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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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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通用19篇)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一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能够经过人的外表明白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十分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以后该怎样办才好,而他也能够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强,有时会在自我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我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异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明白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终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简便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欢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一天看福尔摩斯了,可是没关系,我还能够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让我体会到无论应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2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此刻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以往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本事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忙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能够确定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我的助手华生一齐,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应对复杂的案件时,经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并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能够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能够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可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并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仅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

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一样;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4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以往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经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本事。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本事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职责感和使命感所折服。

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确定、分析、推理本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到达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我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很多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此刻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提高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5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资料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齐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齐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本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趣味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述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异常细致,描述的也异常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异常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十分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我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我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终,他还是被自我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期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6

从一年级开始,学校就开始让我们背诵《三字经》,<<弟子规》。我心中一直疑惑不解,为什么要背那些东西呢?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背这些的真正含义。

以前,老师让回家背时,我总是心不在焉地读几遍,然后合上书就跑出去玩,第二天时,别人都熟练地背诵,只有我在滥竽充数。放学一回家,就找出书来背。但是,无论下多大的工夫,总是背不过。为此,我没少哭过,可每次都是垂头丧气的结束,我梦想着什么时候才能胸有成竹的背一次。

有一次,妈妈看见了我的背诵方法后说:“怪不得你一直背不过呢,你一直用死记硬背的方法,永远也背不过,你应该看着书下的解释来背,这样才会背过嘛!”我半信半疑地点着头。

果真不出我所料,没几天,我就能熟练地背过一部分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背到“对饮食,勿拣则,食适可,勿过则。”书上没有解释的意思。我想,可能是对于饮食不要太挑剔;要适当的吃,不要吃太多”的意思吧。为了按照书上的做,天真幼稚的我,每顿饭都只吃到温饱就不吃了,从而得了重感冒。而每次吃饭时,我总是不挑肥拣瘦。那天中午吃饭时,妈妈把一碗酸了的米饭端到我面前,我便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把吃不完的米饭递给了妈妈,她一尝是酸的,便把我叫去,问我为什么要吃酸米饭。我便把那句话原封不动的说给她听。爸爸妈妈听了后哭笑不得,而我却振振有词:“你不是教人家要向书上的小朋友学习吗?”

《弟子规》,《三字经》等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传下来的优美传统,从这几本书上能学到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为中华民族能流传下这样的书而感到自豪!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7

我很喜欢《爱在山野》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智慧果,虽然我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黑鹿,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智慧果

在看这本书《爱在山野》之前,我并不知道野猪能吃毒蛇,而且生病的野猪如果吃了毒蛇不仅不会死,反而会病愈。

没看着《爱在山野》之前,我也不知道野猪肚子里的伤疤越多越值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敢去洗被毒蛇咬过的伤口?看了《爱在山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那是因为蛇毒的反作用,也就是传说中的“以毒攻毒”,就是吃到肚子里也不用怕的,因为它们的肚子里有种东西会把它化解了,所以才敢用嘴去吸被毒蛇咬过的伤口

虽然《爱在山野》这本书里文字很多,但是图画也很多,我很喜欢看,因为觉得很有趣

如果听我说的不好,那就自己去看《爱在山野》里面更多的动物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8

余秋雨的心里埋藏着中国的文化。《文化苦旅》是他亲身经历后写下的著作。在他的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本书有沉重的历史气味,苍老有力的文笔。他说:“期望自我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沉甸甸的《文化苦旅》,满盈盈的思想积淀。土黄的书皮,便已让人闻到苦涩的味道。

最让我感慨的是《道士塔》那篇文章,正如所说,中国近代史,更是一部血泪史,而敦煌莫高窟,更是其中一个较为鲜明的例子。仅有失去才能唤起人们的珍惜。

以往有一个叫莫高窟的地方,它安静的沉眠于那片土地,而一个姓王的道士的到来,打破了它应有的沉寂,他发现了古人留下的精美壁画,他打开了一扇轰动世界门户,但他全然不知。而他却将这些壁画送给了来自西方的“和尚”,贿赂给那些不信佛的官员,在贿赂给更高的京官,而那一个个满腹经纶的文官又为何在他们滔滔的奏折中对莫高窟只字不提,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认识这片佛教圣地。而外国学者却充分认识到其不可估量的巨大价值。他——王道士,是敦煌石窟的罪人!

