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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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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我最早接触《儒林外史》还是在很小的时候,因为吴敬梓先生是我们家乡人,我小时候就经常听到老师们说过《儒林外史》是一本很具有时代意义的书,并且建议我们去读它。但是小时候太小了,有许多还不能够理解,所以我长大了之后就开始读它。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15篇)

在整个小说中吴敬梓先生,都用非常鲜明的讽刺手法,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统治,以及八股取士制度的腐朽。同时吴敬梓先生的语言也是非常有特色的,采用了许多全椒地方方言。

当我读了他的书,我才发现原来他所写的东西,全部都来源于他的生活中。书中最为典型的是周进和范进两个人物,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

周进,想要考取功名,但是始终没有成功,于是他就跟着商人,替他们管账,相当于一个账房先生。有一次,他经过考场,突然想到自己平生的遭遇,就嚎啕大哭,哭得死去活来,他的朋友看见了,实在于心不忍,替他捐了一个官。范进,一个考到胡子花白都没有考取功名的一个读书人。常常受到自己岳父胡屠夫的白眼。一次偶然,周进看见范进这么大年纪还在考场里考试,就问他的原因,范进和他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周进听了之后,觉得两人的经历遭遇十分相同,于是非常同情他。

周进作为主考官,在审阅范进的试卷时,特别关注了他,周进第一次读范进的文章,觉得他并没有什么才华,但是又想到了两个人相遇非常相似的身世,于是就看了第二遍,看第二遍之后,他觉得他写的还不错,于是就看了第三遍,第三遍之后,他拍手叫好,说范进写的太好了。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范进的确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可是之前的考官却没有发现他有才华,这就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的统治和官僚机制的腐败。

在这个小说中,我看到了各类人士对于“功名富贵”的不同表现。一方面真实的揭示人性被腐蚀的过程和原因,从而对当时吏治的腐败,科举的弊端,礼教的虚伪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嘲讽。

我觉得《儒林外史》想要表达的就是:不要过于重视钱财这些身外物,不一味追求名利富贵,要放开自我,追求思想自由。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不要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

我读《儒林外史》是在《红楼梦》之后,在我看来《儒林外史》与《红楼梦》相较而言虽在结构的宏大完整、人物的类型众多等方面它都显然不如《红楼梦》。但《红楼梦》还是有较多的“古典”气息。例如它的以神话为象征的哲理内涵、诗词歌赋的运用,以及宝黛爱情故事的诗化成分等,而《儒林外史》朴素、平实而深刻的艺术风格,则更接近于现代小说。在读它的时候也许你会想起曾读过的鲁迅小说中的一些简洁的描写和冷峻的笔调。

《儒林外史》是一部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结合作者吴敬梓的亲身所历所闻,揭露埋没真正人才培养大批庸才、贪官污吏,造成当时社会道德败坏文化停滞不前的罪魁祸首——封建科举考试。同时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在我看来这也正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虽然这几句话都已是老生常谈,可如若真正能明白的人多一些在小说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儒林人士在读书的道路上第一步就走错了,他们一心只为功名利禄,却忘了读书的真正意义在于领悟、意会、学以致用、提高自身修养,读书对他们来说,仅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可以转化成自身力量。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曾经把封建礼教比作为吃人的礼教,那么封建科举制度也就是名副其实的吃人的制度了。

