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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书笔记3篇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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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兄弟读书笔记3篇大纲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宋钢也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他1岁时,亲生母亲就病逝。8岁时,父亲宋凡平在“文革”中受到非人的折磨。那期间,他和弟弟李光头没有人照顾,他就照顾起弟弟,给弟弟炒菜做饭。他做的青菜或淡或咸,可是总比没得吃要强;他蒸的饭总是一锅夹生饭,可却填饱了自己和弟弟的肚子;在家里揭不锅的时候,他教弟弟用酱油和盐拌着井水喝;在弟弟饿得发昏的时刻,他能翻箱倒柜奇迹般地找到几元钱给弟弟买肉包子;在弟弟被中学生欺负的时候,他总是挺身而出……宋钢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哥哥,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小男子汉。

在小说中,宋钢和李光头如影随形。对李光头,他总是那样慷慨,尤其是自己喜欢吃的大白兔糖,也毫不犹豫地给李光头吃。父亲去世后,他和地主身份的乡下爷爷住在一起,这一住就是7年。作家对宋钢是持肯定的态度的。在他身上,很难找到缺点,即使李光头在家里的长板凳上磨擦时,他也没有兴趣。小说的结尾部分,主要是写李兰死的过程,李兰最放心不下的还是调皮的儿子李光头,怕他将来做坏事做牢,对宋钢他是满意的,也是放心的,他紧紧握着宋钢的手,宋钢是个很听话的孩子,知道母亲想说什么,他对母亲说:妈妈,你放心,只剩下最后一碗饭,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给李光头穿。

宋凡平

宋凡平在《兄弟》里,是最值得推崇的汉子,是最有骨气和最懂得关怀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是少有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对抱有崇拜之情。他尽管成分不好,可是他上过大学,后来在这个小城中学教书。他的家庭背景决定了悲惨的命运。

小说中,他是以上厕所出场的。当时他急匆匆地上厕所,发现了一个偷窥的男人,这个男人就是李兰的前夫。此人掉进又脏有臭的粪坑时,宋凡平在这个热气逼人的夏天跳进粪坑救人,他身上臭气熏天不在乎,蛀虫在脸上乱爬也不在乎,一口气把他背到2里多外的李兰家。这样的开场,已经给宋凡平的人品进行了肯定。

在他和李兰新婚的那一天,不怀好意的人到他的家里闹事,他以扫荡腿对付。可是在群体围攻之下,他被打得鼻青脸肿,满口是血。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也没有忘记巧妙地教育儿子,说扫荡腿关键的一招还没有使出来。

宋凡平并没有因为良好的道德品质而不受到政治的冲击,在运动之初,他手举红旗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前面,那场面是何等的威风。可是,革命形势逆转,他的胸前挂上了小木牌,成为人民群众批斗的对象。他在被打得痛不欲生的情况下,也没有求饶,也没有吭一声,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汉子,连那些革命的打手,被他的骨气吓得退后几步。宋凡平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最妻子的爱和对两个儿子的爱。

在批斗期间,也是妻子在上海治病的时间,对于家里被抄、丈夫被打到、孩子无人看管的情况,远在上海的李兰无从知晓。宋凡平也没有打算让妻子知道,怕她担心。在信中,他写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家里是多么平安。可2个多月后,李兰看到上海的文化大革命也是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从丈夫东倒西歪帖邮票的情况来看,他预感丈夫也遇到不测。为了证实信的可信度,她要宋凡平坐车到上海来接自己。

这无疑是给宋凡平出了棘手的难题。为了让妻子开心,宋凡平决定在凌晨逃脱。尽管他冒险离开了地狱般的仓库,可是在车站却被6个带红袖章的红卫兵抓住。宋凡平原本是可以不死的,至少死得没有这么惨。只要他往回走,情况就不一样了。6个身强力壮的红卫兵见到苦苦寻觅的“阶级敌人”宋凡平,哪里肯放过,抓起宋凡平就打,起先宋凡平还解释是要到上海接生病的妻子回家,可红卫兵根本就不听。拳头和棍棒让他吃不消了,只好一边买票一边接招。这场景,多少有点像电影里武艺高强的侠客。残忍的红卫兵将雨点般的拳头在宋凡平的身体上落下来,最后用木棍朝宋凡平的身体戳去,他们不仅在前面戳,还在后面戳,用戳断了的棍子继续戳。宋凡平的身上有无数的血窟窿,鲜血像水柱子奔涌而出。鲜血染红了他的衣服,在苍蝇横飞的车站外,他就这么倒下去,没有留下一句遗言,怒目圆睁,死了。红卫兵看到戳死了人,惊恐得如鸟兽散。宋凡平没有想到自己会这样死去,他也不怕死。在死的那一刻,他最惦记的是在上海的妻子和2个在街上游荡的儿子。他死了,横尸街边,没有人过问,打者和围观者对生命的麻木是惊人的,死人的事情,在街上天天经常发生着。我不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有50XX年文明历史的古老国度,人心的冷漠和麻木是世界上最致命的武器