在一个道士眼中,那些莫高窟中的石像更不比所谓的天师与灵官,那些来自西方的“游客”将它一卷一卷,一车一车的带走,那些人想不到,那些他们视为无价的珍品,文化的精华的字画竟然在那个道士手中成了换来银元的交易品。在那个道士一笔又一笔的“小买卖”中,敦煌莫高窟的文化就这样被挥霍掉了,而他也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使他沾沾自喜的买卖却几乎葬送了一个国家的文化。可是如果没有这些掠夺者,或许那些文物就得不到人们更大的重视。谁又能意识到它的珍贵唤起我们的文化记忆呢余秋雨说:“我好恨!”难道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

敦煌研究院的专家们,更恨!文献的胶卷能够从外国买来,越是屈辱越加紧研究。这些年的成果已经证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虽然我没去过敦煌,但看了些图片,资料,我能感受到她的美。20xx年的“飞天”舞蹈,更让我享受到无法表达的美。

这是谁的错呢是王道士还是外国学者还是就是我们自我是自我没好好保护,没意识到它的珍稀,拱手相让,让它在历史的长流中流逝深究这些已没多大意义,文化对于一个国家的作用难以估量。我们要做的是加强文物保护,弘扬我们的中华文化,并发挥它们的进取作用。.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9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这篇小说的开篇以一段极端对立的描述点明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同时也暗示了主人公(个人观点)卡顿的内心对人生态度的极端转变。再遇到让自己心动的人之前,他是“一个极可悲的人”、“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己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己获取幸福。他明知道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己消磨憔悴”,他自甘堕落,隐藏了自己的好的一面,用阴暗的一面来示人。对他来说这是个最糟糕的年代,因为才能得不到施展;这是最愚昧的念头,他竟然放弃自己的才华和深厚的感情;这是怀疑的时期,他质疑现实中事物的真实性;这是黑暗的季节,他蔑视人们贪婪的内心;这是失望的冬天,他感受不到前进的方向;他只能无可奈何的走向天堂的反方向……当遇到心爱的人之后,因为有了心灵寄托,他感觉自己所处的是最美好的时代;这是个智慧的年代,因为他的智慧有了用武之地;这是个信仰的时代,因为他相信露西的真诚;那是个光明的季节,因为远离黑暗而感受到光明的力量;那是希望的春天,他不再堕落奔向美好;他向着天堂出发,以自己的生命换回了“你所爱的生命”。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在那个年代,每个人都在和自己、和时代斗争着。

面对法国贵族专横跋扈的生活,查尔斯看出了帝国没落的迹象,他也曾想改变这种现状,但是他却妄图得到伯爵的支持,伯爵依然停留在歌舞升平的假面舞会之中,用表面的华丽掩饰糟糕的现实,最终查尔斯放弃了改良,他拒绝继承这种堕落的贵族生活,所以他逃离了这里。而后,其不顾危险,营救老仆人的行动可见他的确是个善良的人。

面对诬陷,马奈特医生一开始是愤怒的,他在北塔105曾想过复仇,但是最终他选择了忍耐,通过机械的手工劳动来缓解心灵的疲惫。出狱后一直觉得他很孱弱,仿佛没有女儿的关心就会倒下,然而当自己的女儿爱上自己仇人的后人时,他是大度。之后,他为了拯救自己女婿的奔走,足以又看出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荆”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0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读后感

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先举了六位古今名人的事例,得出困境出人才的结论,进而深化至统治者治国也要有忧患意识,统治者治理国家如果没有忧患意识国家都会灭亡,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所以,对于任何一个人、任何团体组织、任何国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都是真理。

欧阳修有云:“忧劳能够兴国,逸豫能够亡身。”意思便是有忧患意识国亦可兴,贪图安逸自我和国家都要衰亡。自古朝代更替多事腐朽的统治者不明白这个道理。越王勾践亡国后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有朝一日时机恰好,一举灭吴国兴复越国。吴王夫差因贪图安逸低估对手最终做了亡国君主。国家的命运尚且与忧患意识息息相关,更何况我们呢?此刻才是初中,每个学校都高手云集,黑马层出不穷,如果我们还不知加紧提高自我,防止被别人比下去,那以后进了高中,上了大学不是更没有竞争力了吗?