在科举制度被废除了几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作者吴敬梓幽默诙谐的语言中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读的淋漓尽致。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还有,在他笔下的吝啬鬼严监生,临死时因见灯盏里点了两根灯草,便伸着两根指头不肯断气,通过这一细节的描写将其的吝啬刻画的入木三分,但在后面作者其实也写到他为了把妾赵氏扶为正室,舍得大把大把地花银子。读到此时你是否会觉得这个严监生既可怜又可笑,却也颇有一点人情味。这些都是作者对平凡人物矛盾心理理解和同情的描写。另外,小说中杜少卿的出场,这位杜少卿,委实是挥金如土,但凡有个人来哭上几声,或是孝养母亲,或是做个小本生意,他并不多问,大把的银子撒了出去,家财散尽,搬到南京城。这还不算,他在南京城,陪娘子去看景致,轿里带着赤金杯子,融融春光做了下酒菜,喝得大醉,携着娘子的手一起走路。两旁看的人“目眩神摇,不敢仰视”。有人举荐他出仕,他却装病推辞不就。娘子问他为何不去,他反说:“你好呆!放着南京这样好玩的所在,留着我在家,春天秋天,同你出去看花,吃酒,好不快活,为甚么要送我到京里去?假使连你也带往京里,京里又冷,你身子又弱,一阵风吹得冻死了,也不好;还是不去的妥当。”通部书里,多少人只要念八股文做试帖诗做官混钱,杜少卿却是一心一意地要生活:作诗、会友、喝酒、赏花……但他为人又最重孝义,杜慎卿说他“但凡说是见过他家太老爷的,就是一条狗也是敬重的”。说到杜少卿我不禁要提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他们身上都有着其他人物形象身上所没有的叛逆精神,蔑视功名利禄,不已光宗耀祖为念。他们不仅是作家的精神寄寓,而且是寄托了作者审美理想的典型。体现了我国伟大作家对社会制度的深刻认识。

最后,宗上所述,《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作者却用其生花的艺术之笔,描绘出了一组组不同性格的人物群像,将其塑造成一面历史的明镜,不仅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做出了广阔而深刻的反映,也折射出了当今社会中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正是因为这些文学意义才使得《儒林外史》的社会意义大大高出其他同类作品才奠定了它在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原来萤火虫发光与它尾部的发光器有关,在发光器内含有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发光物质。当空气进入发光器时,荧光素在荧光素酶的催化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产生的能量转化为荧光,进入发光器的空气越多,发出的荧光越亮。由此可知,萤火虫并不是在黑夜发光,只不过这种光亮度不如阳光亮,便以为白天不发光了。这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4

暑假里在表姐家玩了几天,因为表姐在苏州读大学,妈妈也放心我在她家。她的书桌上整齐的竖着好些书,还有很多是他高中时候的。我无聊时也就随意的拿几本翻看着。里面有一本叫做《十部名著精华精读本》,封面上还有着江苏新高考复习用书的字样。里面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欧也妮葛朗台》等等。这本厚厚书还是挺好看的,虽然没有每部名著的全部内容,但绝对是精华与精彩的部分,表姐看我那么喜欢,就把这本旧旧的书送我看了。对还在上初二的我,还是看的懂得。语文老师今天布置写名著读后感,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先抓头挠腮一番,写什么呢?老师给我们指点了一番,我问老师不写《童年》《鲁滨逊漂流记》《钢铁……》可以吗?老师笑着说当然可以,他说只是举例子。我说《葛朗台》可以吗?老师说那是高中要求读的,不过你读过的话写也可以。于是乎,我就写了。

《欧也妮 葛朗台》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主要写了在法国外省的索莫城,一个名叫葛朗台的箍桶匠,原本很穷,后来因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而逐步积累了上千万法郎的资产。正因为这些钱,让他变得越来越吝啬。葛朗台的赚钱能力真的强!那么他的女儿欧也妮也就是一个富二代了,可是富裕的家庭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所以我觉得葛朗台在家庭方面、为人处世方面是一个乞丐。

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位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可是葛朗台就不像正常的爸爸了,他的眼睛里只有钱,在家庭方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很小气的,比较之下,我家经济状况绝对比葛朗台家穷,但我的爸爸对我十分的好。

他家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有亲戚来,他不让加菜,竟然吩咐雇农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病了,卧床不起,他最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写到这里这位“爸爸”还是爸爸吗?金钱对他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葛朗台自己来回答究竟这是为什么,他一定会说“我不知道,我办不到,我不愿意,以后再说吧。”,在用作者在文中的话来说: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嗜钱如命,对金钱的痴迷。看到这里我十分同情欧也妮,生在这样的家庭还不如生在穷苦人的家里,至少家庭是舒适的、温暖的。我家厨房门坏了爸爸请了半天假让一个师傅来修理。姑妈来我家,爸爸在街上买了好多菜,还买了烤鸭。家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会及早的去看医生。邻居家里有什么事情,过来和爸爸说一声,爸爸肯定要去帮忙的,爸爸说过:那是必须的。平时,家中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妈妈手里。如果问我的爸爸每天辛苦为了谁,他肯定自豪的说是为了他家的“丑丫头”。