李兰

李兰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妇女,命运注定了她的不幸。在他身怀有孕的时候,第一个丈夫就偷看女人的屁股,即使死了,李兰也没有原谅。就因为这个不争光的丈夫,她不敢出门,不敢上街,怕人耻笑,怕人在后面指指点点。在孩子李光头出生后,也只有在夜晚把孩子抱出来散步。所以多年以后,李光头一直认为月光是灿烂的,这和小时候月下散步是有直接关系的。

第二个丈夫宋凡平的出现,给心情灰暗的李兰增添了亮色。尤其是看到宋凡平魁梧的身躯在篮球场上奔跑时,她的心也跟着跑了。认识宋凡平,她头痛的老毛病也消失了。看来,快乐的心情是可以治愈人的疾病的。在李兰和宋凡平成亲的那天,她带着儿子李光头,用板车拉上简单的行李,朝宋凡平的家走去。那开心的笑,是女人一辈子最幸福的笑,事实上她后来的生活中,没有什么让她能笑起来的了。再婚后的李兰,扬眉吐气地在街上走,无论别人说什么样的闲话,她都无所谓了,她在心灵上找到真正的寄托,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婚后一个月,李兰旧病复发,到上海治病。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是和丈夫的永别。2个月后回到家时,李兰看到的是丈夫浑身是血的尸体。她边哭边用井水擦拭丈夫身上的血污,换上结婚时穿的白衬衣。李兰怀着巨大的悲痛,把手头仅有的8元钱给丈夫买了一副没有上油漆的薄棺材。可偏不凑巧,丈夫身高太长,棺材装不下。为了宋凡平能平躺着上路,只好将他的膝盖骨敲断,丈夫才得以平躺着入土。也就在丈夫入棺的前一天晚上,她陪在丈夫的身边睡了一夜,这个夜晚,是她一生中最漫长的夜晚。第二次丧夫,李兰觉得天都塌了。

为了表达对丈夫的忠心,李兰以后再也没有洗过头发,直到7年后自己将死的前夕才去洗头,她担心在阴曹地府里宋凡平不搭理头发奇臭无比的自己。李兰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的一生多灾多难,她平凡得如同空气中的尘埃,平凡得如同小河里哗哗流过的河水。

以上四个人物是《兄弟》(上部)最重要的4个角色。他们是一家人,是一个整体。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在历史的洪流中很渺小甚至微不足道,可是作家要告诉我们:每一个生命都是有尊严的,人的尊严是不容践踏的。

《卡拉马佐夫兄弟们》读书笔记兄弟读书笔记(2) | 返回目录

全书总体上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背景人物关系介绍,第二部分是弑父案的发生和审判,第三部分是尾声。在我看来三个部分侧重点各有不同,串联起来层次分明但浑然一体。首先在第一部分,作者花费了很多笔墨来描写书中主角的宗教观。无神论的代表是伊万,他认为神是完全不存在的。早年还撰写过名为《宗教大法官》的文章来批判宗教。暗中指出宗教领袖的存在只不过是人们心中需要有一个权威罢了。今天备受推崇明天就有可能受到唾弃。中间过渡的有费多尔卡拉马佐夫,卡拉马佐夫兄弟们的父亲。一个赌鬼,嫖客,骗子,流氓,各种各样的负面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都不为过。他说他不相信神的存在,不相信会有审判。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奇怪地爆发出种种突如其来的情感和突如起来的思想。在接下来是德里特里卡拉马佐夫,算是一个现实主义的基督徒。从现实需要的角度来看待神,认为因为人们需要神,所以神存在。基督徒代表的这边有阿廖沙卡拉马佐夫,自小就进了修道院。他熟读经文,但是并没有在经受过考验。在未完成的第二部中他确实没有经受住考验,过上了之前和父亲一样荒淫无度的生活,但是最后又回归了修道院。虔诚基督徒的代表是佐西马长老,书中并没有提及他年轻时候的故事。他可以洞察人心,可以看到德里特里将要做出不可饶恕的行为,也可以看出阿廖沙面对试探会跌倒。他爱人如己,拖着老病的身体为人们祷告祝福。一个几乎完全活在主内的人物生前活在人们的敬仰之中,死后却因为尸体发愁,被人们怀疑。这完全印证了伊万的话。

第二部分是全书的高潮,一个看似纠结的弑父案。每个人对这个案子都有不同的观点。德里特里是被告人,一口咬定凶手是斯麦尔佳科夫,费多尔的私生子。伊万认为凶手是斯麦尔佳科夫,但是是在自己默许下犯罪的。阿廖沙坚信德里特里不是凶手。他们每个人的精神都有点问题,或多或少遗传了他们的父亲疯疯癫癫的特点。在最后伊万和斯麦尔佳科夫的对白中才真相大白。斯麦尔佳科夫在伊万说的“一切都是被允许”的鼓动下犯了罪,第二天他就自杀了。伊万出于内疚在法庭上坦白了一切,但是最后并没有影响最终的结局,得里特里被判有罪。