《汉书》上有:“安不忘危,盛必虑衰。”当一个人的事业到达顶峰时必须要试想自我落魄了的样貌与处境,这样才能激励他不断上进,奋斗拼搏,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反之,则盛极必衰,一代不如一代。动物便是很好的例子,罗斯福为保护鹿很多捕杀狼,短时间内鹿群数量猛增,但最终失去天敌和忧患意识的鹿从原先身体强健的几万只锐减成病怏怏的几千只。为何会这样呢?原因有二,一是捕狼之举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草、鹿、狼之间的平衡被打破,鹿群最终减少,二也是鹿群没有天敌对它们的生存构成威胁,便不再很多运动,也没有理由担心,最终体质整体下降,这样下去一场小病就能让他们消失,真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忠谏良臣魏征曾说:“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奢华安逸往往能使人失去安分与老实,多添浮躁,不会思危,就像闯王李自成。1644年闯王李自成率军入京,进城后军心懈怠,认为大功告成,“日日过年”风气流传开来,所有人都等着加官晋爵,清军入关之时,闯王却一败涂地。由此可知,居安不思危是多么不利于生存和发展啊,仅有居安思危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大思想家孟子都专著文章论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见居安思危的必要性,让我们从此刻起加强忧患意识,努力提升自身本事,不要妄想别人后退,这样我们的学习才有提高,国家的未来才有期望啊。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1

看过书的序,对于“苦旅”,我便有些不解,虽没有太白乘轻舟的飘逸,也没有放翁骑瘦驴的洒脱,但无须顾虑衣食住行的麻烦,何谈“苦”字

确切地感受过,才能够体味其中一二。苦的并不是旅行本身,而是这路途上所经过的文化,这苦有几分坚忍,这苦有几分沉重,这苦更有几分职责。

鲁迅说“失败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莫高窟内,千古的文化不幸地落入无知的农人之手,壁画被毁,塑像被砸,宝物以低价流出华夏大地。难道这不是杯具是,这是!是莫高窟的失败,是中国的失败。

王道士在这场杯具的演出中可是是一个丑类,他所代表的不是自我,而是多少年来中华的短处。他们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没有文化的浸染,对于民族的历史荣辱没有概念,眼里仅有金钱与市井的喜怒哀乐,甚至对于文化的价值没有概念。他们没有错,错的是千百年来对于他们的忽视,不经受教育,价值观的构成便有了漏洞。父传子,子传孙,对于他们,人生便仅有一个目标,吃饱穿暖,有些贪念便是得个小官当当。

难道这不苦苦,这苦中有沉重的文化陋习,这苦中,有太多的不负职责,百姓的不负职责,官员的不负职责,开山鼻祖的不负职责。。。。。。

以前孕育了几代繁华的古老的中华,竟没有想到,在文人雅士的底层,还有一个对生活,对文化都无能为力的人群。

于是,中华大地坍塌出一堆废墟,那是文化的废墟,是坍塌的中华民族古老的脊梁。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2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在就在盘古刚开天辟地的时候,有一位女神诞生了,她的名字叫女娲.

