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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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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15篇

读《热爱生命》有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热爱生命》有感1

冰心说:“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她觉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经历过巉岩险阻、平原细沙,勇敢快乐、苦痛而又美丽。

以前总喜欢故作成熟,总结一些很有道理却又自相矛盾的话。如果说生命的历程是一溪清水,无法预知何时止尽,只顾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筹码,时间是赌住。有些人挥霍了生命不住的寻求终点,却忘了从起点开始,哪儿都是终点。

生命可能是单行道上的列车,从起点站开始,没有人知道下一站会是哪里。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风景,你可以选择中途下车,带着对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车了,再上车,却再也不是原来的那列撤了。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永远也回不去。

在中国古代,人们都认为生命可以轮回,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凉茶”便可以重新开始。如果真是这样生命便是兜圈子,遗憾复遗憾,憧憬复憧憬。呵,谁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轻易放弃生命的人,觉得他们不配拥有生命,我鄙视那些苟活的人,他们为了生命丢弃了道义,出卖了灵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时会与很多东西背相驰道。如果左手握着生命,左手就会摆放着什么?我们又会选择什么?“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生命的价值意义怎会只停留于“活着”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灾害中的无能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乱石中小草所呈现的生命的顽强。

生命真是难以叙尽,关于对它的种种理解和感悟却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绝。作文

读《热爱生命》有感2

累!累!累!实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风港,我不怕!

——题记

开学了。校园,教室,同学,老师,书本……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所有这些都意味着考试,一张又一张的试卷,角落上映着鲜红的分数。啊!这似乎是我恶梦的开始。在最后一个宁静的晚上,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想着……床前的课程表也该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针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时间,我被惊醒。一天开始了,从早晨朝阳的缓缓升起到夜晚月亮带来了轻风。

一眨眼,一天飞逝。我回到家,扔下书包,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心头翻腾着如调味料般的滋味——

自 卑

走进教室,还没来得及和朋友聊上几句,就被分开了,“排好队”。心就被刚从冷冻室里拿出来的冷水浇了个透,是那么的刺骨。为什么,我长不高,为什么?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会长高的,会看到属于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妈妈见我阴着脸,脸上浮过关心,问道:“怎么了?”母亲从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风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护着我。没错!于是,我开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亲听到这句话,原本有些轻快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暗伤,应该是被我渲染的吧!哎……“会长高的,会长高的,别担心了,去睡吧!”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战争”

又进来几个新同学,我猛然发现,又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激烈的竞争。从我跨进这个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经开始了。虽然我的学习也还行吧,但是总有一股威胁漫进我的心头。“我被他们赶上怎么办?”脑海中装满了这句话。于是,我拼命地做作业,做啊,做啊。

夜晚降临了,暮色笼罩了整个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几盏微黄的灯,隐约闪烁着。微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嗖嗖”的响声。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想放弃!

回到家,母亲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桌边,看着电视。虽然看起来很悠闲,但是应该只有我知道,这一刻可能是母亲操劳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来的唯一休息时间吧。突然被几丝银白色的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什么?头发?没错!我竟然不敢相信,母亲平时总说自己的头发像外公一样乌黑,到了很久才开始有白发的。可……现在,那的的确确是几丝银发,是那么地耀眼!我走进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将一根一根的白发用剪刀轻轻剪下,“妈,你长白发哦!”“我老了呗!”她笑着回答。这句话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这场战争中,我必须赢!

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只有你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坚持,哪怕曾经我想放弃!

汗水流进心里

终于盼到了周末,但心中的警钟不断响起,这让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松。利用别人休息的时间,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过午饭后,一家人坐在桌边。这时父亲从口袋中掏出一叠100元的人民币,母亲也转身去楼上,从楼上下来,她的手中多了一叠鲜红的100元大钞。眼睛眨巴眨巴,我拿过数,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这些钱都即将成为别人口袋里的肥肉。“哎……”不得不摇头啊!不得不叹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现在总算还清了。”母亲一边说一边笑。我知道,这时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里换来的!