最后一部分是案件结束后的尾声,主要描写了上尉的儿子伊留莎的葬礼,以及关于帮德里特里越狱的计划。这里需要交代下作者的创作背景,1878年5月,陀思妥耶夫斯基年仅三岁的儿子阿辽沙离开了人世。小说第一步完成是在1880年,这个事故打断了小说的进度,也让陀斯妥思耶夫斯基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击,因为他儿子正是死于是家族遗传的癫痫病。他把对于儿子离世的悲伤写在小说中,把阿辽沙这个与儿子同名的人物设置为,贯穿始末的英雄并赋予它所有为自己敬仰与寻求的美德。这份心痛也被揉和进了小说里,退伍上尉斯涅吉辽夫和他的儿子伊柳沙的故事中。在读最后的部分时,阿廖沙说每个人都会成为坏人,关于小时候的美好的回忆可以阻止做出更大的坏事,我觉得有点违和感,突如其来的画风的改变和前面的内容不是很搭,想来应该是是作者在回忆起儿子时心中的柔软。

全书的三个部分,信仰,疯狂,希望,交织在一起构成一幅人性的大网。我不知道脑炎在那个时期的发病率是不是很高,我在每个人的身上都看到了些疯狂的影子,对神狂热的佐西马长老,生活淫乱的费多尔,伊万,德里特里都得了脑炎,几位女主角也是动不动就歇斯底里发作。与其说是疯狂,倒不如说是荒谬,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笔下“一切都是被允许的”。伊万说“这大地上太需要荒诞了。世界就建立在荒诞上面,没有它世上也许就会一无所有了。” 。人的荒谬就在于用自己的意识去思考这个无意识的世界。深受陀思妥耶夫斯基影响的加缪曾说:当人类试图理解的需要与这个世界毫无理性的沉默尖锐对峙时,此种荒谬就产生了。所以伊万接下来说,他知道的是他什么也不理解。所以在这个无法理解的世界中“一切都是允许的。

任何有意识的个体中都存在这样的荒谬,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社区。卡嘉爱着德里特里带给她的受虐感,同时也爱着伊万;德鲁什卡爱着费多万的钱袋,也爱着德里特里的疯狂。民众爱着佐西马长老的祝福,同时也嫌弃他发臭的尸体。人们渴望自由,但是在自由之后往往迫切的希望把自己的自由交给另一个人手中。卡嘉和德鲁什卡在拜托前一个爱人病态的关系之后又赛跑式的奔向下一个。民众在离开佐西马长老之后又把目光转向了和佐西马长老不和的疯僧。每个人都有一套独立的理解世界的系统。这套系统不能从内部刺探,只能从外部感知。接触够多的人,大概可以摸清楚对方思考黑箱中的线路布局,在无数次短路或者没电流的失败之后。让两个不相干的人来理解对方是很困难的。在别人眼中他们疯狂,在他们眼中别人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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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兄弟》。事实上,面对这部五十万的巨著,我很难用“喜欢”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对,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闷和压抑。我是那么地喜欢宋凡平,不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高大,英俊,幽默,乐观,诚信,善良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惨;我也是那么地喜欢宋钢,他跟父亲一样的高大英俊,文质彬彬,信守诺言,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惨烈;我也喜欢林红,美丽的花儿一样,却不以美丽骄人,深入简出,低调做人,可她不仅委身于自己曾经鄙弃并且仇恨的李光头,而且最终做了鸨儿。同样,我为饱尝屈辱的李兰庆幸,庆幸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幸福昙花一现,接下来跟她相伴的还是恐惧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丧子的老父亲,这个比贫农还贫穷的老地主,死的时候连一口薄棺都没有,一张草席裹着埋进了黄土。相反,我讨厌的李光头,自私,贪婪,不择手段,却富成了航空母舰;我同样讨厌的刘成功,见风使舵,附庸风雅,却成了所谓的刘ceo……所有这些,都让我在震撼的同时胸口憋闷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动车追尾了,死伤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车残杀,场面血腥;云南赛锐27刀杀人被判死缓案浮出水面,让人不胜愤慨;京珠高速客车大火41人遇难;云南女履历造价三年连升四级……所有这一切叠加在一起,不能不让我怀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中浸泡出来的人,我一向主张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宁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讴歌着生活的美好,事实果真如此吗?

直面社会是一个作家的良心。闭着眼睛思考的人,是傻子。

还想记下来的一点是余华在后记中提到的窄门。他说写作往往就是窄门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他还说,“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多长”。“以宏大的篇幅来叙述重大的历史,文却极其朴素简洁,所有的注意力像激光灯一样凝聚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故事内容几乎全部发生在一个小镇”、“视野很小,内涵很深”、“没有在人物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背景上浪费笔墨,这让宏大的历史变得非常个性化”。美国《pop matters》XX年1月的这个评论,无疑是余华“窄门”理论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思考不得不提。高行健的《灵山》获得诺奖以后,引来不少批评,集中起来就是说他故意投洋人所好,以暴露家丑来迎合诺奖。《兄弟》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是不是也会招致这样的批评?余华在作家出版社XX年第2版中附了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评论摘要,是想要表明某种立场,还是为了说明什么?照我看,不如不要的好。是非功过,自有读者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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