这位女娲娘娘可和神话里的女娲娘娘不一样,她可是一位心灵手巧的石匠,大地的万物基本上都是她雕刻出来的。有一天她看到天上的鸟儿是成双成对的,树上的松鼠也是成双成对的,心里感到有一点孤单。她忽然想到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同类,可单单就是自己没有同类,为什么不创造一个更自己一样的生物呢?说干就干,女娲娘娘从山上拿了一块大石头,按照小溪边自己的样子雕刻着,不一会,一个机灵的小人就诞生了,女娲双手合拢施法,小人马上就有了生命。而且这种小人和那些低等动物不一样,一眼看上去就感觉特别得聪明,还刚诞生就会说英语,女娲娘娘一直想让这种生物覆满整个大地,就一直不停地工作,可是力不从心,小人总是达不到女王想要的那个数量,想了很久,灵机一动,不如让这些人类自己雕刻自己,她只要施法就可以了,这样果然省事,人不一会就覆满了整个大地。

可是人总是要死的,然到还要重新制造吗?所以女娲要把人分为男女,让他们自己繁衍,从此以后人越来越多,最后管理了整个世界!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3

苏东坡是我国北宋的词人、诗人、散文家、画家、书法家等众多身份的集大成者。他与父亲苏洵弟弟苏辙被世人称为“三苏”,占据了唐宋八大家的三席之位,可见,苏家个个都是大才子,犹以苏轼为甚。

苏东坡才华横溢、文思敏捷、多才多艺,不仅擅长写诗作画,还是工程师、瑜伽术的修炼者、皇帝的秘书、慈悲的法官、佛教徒等,就连的东坡肉都是他发明的呢!

苏东坡的一生虽仕途坎坷多舛,但与生俱来性格乐观豁达,随时随地广结挚友,无论为官还是被贬为农,所到之处都把生活过成了诗,把自己的感受赋予了不朽的艺术形式,时而大气磅礴、时而豪放奔腾、时而隽永朴质,使之流芳千古,惊艳了世人。他一身浩然正气,刚直不阿,他是官员中的智者,强者,仁者。

他是我国文化一位罕见的全能天才、一位旷世奇才!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他更是那么的光辉耀眼,将其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一生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童年崭露头角,青少年脱颖而出,中年精彩绽放,晚年颠沛流离,一生仕途“三起三落”,但他却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了一场永不谢幕的诗意人生。犹如一个和尚对他的赞誉,他就是天上宿星下界,在人间暂时做客而已!

虽然苏东坡用尽了他的浩然之气已离我们远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也正如苏东坡自己在《潮州韩文公庙碑》中所说的:“浩然正气,其必有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随死而亡者矣。故在天为星辰,在地为河岳,幽则为鬼神,而明则复为人。”何尝不是对自己的评说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4

我不明白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是所有感触都能够用文字来诠释,总之在合上书的那一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先来说说这个王圆,一介草民,大字不识几个。作为人,他是不幸的,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生在日薄西山的晚清,随波逐流,逃荒到甘肃当了道士,为的就是混口饭吃。作为农民,他是悲哀的,他憨厚得近乎愚蠢,愚蠢得近乎麻木。同时,作为农民,他也是幸运的,他把持着中国最灿烂的文化,他周围的每一寸土,每一滴露,每一粒尘,在历史的打磨雕饰下,一颦一蹙,都显得那么大方得体,历代的记忆都氤氲在他的周围。然而,他却不懂得珍惜,他用极为低廉但对他来说极为高昂的价格换走对世界来说奇世珍宝可对他来说却是一堆破烂的杂物。这些东西在他手里就像是自家农舍里种的瓜果蔬菜,是能够随便挑选,能够用来赚钱牟利的。

他那如孩童般幼稚的想法,如孩童般脆弱的心理防线,只需几句如童话般的谎言,假唐僧也能够拿走真经文。他身上透着一股奴性,几句谎言,所有的外国学者就成了洋唐僧,只要几两银子,所有的大人,洋唐僧,都是他的主子,是主子就就应尽量满足主子的要求。于是,一车车的古物就这样被运走。王道士就是某些人格低下的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的一个剪影,一面镜子。