啊!我的避风港也累了,但还是坚持着,支撑着。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读《热爱生命》有感3

合上《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思绪万千。《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小说主要讲了比尔由于输光了赌博的本钱,孤身一人到北美荒野淘金的经历,一路上,他疲倦至极,饥饿至极,而且身后还跟着一直觊觎着他,准备随时吃掉他的病狼。但是,他还是不停地与死神搏斗,到最后,他的身躯已形如僵尸,但是,幸运的是,他最后获救了。

是啊,一路上比尔经历了多少的挫折,饥渴与野兽的追击迫使他走向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坚信他一定能活下去,生的曙光照耀在他的心头上。一路上,死神不停地在折磨他,但是,生的意志使他顽强地与死神搏斗,一次又一次,他从死神的手里逃生,最后,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让我万分感动,我认为,我也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努力学习,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记得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么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伯,他不幸患上了食道癌,被医院下了“死刑”的判决,但是,他没有放弃治疗。由于家境贫寒,他没有钱住医院、动手术,只是配了一些药品,每天服药。每到犯病时,一阵阵剧痛使他无法忍受,他的妻子只能拿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在他身上,只有这样,才能缓解病痛带来的痛苦。他还有一个爱好——游泳,这个爱好对他的康复有很大作用。他坚信他一定能战胜死神,活下去的。最终,由于他的坚韧与顽强,他战胜了死神,奇迹般地活了下去,还成了抗癌勇士。

电视上那位老伯的经历,使我万分感动。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生命,不仅是与死神搏斗,还有像刘伟一样创造生命价值的人。刘伟是一位“80”后男生,他由于不慎碰到高压线,失去了双臂,但是,他没有为此沮丧,对生活失去信心,仍然从容面对生活。他爱好音乐,于是,他找到一家音乐学院,然而校长以“影响校容”为借口一口回绝。强烈的自尊心被瞬间激发出来,他父母借钱买了台钢琴。他每天训练超过7小时,由于琴凳比琴键矮,人坐在上面会摔下来,家人为他特别设计一个琴凳,坐在上面腹部、腰部、腿部共同使劲,一天下来,他腰酸腹痛,双脚抽筋,但是,他没有因此放弃,微笑着坚持下去。由于手掌可以撑开8度,脚却只能张开5度,所以,双脚弹琴更加艰难。脚被磨出血泡,肿了,出血了,咬着牙关挺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如此刻苦训练。终于,他会用双脚弹较难的音乐了。当他出现在“中国达人秀”节目上时,感动了现场所有观众,他说“我不抱怨什么,至少我还有一双完美的腿”。他敢于挑战命运、创造生命奇迹的品质让我无比感动,我觉得,这同样是一种热爱生命的表现。

上述三人都是在困境当中,顽强地与命运拼搏,并且创造生命的奇迹。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幸福中,也要奋斗不息,热爱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4

课堂上,王老师曾经给我们读过一篇名为《热爱生命》文章,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让我感触颇多。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五年级的男孩,他很不听话,让父母和老师操碎了心。他花钱大手大脚的,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每次考试都名落孙山。五年级毕业的暑假,他和同学们出去玩的时候晕倒在地,送到医院,被查出胆囊癌,医生说做完手术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这年轻的生命仅剩的最后一年里,他顿悟了。手术后他读了一个月的书,剩下的十一个月,他走访了所有亲戚。在一场大雨后,他病发了,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封遗书,上面写着:我非常热爱生命,非常感谢父母。

在病魔打击他时才顿悟,认识到要热爱生命,要是在他身体健康的时候就懂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个道理的话,他的生命是不是就会更加精彩呢?