文章点评说“他是能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吝啬的一个人。

读到这里令我气愤,每年他的女儿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她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紧接着,他会对女儿说,乖女儿,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吝啬鬼边看边点算着金币的数目,看看金币是否少了,清点完毕后,他又假装成慈爱的父亲,把金币归还给女儿,同时不忘反复嘱咐她要把金币好好保存,千万不可以弄丢,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还会再要检查的!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反复嘱咐”、“ 还会再要检查”,过生日、过新年、平时爸妈给的“小费”都由我自己安排了。

爸爸,每天快乐而辛苦的上着班,兢兢业业。他也经常告诉我为人处世的道理。相比之下,葛朗台会这样教育他孩子吗?葛朗台总是不择手段的扩充自己的财产,甚至还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小姐作为诱饵,来赚取更多的钱。就像书上说的“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他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坚决地把自己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共的地上。真是的,别的村民还不知道怎么说他。

为了钱,葛朗台冷酷无情,与其说他是金钱的所有者,倒不如说他就是金钱的奴隶。知足常乐,它只会一味的追求更多。我现在明白了,他赚那么多钱又舍不得用,就是心理的不正常。当然也不能奢侈的花钱。听爸爸说钱变得不值钱了,如果在现代社会,葛朗台不懂消费,他的钱肯定贬值的。我总觉得这样的人事不存在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个文学人物的典型,我听了似懂非懂。

再次回味《欧也妮葛朗台》,好笑又好气。读它,让我同情欧也妮母亲和她的不幸,让我懂得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那就是:做人要慷慨一些,不能太吝啬,什么事情都很小气的话,你的同学、朋友就会远离你的,让我也明白大方做人、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很欣慰的为我有这样慷慨的爸爸感到自豪。现在这本书老老实实的呆在我的身身边,爱书的表姐把它送我了!如果不送,我这表妹非说她“葛朗台”,呵呵!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5

蒲松林的经典着作《聊斋志异》影响着一代代中国人,此书让我见识了一个似真似幻的奇异世界。

据悉,蒲松林由于一生失意科场,所以对试官的昏聩、考场的弊端、士子的痛苦与渴望都有别具一格的体会和明晰的洞察。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以狐、魔、花、妖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答,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写得最多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爱情篇章。情节曲折离奇,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特别是他抓住了人们内心对鬼、妖的恐惧,对神灵的深信不移,多处运用象征手法,把当时社会风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能让人深刻体会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不堪,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而产生共鸣。

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鬼神”之说,但在人们心中还是有“鬼神”之分的。那些损人利己、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由于“鬼”大行其道,害得老百姓无法安居乐业,“神”自然成了人们的美好向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人们再也不必为生活无着而烦恼,全社会也都在倡导正能量,但是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总有那么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损人利己,甚至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用自己绵薄之力抑恶扬善,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祥和、美好!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6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2.:《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7

从识字以来,我读过很多书:《西游记》《俄罗斯童话》《上下五千年》……然而,现在五年级的我有些不满足于这些书了,开始对《前世今生》《时间简史》一类讲述哲理、科学的书兴趣盎然。虽然初看上去,这些书枯燥无味,但是细细品味,却常常引发我无限的思考与遐想。下面,来说说我读《时间简史》的故事吧。

第一遍读《时间简史》时,我只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大都是跳读,略去了那些艰涩难懂的部分,只看有趣的内容。但即使这样,仍觉得无聊,先后也只是翻了两页,便束之高搁了。

直到有一天,无聊的我,抱着好奇的心,再次打开了那本黑色封面的《时间简史》,低下头,静心地品味起来。我随手握起铅笔,点点划划,慢慢记下自己的疑问,一跃而出的灵感……咦!什么时候那些黑白的文字渐渐生动了起来?慢慢地,我被带入了一个科学的世界:与亚里士多德观赏水、火、土、木几颗星星的变化;与托勒密一起钻研宇宙中心的秘密;与哥白尼、伽利略一起用真理、事实来推翻错误的理论……一页一页,我认识了伟大的发明家爱因斯坦,坚持真理的伽利略,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我了解了反粒子、对偶性、小圆周、光子的概念……与此同时,我也提出了不少疑问:宇宙的中心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每颗行星的小圆周都是一样的?在恒星光谱中,什么颜色代表最热,什么颜色代表最冷?行星与恒星各是怎么形成的?……一堆数不清的疑问,让我不断地查电脑,翻阅其它工具书,甚至用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像唐僧念经一样在爸妈耳边不停地问,问到二老大声喝斥也浑然未醒。无尽的问题萦绕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对《时间简史》的兴趣也更加浓厚了。看到后面,不少先前的疑问迎刃而解,那种豁然开朗的滋味让我欲罢不能。

