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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小学读后感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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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成名作品,这本书主要讲了乡 下的一只蟋蟀,名叫柴特斯,它拥有极高的音乐天赋。它因为太贪吃,不慎被挤进野餐篮,就这样,他被人们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陌生、热闹的环境里,柴特斯认识了善良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最后,柴特斯有幸被小男孩玛丽欧收留,养在自家的报亭里。柴特斯和它的两个好朋友常常在夜里约会,他们唱、跳、玩各种有趣的游戏。

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小学读后感

从这本书上我看到柴斯特和朋友们真挚的友情,以及它的强烈的责任心。因为当它在梦中不小心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吃掉了一半时,醒来时,原本可以逃走的`,但它没有这样做,而是勇于承担一切责任。当读到柴斯特的主人玛利欧说,“我的蟋蟀拿着铃铛回家去了,我很高兴它这样。” 我感动地流下了眼泪,因为我知道,为了让柴斯特每天都高高兴兴的,玛利欧宁愿天天不休息卖报纸。可见,玛利欧是多么喜欢柴斯特的呀。

但我每次读完这本书以后便会想到,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都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那何况是我们人呢?比如有一次,记得当时我有一道很简单的题目却不会做,问了好多同学,可他们给了我一个令我很失落的答案。当我问最后可以信赖的一位同学,我就感到了一种温暖,也在我心中流荡了很久很久。因为她不仅没说我,反而认真的教我答题的方法。也让我深深感悟到这就是真正的友情,是无可替代的,从此,我就和那位同学朝夕相处,感到非常快乐

从这本书我还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应该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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