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每天回家总嫌作业多,不愿意完成,每到双休日或长假总是把作业一拖再拖,放到最后做。一个星期六,我又嫌作业太多了,甩手扔开作业本,偷偷溜出家门去邻居姐姐家玩。这个姐姐已经上初中了。刚走进姐姐家,我说道:“姐姐,今天天气这么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课桌上写回家作业,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在书桌左侧的3本厚厚的书,又指了指在右侧的2张大试卷,还有正在写的抄书作业,说:“我还有很多作业呢!今天必须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业量远远的超过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业像一个大雪球,而我的作业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却能踏踏实实地完成作业,而我却总是怨天尤人。我红着脸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间,轻轻地关上门。

读了《热爱生命》让我感慨万千,当我嫌作业多不愿意写的时候,当我体育锻炼嫌累不想坚持的时候,当我练舞练得腰酸腿疼想放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尽头时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拥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一样珍惜。

读《热爱生命》有感5

今天学习了一篇文章,叫做《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是一曲顽强奋进的生命之歌,他告诉我们,灾难不是死亡的代名词。当我们遭遇困难的时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确可怕,但热爱生命的人,就一定会坚定信念,挑战极限,战胜一切困难。

在这篇文章中,“他”是顽强的,是执着的,是善良的,是宽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质。

“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这句话中可以得知,是“他”对生命的渴望支撑着他前进,是他前进的动力,促使他与困难做斗争。这句话也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伟大,点明了文章主题。

“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突然不笑了,他从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尔的不幸正将是自己所要面对的。从“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对比尔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嘲笑一个落得如此下场的人,更何况比尔还是与自己曾经患难与共的同伴。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怀是宽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体虚弱掉进水坑淹死,却也没有选择沿着沙洲随着漂浮的木头,让河水带走他,这是理性的表现;在与狼搏斗时,他没有选择进攻,而是等待狼来攻击,他再进行反击用体重压死狼,这也是理性的表现,“他”很理性不是吗?

生命就是会有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需要我们用执着、勇敢、顽强等精神去进行抗争和搏斗夺得胜利,当然也许持有一颗善良的心,加以辅助,让我们一起热爱生命吧!

读《热爱生命》有感6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声明,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读《热爱生命》有感7

那是一株“悬崖之松”。

松将仅有的根深深地,坚实的扎入悬崖的边缘,树干已经枯萎到看不出半点清新,枝条上再也找不出一颗果实,但松却依然如呵护孩子般呵护着她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将尽,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无所畏惧。

那是一条“竭泽之鱼”。

太阳火辣辣的照在一滩的淤泥里,一条鱼鳞已经有些干瘪的鱼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滚,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得最后的生的时间。

那是一根“风中之草”,在狂风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叶”,在波涛中维持着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着,泪水充盈着眼眶。

生命不仅仅是生与死,在生死之间往往会迸发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让大自然都为之震动,他发出的声响将响彻云霄。

我仰望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8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弃他远去了,困顿中的他究竟该何去何从?

他唯有的是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在艰难的挣扎着;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已经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最贵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却没有了一发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饥饿的他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是那么的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现实更使他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创;唯一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来温暖那颗挣扎的心,因此他视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时,孤独无助正在严重的威胁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沼泽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单薄的生命。饥饿难耐的他靠桨果野草之类来减缓胃的空虚,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不停的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时,他感受到了狼群对他的威胁是如此的可怕。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他仿佛从那尸骨上预见了自己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因此他只能毫无保留的去与那只病狼战斗。

为了生存,他坚持了下来。因为有信念,即使风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在那一刻就显显得那么的明智,再耀眼的黄金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绝境中的一抹阳光。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演绎了自己对生的渴望是多么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质——并不是对金钱、权势、一切世俗的向往和渴求,而仅仅是为了活着,仅仅是为了生存。

“仅仅是为了活着”,听起来是那么的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为“仅仅是为了活着”和对“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着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会有人因为一点自己的私利,而与别人拼个你死我活,也会为上天的一点不公而消极面对生活,甚至会觉得生命没有意义,人生没有阳光。。。

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灵魂的依次洗礼,一次暴露。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我们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欲熏心。。

所以在这里我想大家说:对于那些名利,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只是我们没有明白生命的本质而已,只要我们懂得了生命的本意“仅仅是为了好好的活着”,那我们就不会再对那些东西那么执着了。伟大的生命是自然装饰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来装饰了。。。

亲爱的朋友们,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违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9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