我还依稀记得前些日子听过一则新闻,说是几名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水身亡,岸边渔船上的渔民却无动于衷。原因何在因为这一带水流湍急,常常有不少人落水,打捞尸体就成了他们的职业。在他们眼里,死神手中的人们是能够用金钱交换的,当民众强烈要求打捞尸体的时,渔民们竟开出了一万多一具的天价。这就是中国人,在自我和他人之间毅然选取了前者,在金钱面前颔首低眉。那么,中国人在对待个人利益和对待民族利益时的态度堪称云泥之别,自然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再来说说文章的配角,中国的朝廷百官和外国学者。清朝时期官宦的作为想必人人皆知,一堆被四书五经腐蚀得不成人形的臭虫,吃喝嫖赌,见利忘义,不务正业,搜刮民膏,阿谀奉承,讲究排场。不得不说,敦煌文化的超多流失,他们也“功不可没”,那时的中国固然贫穷,可是从这些官吏们日常生活习性上能够得出,中国并不是穷到连这些保护文物的钱都出不起,也不是官吏们没学问,不懂得文物的重要性,而是他们没有这个志气,总是想着让王道士顺手送几份,不是拿来自我研究当摆设,就是送给别人。

再看看外国学者,仅仅带着永不回头的勇气,千里迢迢来到中国,不惜一切代价,只为目睹东方瑰宝的绮丽,他们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但他们高估了中国人。他们没有想到如此耀眼的文化竟由一个土得掉渣的老农把持,他们没有想到中国几千年来最圣洁的沉淀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他们没有想到中国官吏有钱没志气,他们更没想到中国人的麻木软弱。

《道士塔》中有一段话:“外国人未免有点遗憾,他们万里冲刺的最终一站,没有遇到森严的文物保护官邸,没有碰见冷漠的博物馆馆长,甚至没有遇到看守和门卫,一切的一切,竟是这个肮脏的王道士。他们只得幽默地耸耸肩……”作为中国人,我想,究竟是我们就应耻笑外国人太不了解中国太无知,还是就应让外国人用他们的学术报告探险报告唤醒一个疲倦的古老的民族

以人为镜,我们不难看到中国人长衫马褂,文质彬彬的外表背后的一颗私心,老祖宗留下的封建愚昧就不能随便乱改,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馈赠就能够视为糟粕。挥霍在自我身上的钱从来不嫌多,一到为公家筹集费用就扭扭捏捏。这就是礼仪之邦,礼貌古国,清朝的疆域幅员辽阔,可是就跟人的心一样,小得连敦煌,甚至连几卷经文都容不下。

文章接近尾声时,余先生引用了几行诗: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能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战阵

决胜负于城下

……

纵观大清王朝晚期的几次著名的变法起义:洋务运动,是几个略有作为的官员打着富国强兵的旗号维护晚清的统治;太平天国起义,一群农民聚在一齐琢磨着不切合实际的天朝田亩制度;戊戌变法,几个文弱书生干着急,不发动民众,手无实权的光绪帝瞎忙活;辛亥革命,孙中山推翻了封建专制,却不敢向帝国主义实力发起挑战……虽不敢说是全部,但基本上都是一些崇尚个人主义,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操刀舞戈,与强大的封建势力单打独斗,最终倒在历史的血泊里。

其实我们并非无能,而是我们缺少那一腔誓死捍卫文化,重振华夏之雄风的热血。我们也没有理由怪罪这个王圆,以他的见识,也完全无法理解后人往他身上吐口水,扔臭蛋的原因,跟他讲述他所犯下的过错,也可是是鸡同鸭讲,对牛弹琴。也许我们真的没有意识到,真正的千古罪人并不是王圆,而是腐朽没落,即将崩溃的王朝。清朝的皇权愈发僵化,文字狱也就愈发登峰造极。鲁迅先生说过,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文字狱不仅仅扼杀了人们的创造力,钳制人们思想,培养了一群清朝的忠实走狗,还大大滋生了人们的奴性,渐渐失去了辨识力,什么都听老爷主子的,老爷主子说的准没错!就像是恣意生长的爬山虎,牢牢地吸附在即将倒坍的围墙上。

这是中华民族的杯具,是一个泱泱大国所不愿提及的痛处,他把忏悔做成纱布,包扎自我的伤口,企图挡住那些可怖的蜚语,那些刺耳的斥责,那些不解的眼神……可是这样,这些盐巴也就渗透得越快,伤口也就愈发疼痛,久而久之,伤口也就化脓,溃烂了。