有时候我也会自己去做试验。我尝试和伽俐略一样,从楼上同时扔下两个质量相差很大的瓶子,看看它们是否同时落地;当看到书上说:“飞船在太空中直线飞行,路径影子投到地球上的二维影相就显明是弯曲着”时,我也尝试着用铅笔在地球仪上测试;读到“视差”这一段时,我也试过坐在车上看远处一点也不动的太阳……那时的我,竟也感受点儿“科学疯子”的味道。

在读完《时间简史》后,更多的书成为了我的阅读目标:《果壳中的宇宙》《玛雅历法》《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感谢《时间简史》为我打开了科学探索的大门!有时候,我也想过,以小学的水平来读这一类书,是不是太困难,太“不求甚解”了呢?因此,我开始放慢速度读,一点一点“煮”着读,思考研究着读。

这几本书便成了我无声的老师,将知识一点一点地送给我,引领我走向神秘的科学世界。虽然深奥难懂,但是依旧情有独钟。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8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9

父亲……为了写这篇文章,我不得不执笔题下这两个字,父亲啊,现在洋气一点叫爹地,矫情一点叫爸比,而我,是个连最普通的“爸”都说不出口的懦夫,而且是个彻底的懦夫。

至少,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

我和我的父亲,仅有的交集除了血缘,就只是那一句“我妈呢?”,说来实在嘲讽,实在好笑。那个男人,在我眼里就是不正经的,浪荡的,毫无责任感并且脾气还不好的,虽然这些在那些大人眼里是幽默、浪漫主义、洒脱和真性情,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是好笑至极!

我从不乐意主动跟他讲话,从来都是用白眼球看他,但他似乎什么都察觉不到,总是嬉皮笑脸的凑到我面前,扯些有的没的。每到这时候,我的讨厌之意毫不掩饰,默默离他远点:“呵呵”。这种情景多得我难以数计。直到有一次,我彻底惹怒了他。忘了是什么原因,只记得当时他愤然摔碎了一个玻璃杯,我却神情淡然。摔东西是我最讨厌他的行为之一。那个时候,厌恶之情泛滥如海,以至于他哑着嗓子问我的那句“刘晓帆,我对你来说算什么?”我都只是微笑着起身,淡淡道:“可有可无”。他甩门而去,我留在原地。看着地上狼藉,一脚踹翻垃圾箱,便也扬长而去。有时候我真痛恨自己,看吧,刘晓帆,摔东西这些坏毛病都是因为你身体里流着他的血,都是因为遗传于他的基因

可是,我发现他变了。他原本白皙水嫩的不像男人令我讨厌的皮肤,如今变成了黑黑的健康的很男人的古铜色;他原来千奇百怪染了色的头发现在已经修的短短的很普通了;他原本每天去钓钓鱼唱唱歌的生活小情调现在也已经淹没在每日的奔波劳累中。他开始很晚回家,甚至我很久都不能见他一面。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剩下什么,那点可怜的,几乎没有的,所谓的亲情?呵,我不敢说。

妈妈也不止一次想缓解我和他的关系,但那都是徒劳的。所有的所有,最后都只是留给我一句:“多年以后,你会后悔的。”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脸上蜿蜒,一头扎进枕头里,很轻很轻的说:“不会……”。

然而今天,朱自清的《背影》,老师的日记,让泪流满面拼命掩饰却被大神一下子发现的我,对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准确点说,应该是对父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他的爱,在不厌其烦的嬉皮笑脸中,在一次次愤怒的摔东西中。想想也真是,明明是我故意激怒他,还厌恶他摔东西。难道他的满腔怒火,不去摔东西,要来打我吗?从小到大,他从来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他会累,他会疼,但他从来没有在深夜买醉,或许是压抑着,或许是他们说的,责任与担当。

