牲自己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爱情了。

故事的结局毋庸置疑,权力话语下的爱情言说本来就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对爱情一往情深的徐改霞,在大胆追求后,却最终失望至极。爱情受挫后的心灵苦痛更加坚定了她选择“离开”的决心。在与命运抗争和自我追求中,徐改霞这一人物的性格趋向成熟,这为她最终选择离开蛤蟆滩而走进城市做好了精神和心理上的铺垫

真正要从农村走向城市,徐改霞在心底是做了长时间的心理斗争的。参加国家工业化建设是50年代人们特别是农村年轻人的一种理想,并是内化为个人的一种自觉行动。但改霞的“心沉沉地下坠,她感到难受,觉得别扭,翻来覆去思量一件事情——你是不是情愿离开美丽的蛤蟆滩,到大城市里去参加国家工业化吗?她心里想去呀!对于她,一个土改中出现的知识分子,一个向往着社会主义幸福美景的青年团员,没有比参加工业化更理想的了。参加工业已经变成一种时尚了。工人阶级的光荣吸引着改霞。靠自己的理想,她打消不了参加工业这个诱人的念头。”她的心情又是矛盾的。当她为报考工厂征求梁生宝的意见而受挫时,她的心一下子沉下去了,她“感到脑子有点麻木,感到失望”,“她的心被戳疼了”。梁生宝僵硬的态度、“带有讽刺意味的笑容”更是给她心灵上一个沉重的打击。

她一直在思考着何去何从的问题。她的心情是矛盾的、复杂的。但此时的她更看重自己的存在和感受,她认为“搞对象既不是为了吃穿有人管,更不是为了生理上的需要”。她不愿成为“任男人摆布,把男人的搂抱亲吻看做赏赐的女性”。她时常想:“生宝想和她好,也是想叫她给他做饭、缝衣服和生孩子。”她也“不甘心当个庄稼院的好媳妇”,她觉得“离开生宝去住工厂,是正当的”,“是爱国的、前进的和积极的”,她的心就坚定起来,坚定了考工厂的决心。她所追求的“新生活”体现出了一种新的社会意识,体现出大胆追求自由婚恋的精神和一个新社会的女性主体意识的凸现。在“去或留”的二难选择中,她“把这个人生问题,翻来覆去,想得很深、很细。……她想:生宝肯定是属于人民的人了”。

当她感受到生宝的爱情是靠不住的时候,但自己的人生理想不能丢掉,毅然选择了离开,“奔赴祖国工业化的战线”,步入了城市,寻求属于她的那一份天空。这是她所追求的人生理想,也实现了作为一个农民进入城市的梦想。尽管徐改霞的爱情观曾受到过批判,但有一点是显而易见,梁生宝和徐改霞两人对国家意识形态的敬仰是一致的,一个是选择进城当工人支援国家建设,一个是坚守在农村开展合作化运动建设国家,实质上殊途同归,并无矛盾,唯一牺牲掉只是那“微不足道”的爱情罢了。

《创业史》作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初期革命的史诗,在反映农村历史面貌的同时,作者常常将自己的笔触从广袤的农村大地伸向了城市的一角,仰望城市。文本中不少的篇幅描写了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城市建设的情境,想象着城市工业化建设的热潮以及农村青年报考工厂的场景。小说在抒写了徐改霞这个农村女性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以及对自我爱情的追求的心路历程时,让我们在徐改霞这位“美丽、勇敢和富于幻想的农村姑娘的性格特点”中多少也看到了一个隐藏已久的理想和一种不愿屈从的果敢性格,体现出尊重和维护个体权利的现代观念。中国农村正是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萌生出现代意识,尽管这种意识让人感觉是那样的朦胧,却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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