还要再冷漠么还要再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么看看我们手中的传统,手中的文化,还在沾沾自喜么看到韩国人的江陵端午祭申遗后才火急火燎的张罗起来,那是源于我们的文化,为什么没有像江陵端午祭一样,成为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标签因为我们忽视了。为什么忽视了不在乎不了解还是无所谓不管此刻有多少专家出来解释说韩国的江陵端午祭只是在时光框架上与中国相同,而形式大有不一样,都不能掩饰我们对文化宣传保护的漏洞,对文化的忽视,这样的冲击难道还不足以唤醒中国人么此刻又有传闻说韩国要将风水学进行申遗,难道我们就这样坐以待毙,眼睁睁的看着这些源于自我的文化到头来成为别国的名牌么

我真的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退缩,这样的逃避,为什么在我们把这类叩人心扉的经典散文供奉起来顶礼膜拜的时候没有人大声的呼喊,反抗。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就是他意识到精神的力量是伟大的,而改变人们精神的首先是文学和艺术。在我看来,想要用文章唤醒人类麻木的心灵,不是要把它摆在高处,供世人顶礼膜拜,而是要让文章深入人心,成为人的一面镜子,才能让人意识到自我的丑陋,意识到精神的力量,让每一个炎黄子孙都能意识到保护文化的重要性。

我也真的不愿意再看到书中描述的场景:凄艳的晚霞正是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我也真的不愿意看到第二个王道士,第二个被封建迷信腐蚀的酱缸蛆,我也真的不愿意看到还有第二个道士塔,第二个敦煌。就让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成为历史,从此刻起,我们不会再像文中写得那样,屈辱的走到放大机前,研究从外国买来的微型的文献胶卷,我们要唤醒每一个中国人,用我们的力量,保护永远属于我们的敦煌,永远属于我们的文化,永远属于我们的太阳。

你能够说我的想法可笑荒唐,但这样仅仅是我作为读者的拙笔浅见,作为中国人的愤懑无奈,甚至是难言的悲哀。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5

在人的生活中,时间是瞬息即逝的一个点,实体处在流动之中,知觉是迟钝的,整个身体的结构容易分解,灵魂是一涡流,命运之谜不可解,名声并非根据明智的确定。一言以蔽之,属于身体的一切只是一道激流,属于灵魂的只是一个梦幻,生命是一场战争,一个过客的旅居,身后的名声也迅速落入忘川。”

读《沉思录》是一种折磨,如一碗味道怪异的汤,在口腔内充塞之际,只觉胃内一阵阵的酸水泛出,却又不得不入喉,仿佛相声里御赐的“珍珠翡翠白玉汤”。试举一例:“没有一个人天性不可忍受的事情对那个人发生。同样的事情发生于另一个人,或是因为他没看到他们的发生,或是因为他表现一种伟大的精神而使他坚持坚定和不受伤害。那么无知和欺瞒竟然压倒智慧就是一种羞愧。”如此佶屈聱牙,让人怀疑《沉思录》何以作为经典流传千年。

在现世中存活的芸芸众生们,整日里为了蝇头小利狗苟蝇营,为了金钱和物质的享受迷失了自我的本性。殊不知,灵魂先于身体早衰是一件让人羞愧的事。浮生若梦,一切的虚名甚至身后的名声都将不复。不要以为你将活一千年,死亡时刻在窥视着你。当你活着的时候,当你的行动在你力量控制范围之内的时候,思考一下什么才是值得你真正为之努力的东西。

佛说涅磐,上帝说你能够上天堂,是否真有所谓的灵魂,在人死之后变得轻灵超脱“如果灵魂继续存在,大气怎样无穷地容纳它们呢大地又怎样容纳那些古往今来被埋葬的人的尸体呢在此正像这些尸体在坚持一段时间之后变化一样,不论它们变成什么样貌,它们的分解都为别的尸体腾出了空间,那移入空气中的灵魂也是如此,在继续生存一段时间之后便被改变和分解了,经过融入宇宙的一种再生的智慧而获得一种如火焰一样的性质,以这种方式为到达那里的具肉的灵魂腾出地方。”这是马可·奥勒留对灵魂继续存在的这种假设给出的回答。