我们之间,剩下的还有什么?我不清楚。但是,就让我用剩下的年华,去弥补这么多年来我的任性与不懂事,剩下的话,不必多说,我只是想叫你一声,爸爸。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0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看了矛盾的评价,使我很好奇作者萧红笔下的故乡的故事和人们?她的故乡是什么样子使他怀念?很想知道关于作者故乡呼兰河城的人、事、景、也就是所说得风土人情,人情世故。在那个时代,没有通讯设备,信息工具人呼兰河城人们的生活娱乐又是怎么打发的?带着这些问题,怀揣着好奇心我走进了她的故乡。

作者总共用七章篇幅描述呼兰河城里的故事,1、讲述了故乡呼兰河城的大环境、2、故乡呼兰河城的精神面貌,娱乐。3、故乡呼兰河城的自己家里的故事,和祖母祖父亲戚间的故事,4、故乡呼兰河城作者的邻居街坊的故事,5、因为跳大神团圆媳妇的死,6、在城里四处游荡好吃懒做的有二伯,7、工人冯歪嘴子的生活。

通过,第一章介绍的故乡的整体环境,轻轻松松把读者引进故乡呼兰河城,让读者感受到呼兰河城是一个自然,美丽,可爱的地方,“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在当时没有出现信息工具,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晚饭后大家(邻居们)围坐在一起,看天上的火烧云,唠唠家常。

每一章读后感受如同矛盾评价的“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读完第五章,因为跳大神团将一个如花的少女活活整死。我的眼角湿润了。因为人们的愚昧和无知,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始终不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他们的行为举止一定要附和当时人们所认为的规矩,说话小声小气,走路慢油油,一旦不符合标准一传十,十传百,都认为你是外星人来的怪物,没有自我可言,更无法谈论女性自己的想法,要么使用酷刑(暴打)让你顺服。

团圆媳妇因为平时大大咧咧,为了把活做完,走路如风,平实说话口无遮栏,只有12岁的她,受不住婆婆的暴打,而喊回家,暴打的程度更变本加厉,团圆媳妇受不住,倒下了,本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在左邻右舍的胡乱猜疑下,团圆家给团圆媳妇请来了大神,没病都被整出病来,跳大神里的各种奇怪、病态的动作,吓坏了团圆媳妇,半夜常常被噩梦惊醒,又哭又叫,吓坏了团圆家,不断的请大神,就这样来来去去,跳大神中各种病态的举动,将一个活生生的少女折腾死了。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对于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团圆媳妇的一举一动,她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只是真实的表现自我,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但在那个封建,迷信,愚昧,无知,偏僻的呼兰河城里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在这种无知,不科学的行为活生生的折腾致死,

而左邻右舍,面对团圆媳妇的死表现得麻木不仁,当初跳大神活动各种病态的举动,对于他们是再好不过的大戏,他们以看热闹的角色,在边上添油加醋,事后当成家常便饭后的娱乐新闻,家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团圆媳妇的进展。

我深深感受到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小城里,因为那地方充满愚昧无知,在深处藏着一只吃人的野兽!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1

《金银岛》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不仅情节曲折,悬念迭起,而且使读者读起来如身临其境。它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觉得很没意思,不就是老水手住在吉姆他们家开的客栈里吗,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好奇心还是催我读完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是多么好看,作者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通过少年吉姆?霍金斯的经历,讲述了一个惊险曲折的冒险故事:

为了夺取老海盗弗林特藏在金银岛上的财宝,以乡绅特里劳尼和斯莫利特船长为代表的正面人物与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们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经过正义与邪恶的殊死较量,吉姆他们最终获得了财宝。作者所推崇和颂扬的勇敢、正直和忠实,永远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些都通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体现出来。一方面是机智勇敢的小吉姆,正直善良的利夫希大夫、知错必改的特里劳尼老爷、足智多谋的斯莫利特船长,以及忠诚的老仆人汤姆、当地人本?冈恩,他们都有血有肉,可亲可爱,让读者们无不为他们之间同甘共苦,真诚友爱的情谊所感动。为他们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折服。而另一方面呢,作者又着力刻画了一位阴险毒辣的海盗西尔弗的形象。他诡计多端,善于伪装自己,为达到某个目的会不择手段。对金钱的贪婪使他变成了一个恶毒的魔鬼。他为了得到老海盗弗林特的财宝,装成船上的厨子,混在好人里,寻找夺取财宝的机会。