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

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

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10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宝贵之处正在于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值得我们用心审视与感悟。

读了《热爱生命》一文后,文中主人公的光辉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惫,然而他生命决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地上的浆果、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坚强的意志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了。

命运有时是非常残酷的,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战胜厄运。例如,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宾逊因乘船遭遇暴风失事,漂流到荒岛,没有人居住,到处是乱石野草。鲁宾逊孤独无助,面临的是严酷的生存问题。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样的意志和创造力啊!然而,鲁宾逊凭着顽强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树荫的地方盖起了住所来防范野兽,解决了生存的问题。同时,又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解决了食物问题。凭着这份坚强,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20年,这说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顽强的,只要不放弃,就有可能战胜一切。

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由于一场高烧差点丧命,虽然幸免于难,却留下了后遗症——她看不见,也听不见。当时她仅19个月大。面对这样的打击,海伦并不轻易认输,她开始用感官来了解这个世界,凭着顽强的精神她7岁时就发明了60多种手势。后来,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大学。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来鼓励残疾人群,她对生命的热爱,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使她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

蜘蛛织网,历经八次而最终成功,风吹破了,再结,雨淋坏了,再来……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顽强的意志!看,爬山虎虽屡遭挫折仍然奋力攀登,顽强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再次回味书中的经典:“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去。”

朋友们,当生命的意志如此顽强,你还会虚掷生命吗?让我们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共同点亮永不熄灭的生命火花!

读《热爱生命》有感11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美国的途中跨越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在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出路。脚伤让他的身体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他战胜了这只令他作呕的病狼,咬死它并喝掉它的血。最终,他获救了。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的淘金人在自然困境中所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和惊人的生命力所感动。

淘金人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的呢?是他对生的渴望和对生命的不放弃。让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人生路上有鲜花和掌声,也有荆棘和挫折。你能勇敢的面对就能战胜一切困难了。我是一个小学生,我在学习上常常被一些难题所吓倒。碰到难题时,我自己不动脑筋往往是去问爸爸妈妈,也经常遭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现在想想学习成绩上不去的原因是缺乏对困难意志力。读了《热爱生命》后,淘金人顽强的毅立激励着我,我以后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决不放弃克服一切困难,成为胜利者。

让我们拥抱生命,热爱生命吧!

读《热爱生命》有感12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一点食物也没有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们都深深地被淘金者那种热爱生命、不向命运屈服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

读《热爱生命》有感13

《热爱生命》是我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介绍了达尔文的一生。 理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写过好多书,比如《物种的起源》啊,《人类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笔下诞生的,一听这书名就可以知道达尔文很喜爱大自然。

他在剑桥大学学习的经历使他获得了游历各大州的机会。经过5年的游历考察,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他成为一位成熟的植物学家。 达尔文从儿童到成人,从成人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奋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还将他葬在伊萨壳牛顿的旁边呢!他一生都坚持着他自己的兴趣,永不改变,听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们,一会儿喜欢这个了,就对这个感兴趣,一会觉得这个兴趣不好了,又换另一个。

我们和达尔文比起来,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我从这本《热爱生命》中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坚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坚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达尔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读书一定要认真读,才能真正读懂,才能长知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读《热爱生命》有感14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打动物的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读《热爱生命》有感15

一个星期天,爸爸从书店给我买回一本叫做《热爱行命》的书。我一下子被书中人物的坎坷经历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描写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生命历程。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向东南方赶去。他没有食物充饥,就在途中挖野菜、抓小鱼来维持行命。天黑了,他倒在地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棕熊、野狼等野兽搏斗。最后,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用四肢艰难爬行。就这样,他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是那么坚强执著,那么热爱生命。为了生活,他进行了拼死的抗争,没有倒下去。

想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去玩攀岩,攀到一半的时候失去了爬到顶端的信心,总是担心自己会摔下来。我越想越害怕,手脚直哆嗦。爸爸站在峭壁前,一直大喊着:加油,别松劲!我终于鼓足勇气,坚持着爬到了顶端。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气馁,坚持下去,最后就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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