《沉思录》是一部感伤的著作,感伤隐藏在文字背后那个无法过自我梦想生活的灵魂。尽管奥勒留以高贵的姿态来描述心中的哲学,以永恒的道德与理性指引人生,然而人生终究不能完全纳入理性的轨道。奥勒留站在罗马帝国衰亡的十字路口上,即便纵马扬鞭抚平四海,也无法挽回日落的结局。

当无法改变的现实使我们裹足不前,人要做的是遵循自我的本性,“使自我坚持朴素、善良、纯洁、严肃、不做作、爱正义、崇敬神灵、和善、温柔、致力于所有恰当的行为吧”,自我道德的完善,不为他人的行为所左右,这是奥勒留应对的措施,退回到内心中沉思。他的功过也许要历史学家做更系统的论述,然而应对现实的压迫,一个高尚灵魂的深深思索仍足以令千年后的人们动容。

“所有你看到的事情都将迅速的衰朽,那些目击其分解的人们不久也将逝去。活得最长的人将被带到和早夭者同样的地方。”斯人已逝,沉思仍将继续。

灵魂的事,归根结底可是是浮生一梦罢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6

在随着语文教师学完这个篇由孟子及其弟子所著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后,不禁使,我心中萌发良多感慨。

本文的上部分,借舜、傅说等六人的事例,来说明上天若要委以重任于人,必先使其受尽挫折,历尽苦难,这样才能得到担当大任的本事。总而言之,就是告诉我们,若是想成大器、成大业,就必须饱受挫折,再一次的失败中磨练自我,完善自我。反之,若没经历一些大的挫折,又不思进取,则不可能成器。譬如三国后期蜀国之祖刘禅,即使得诸葛亮的辅佐。却因他自身的愚钝,只图享乐,不思进取,致时蜀国的复兴成为幻影。

本文的下文,便点出了“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一论点。“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实际,这句话早在夏商时期便得到了证实。夏启死后,王位由太康继承,但太康不爱管理国事,终日以打猎饮酒为乐,后被穷氏首领后羿占取国度,但后羿也整日吃喝玩乐,后被奸臣寒浞夺权,而寒浞亦纵情声色,以致民心尽失,被大禹的后人少康所杀,让少康复兴了夏朝,且他吸取了教训,杜绝享乐,关心百姓,勤于政事,没有步入先前几人的后尘,使得历史不再重演。

所以,我们必须时时刻刻警醒自我,告诫自我,不能轻易懈怠,更不可沉溺于享乐之中,需以史为镜,目光长远,志在千里。不应目光短浅,只着眼于当下的玩乐之中,不然早晚将会乐极生悲。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著名的鲶鱼效应,想必大家都明白。沙丁鱼在运回渔港的途中,会因窒息而死亡,为了使沙丁鱼活蹦乱跳地回到渔港,可在沙丁鱼的鱼槽内放一只鲶鱼,迫于求生的沙丁鱼会四处乱游,这样也不会缺氧了。此时的沙丁鱼正因处于祸患之中,才得以生存,明明是它最大祸患的鲶鱼,此时却造福于沙丁鱼。更为浅显易懂的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中,青蛙因水温的舒适而在其中悠哉游哉,待到其发现高温难耐之时,已无力回天,此时的青蛙,正因处于安逸之中,才导致其死亡。

身处忧患多难之中,会使人得到成长,而常处快活安乐之中,只会加速死亡,带刺之玫瑰虽十分美丽,但若只手去碰,必会付出代价。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7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亘古不变的哲理。深深地震撼着我的灵魂。阅毕孟子之文,思绪飞扬,心潮澎湃。