“酒和魔鬼让别人送了命”,这恐怕是作者想告诫世人的警句吧。当读完这本书后,再来仔细品味前面的内容,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啊!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2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3

“《宝葫芦的秘密》?”对!最近,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它就像是一本魔法书,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看,上学的路上看,放学的路上也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还在看。今天,就让我带你们去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吧!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开心的,是激动的,是期待的,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翻开了第一页,一幅幅精彩的画面,一串串生动的文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中的期待又浓了几分。我又翻开了第二页,一个个搞笑、有趣、疑惑的故事,看得我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懊恼不已,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惊讶,此刻,我的好奇心已经上升到了极点,我带着这样的心情又翻开了下一页,一篇篇精彩的文章,看得我目不转睛,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我都看了一大半儿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偶然间,得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可是这宝葫芦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例如:有一次数学考试,这是王葆最头疼的问题,在考试中,王葆不停的请求宝葫芦帮他变出答案,可是一直没有反应,直到快要交卷的时候,一个叫苏鸣凤的女生,她的试卷竟然不见了!她可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反而王葆原来的白卷变成了一百分的试卷。“呀!”看到这,我竟失声喊道,“你想要的东西,全……全都是……是宝葫芦偷……偷来的!”我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宝葫芦的秘密?神通广大的宝葫芦竟然是一个可恶的“盗贼”,我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千真万确!“宝葫芦!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时,王葆生气的把它重重的往地上一砸,现在,就连我也想把宝葫芦扔掉!如果我拥有宝葫芦,我一定好好让它改过自新,让它变成一个诚实、善良的葫芦!诚实,就是考试不作弊;诚实,就是偷吃了糖,也要勇敢的说出来;诚实,就是要有一颗敢于面对的心……

看完后,我轻轻地合上了书,但脸上的惊讶还在,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到很欣慰,再仔细回想前面的内容,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每个人都有梦想,只要为梦想付出了汗水,才会无愧于心!

这,是一本好书!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4

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而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悲剧,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后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知道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写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非常有趣,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

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美好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儒林外史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5

逆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倒流。

超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跳跃。

逆时和超时,在大家看来,无非是两个新名词,根本无法实现。但是,假设在宇宙中有虫洞存在,两者就可能实现。

超时空旅行,也就是从a时点瞬间跳跃至b时点,不用再经过a、b之间的时段。看过《哆啦a梦》的朋友可能会联想起哆啦a梦的时光机,乘坐时光机可以到达未来或从前的世界。那么,如何进行超时空旅行呢?

超时空旅行有个前提条件:假设光速是100,就是要把宇宙飞船加速度达到99.99,还差就到100。当近光速行驶一段时间后?就会到达将来的一个时段。譬如,小明从8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9点钟到达。尘军从9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10点钟到达。当然,你不只有一个小时可以越过,有二、三、四、五、六个小时,甚至一年也可以越过。而且,在未来的世界里,你可以见到另一个你,另一个你的爸爸妈妈呢!

逆时空旅行,是从b时点瞬间返回到a时点。它的前提条件是要超越光速。这似乎无法达到。现在,有家公司制造的火箭能加速到99.99,但仍未达到位居第一的光速。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宇宙中具备弯曲空间条件的虫洞。何谓弯曲空间呢?就是能将时空弯曲的物质,缩短了a、b之间的距离为弯曲空间。假设地球与比邻星之间的距离是200光年,那么如果虫洞存在的话,它可以为地球与比邻星之间提供已经缩短了的捷径:可能是150、100光年,甚至更近的距离。当飞船通过虫洞飞速行驶时,它一定能打破光速堡垒,回到从前。而且同超时空旅行一样,能看见当时你的家人和当时的你。遗憾的是,至今科学家没有在宇宙中找到半个虫洞。

我相信,在未来,一定有更多惊人的发现和发明,一定有更多的机器会超过《哆啦a梦》中所描述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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