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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书笔记心得感悟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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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唐代——《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书笔记心得感悟2500字:

唐代政府组织包括三大部分,今天我们就来一一解读,让大家了解当朝的政府组织结构!

(一)尚书省与六部

国家一切最高政令,一经政事堂会议决定后,再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共分六部,即吏部(掌人事任用。官吏须先经过考试,再由吏部分发任用。五品以上由宰相决定,但吏部可以提名;五品以下全由吏部依法任用),户部(掌民政户口),礼部(掌宗教教育),兵部(掌军事),刑部(掌司法),工部(掌建设)。此六部制度,自唐代至清末,推行了一千多年,不过次序时有变动。唐初为吏、礼、兵、户、刑、工;太宗时改为吏、礼、户、兵、刑、工;宋初为吏、兵、刑、户、工、礼;宋神宗王安石变法时改为吏、户、礼、兵、刑、工,该次序为以后所沿袭。

六部相较于汉代九卿,可说是一大进步。汉代九卿如光禄勋,相当于皇帝的门房,不脱宫廷私职的气味;唐代正名为“吏部”,名称恰当。又如掌管军事的卫尉,仍是对宫廷言;唐代称为“兵部”,职名始正。太常卿偏于皇家祭祀;唐代改为“礼部”,确定为政务官。由此可见,只论汉、唐两代官名的变化,便见中国政治史上政治意识的绝大进步,无论从体制讲,还是从观念讲,都是很大的进步。汉代九卿,只是办理皇室内廷事情的家务官;唐代的六部,显然是管理国家政务的机构,不像汉代只似皇帝的侍从。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书笔记心得感悟2500字

尚书省是唐代中央政府组织中最庞大的机构,其建筑亦相当宏大。总办公厅名为“都堂”,两旁为左右两厢,吏户礼三部在左,兵刑工三部在右,由左右仆射分领,每部分四司,共二十四司。尚书省各部主管,上午在都堂集体办公,遇事易于洽商;下午各归本部分别办公。如有“参知机务”或“同平章事”头衔者,可去政事堂出席最高政事会议。唐代有名巨著《唐六典》,系玄宗时依唐代现行法规而编纂,因记载六部的组织、用人、职务分配等而闻名,此书对当时政府各部门各组织的各项政权及人事分配,均有详细规定。终成中国历史上行政法规的巨典,此后宋明清各代,均重视此宝贵法典,奉为圭臬。千余年来,国家推行政务,大体以此书为典范,无多变更。此后中央政府的变动只在发布命令的中书门下,至于执行命令的尚书六部制度,则从未有大变更。

中国历史上关于政治制度方面有两大名著,一为《周礼》,一为《唐六典》。前者为中国先秦时代人的“乌托邦”,纯系一种理想政府组织的描写。其最值得后代重视的是,政治理想的全部制度化,没有丝毫理论的痕迹,而是具体严密的客观记载。由此便可想见,中国古代的政治天才并不落于空谈玄想,而能把一切理论化成具体事实排列开来。所以,《周礼》虽不是一部历史书,读书笔记不能作为先秦时代的制度史看,而大体上实是一部理论思想的书,应为讲述先秦政治思想的重要材料。至于《唐六典》,则确已是唐代实际的行政法规,为唐代政府所真实遵循。虽富理想,而已成事实。只由《周礼》演进到《唐六典》,也可认为中国政治历史上的极大进步。对于《唐六典》,不应仅当它是一部记载唐代现实制度的书,同时应当它是一部理论和思想的书,体现着唐代人政治上的种种理论和思想。制度的背后,都应有理论、思想、对实际情况和特殊情况的考虑,一切制度决不会凭空无端产生。

(二)唐代地方政府

唐代中央政府的组织相较汉代有了进步,但地方政府却不如汉。中国历史上的地方行政,最像样的首推汉代。唐代已渐渐演进到中央集权的地步,逐渐内重而外轻。

唐代地方政府最低一级为“县”,和汉代一样。玄宗时,全国有1573个县,比汉代多出两百多。“县”以上为“州”,全国有358个,比汉郡多两倍余,刺史为“州”的行政首长。唐县依三千户、六千户分上、中、下三等;汉县仅分两级,万户以上为大县,长官为“令”,万户以下为二级县,长官为“长”。可见唐县比汉县小。唐州依二万户、十万户分上、中、下三级。这较诸汉郡,相差更远,汉郡户口在百万以上的并不少。由此可见,唐代地方长官的职权比汉代相差甚远。

其次是地方长官的掾属。在汉代由郡太守、县令长自行辟署任用,唐代的任用权集中于中央吏部。任地方官者,因其本身地位低,一心升迁,各怀五日京兆之心。政府亦只得以升迁来奖励地方官,于是把州县分为多级。不像汉代官阶上下相隔不甚远,升转也灵活。汉制三年考绩一次,三考才定黜陟(指人才进退,官吏升降);因阶级少,升迁机会优越,故能各安于位,人事变动不大,行政效率也因之提高。唐代则迁调虽速,下级的永远沉沦在下级,轻易不会升迁到上级去。于是,渐分清浊,极大影响行政实际效力。

(三)观察使与节度使

说到地方行政,便须附带述及监察制度。唐代设有“御史台”,不属于三省。即监察权是脱离相权而独立的,这是与汉代相异的点。

中宗后,御史台分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中央,主要是监察尚书省六部,中书门下并不在列,谓之“分察”,右御史监察地方,谓之“分巡”。派去监察的御史,称为“监察使”“巡察使”“按察使”或“观察使”。在唐代,名义上是观察使被派到各地区巡视观察;实际上则常驻地方,成为地方更高一级的长官,把州县地方官压抑在下面。如是则地方行政由本来的两级变成了三级,最高一级名不正言不顺,形成了中央集权,对地方行政极有流弊。

若监察使巡视边疆,停驻边防重地,中央要他对地方事务随宜应付,临时得以全权支配;这即成为“节度使”。“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节度使在其地域,指挥军事,管理财政,甚至拥有该地区的用人大权,形成了“藩镇”。而且边疆节度使逐渐擢用武人,形成了军人割据。东汉末年的州牧即如此,而唐代又蹈其覆辙。安史之乱也由此产生,安史之乱后,此种割据局面更加强大。其先是想中央集权,而演变所极,却尾大不掉,中央指派大吏到地方,在剥夺地方职权后却回过头来反抗中央,终至唐朝灭亡。这与后来清代情形相似。清代地方最高长官本为“布政使”,清代总督、巡抚,应如钦差大臣般,临时掌管军事。但结果常驻地方,权力压在布政使上面,致使中央集权地方无权。而后此辈巡抚、总督不受中央节制,于是便解体了。

唐代,其中央行政比汉代进步,而地方行政则不如汉。中央监察官变成了地方行政官,这是一大缺点。而由军队首领来充任地方行政首长,则更是大毛病。唐室的崩溃根源即在此制度上。总之,中国是一个土广民众的国家,必须统一,实不宜过分中央集权。这在中国政治课题上,是一道值得谨慎应付的大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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