轻叩历史之门,王朝的盛衰兴广,过往的历史烟云蒙蔽不了智慧的明镜。

嬴政手中的大秦帝国之所以能吞并六国、一统天下,正是“出则”有“敌国外患”,不发展就是消亡。而秦二世的苟延残喘直至湮灭则是骄奢淫逸,尽享“入则无法家拂士”的安乐。

穿越历史的尘埃,以史为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历史规律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清晰而又深刻地警醒着古往今来的统治者。给予我深刻的智慧与启迪。

国犹如此,人何以堪?舜、傅说、胶鬲等人崛起于忧患之中,经过“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折磨使他们走上了成功之路。太史公有言:“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十分之人称焉。盖西伯(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成功人士之所以会有所作为,是因为他们有着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与不懈的努力,凭借着自我“打不死的蟑螂”精神为自我开创了一片属于自我的天地。

言及至此,联想当下的有着“娇(气)骄(傲)奢(侈)独(特)散(漫)”之美誉的“富二代”。他们肆意挥霍、尽情享受,丧失了父辈的“忧患“意识,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安乐”,从未体验过“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滋味。试问,谈何青春之奋斗,谈何民族之崛起。呜呼哀哉!

青春的色彩在奋斗的汗水中会更加绚烂。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必须要勇于磨炼自我。在生活中、学习中我们要时刻坚持着“忧患”意识,不能一味贪图“安乐”的现状,否则完美的未来就会跟自我Saygoodbye了!

我时刻谨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8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早年生活的一种追忆,里面有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也有他对教师和朋友的记忆。以前我就读过里面的《藤野先生》一文,对他描述的那个又黑又瘦,教学严谨的教师印象深刻。

这篇文章里“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切美其名曰“龙舌兰”。我到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对这一段我印象深刻。

从这篇文章里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他先以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的芦荟运往北京,美其名曰“龙舌兰”作铺的,再写他在仙台所受到的优待,就水到渠成,从中也能够看出鲁迅先生的谦逊情怀。

这一篇是叙事散文,从文中充分表现出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因为无法苟同于当时中国人的态度,为了唤醒,拯救当时已经麻木的中国人,他也在此时改变了学医救国的初衷,虽然从此与藤野先生分别,但藤野先生严肃认真的教学态度萂真挚无私的爱给了鲁迅极大的鼓舞。“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有良心发现,并且增加了勇气,于是点上一支烟,又继续写此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鲁迅先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奠基人。从他的文章中不但能够学到高超的文学写作技巧,还能够从中学习他的高风亮节的情操和那无谓的革命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 篇19

海边,火一般的夕阳在燃烧,一群少年怀着对理想的无限憧憬,手拉手着手,面向大海,激动地唱出:唱出你热情,伸出你的双手,让我拥抱你的梦,让我拥有你真心的笑容。长篇小说《花季雨季》就在这诗一样的美景,火一样的激情中结束了,拿着这样历史悠久的书,似乎已不再充满活力。但此情此景,却深深地感染着我,那年轻的歌声似乎穿过澎湃的波涛,越过无边无际的大海,萦绕在我的耳畔,经久不息。

一部我们中学生写自己的长篇小说,一个个有血有肉而又性格各异的中学生形象似乎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学校的知识竞赛,寒假的打工经历,军训伶仃岛一幅幅色彩斑斓的中学生活图画,时而使我沉思,时而使我兴奋,时而引我遐想,而在这一切震撼着我的是当代中学生的勇敢,进取的锐气,面对选择,优秀的少年们,毅然向更高、更难发起挑战,尽管有失败,但在关键时刻表现出的勇敢和魅力向世界人民展现了新一代少年精神世界的夺目光彩。

在今天的中国,勇于吃苦的,敢于迎接挑战的少年大有人在,广东穷苦少年黄茂林,父亡母病,却品学兼优,陕西的中学生汪建华刻苦攻关,荣获第31届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金牌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坚韧、刻苦、勇敢和聪慧,不正闪耀着当代青少年的光辉吗?

少年强则国强,有人曾预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而今天的21世纪正是我们的天地,我们坚信:今天,我们播下理想的种子,明天我们将收获希望。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神州大地上春意盎然,让我们张开双臂去迎接时代的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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