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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分享心得体会(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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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1

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的明朗,书是一种营养,它能让你精神强壮,书是一壶铭茶,让我回味无穷……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精选11篇)

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

读书,让我神游中华大地。

“日出江花经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让我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

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迂,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或原景,呈现在眼前。

读书不仅仅是享受景物的阿娜多姿,其实也是在扣问一扇扇古人的心扉。屈原的精忠报国,司马迁的忍辱负重,唐太宗的阔达心胸,明正德的荒谬无稽,岳飞的铁胆忠心……

读书,让我了解了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感受到了西方爱情的伟大凄美。

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

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2

闲暇之余,有人乐于下棋、玩麻将;有人喜欢打牌、酗酒、游山逛水;余独爱书。幼时即受恩师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盘中粟”的教诲和熏陶,以至于多年来一直对书情有独钟。书桌上有之,床头上亦有之,它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伴侣。

开卷必有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籍是传播知识的载体。书海浩瀚无边,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知识,知识是开启理想之门的钥匙;知识是无价的宝贵财富,知识只有靠读书才能获得。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是一种享受,无论躺在床上随意浏览,还是在办公室伏案书海畅游;无论是在公共汽车上翻阅消遣,还是在茶余饭后静坐捧读、托腮沉思,都会使你进入一种兴趣盎然、不克言状的绝妙境界。

当心情愉快的时候读书,它会带给你更加舒畅的惬意;当心情消极悲观的时候读书,它会唤起你对未来人生的热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你孤独寂寞时读书,它就像佳人乍到,给你送来了清新的问候和舒适的抚慰,使你心胸顿时豁然开朗,感到世界是那么美好,人间是那么可爱。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能力;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每读到一本好书就像他乡遇故知、久旱遇甘霖一样,另人心旷神怡,从中获得宝贵的启示并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及生活的意义。

读书的感觉真好!朋友,多读书吧!与我同乐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3

这天,当我阅读名校尖子生作文中的《读书》这篇作文后,被文中的“我”那种读书时忘掉所有的一切,专心致志的读书态度所感染。

文中的作者读的是那么聚精会神,把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了。我想到了以前自我读书时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一本新书的时候,我也是如鱼得水,迫不及待地欣赏一篇篇精彩的故事。我虽然喜爱看书,但从中收获个性少。这天我最后明白了,我读书只是看看热闹,只注意了故事情节,不曾体会文章中的内涵,更未注意过作品用了什么写作方法。作者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让我受益匪浅。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乃是成功的秘诀。”我是深有感触的。记得我在这次数学期末考试考了97分,都是因为粗心大意的结果,难的题我都没有错,偏偏只错了1道计算题,我真不就应呀!唉,粗心大意使我屡次失败,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是与我相伴吗?可这天,我明白了认真读书也是抛开粗心的一种方法,粗心并非与我相伴,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下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有认真的态度。

透过这篇作文,我明白了很多知识。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4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在别人眼里,它却是比精神支柱还要宝贵的东西。

著名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人类是多么重要!

在浩翰的书海中,我们一次次地吸取着书的精华,一次次地参加书的圣会,这让我们更加飞快成长。

在这一年中,我们学校开展的书会,越来越多,这让我们能更加在书的沐浴中成长。

像在今年,我们每个班每个星期都会开展一次:读好书,记笔记的活动,每个人都有一本小本子来记载自我从树林中挖掘地任何宝贝。我的小本子上,虽然有些笔记还没摘抄完,但是我还是懂的了一些道理:一个人要有自信不然任何事也做不了。小本子虽然看起来小,可在我眼中它却是自我的知识宝库。在我需要帮忙时它会伸出援手;在我骄傲时它会给我劝说……总之,它是独一无二的。

在书海中,道理是心罗棋布的:勤奋学习的道理;关爱老人的道理;孝敬父母的道理;爱护环境的道理……让我们能好好做人的书很多,很多。我们也将在书的海洋中继续前进,前进!

最后,我把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先生的一句话赠给大家:“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5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滴清水,能够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能够净化一个人的灵魂。

——题记

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重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得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完美的回忆都一一浮此刻我眼前。仿佛林海青的《城南旧事》中的状况都又出此刻了我的面前。

也许,童年,十几亿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里,它们就如一股细流,静静的,慢慢的渗入我的脑海中。

当我读到英子居然为秀珍和妞儿重逢去寻找思康叔而将自我的生日礼物给了她们。直到之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人陶醉,它如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

他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我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让时光白白的浪费掉。

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6

周总理曾经说过,为中华之堀起而读书。是啊,读书不仅能教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还能让我们向好的榜样学习。读书不是一句空话,就在今年的四月,我校开展了首届读书月活动。图书月开展后,同学们热情高涨,有的做读书卡、有的自己写读书笔记,还有的同学写的是读书的心得体会。其实,在书中,也有许多事例,深深感染着我们,为我们指明方向,这是我们的必修课。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蠢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书。”任何一个人,都要必须养成自学的习惯,即使是今天在学校的学生,也要养成自学的习惯,因为迟早总要离开学校的!自学,就是一种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行路,还是要靠行路人自己。《论语》中也有很多鼓励学习看书的句子:“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等等。

我也有许多自己的想法,前阵子在书城看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其中看了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两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高中时我在《故事会》上读过一片文章,当时我就很喜欢它,现在又反复读了几遍,印象更深了。它的名字叫《评说玫瑰》。

玫瑰园里,有一对双胞胎和她们的母亲。双胞胎对玫瑰园的看法是这样的:"这是个坏地方!因为每朵花下面都有刺。""这是个好地方!因为每丛刺上都有花。"短短的这两句话,包含了深深的哲理:两句话语,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道理很明了,不同的角度看事物都会有不同的想法,这个法则可以用到任何方面,只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的话,会有最好的结尾!不信,试试看吧。

众所周知,《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的经验及大量怵目惊心的案例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也体现了充满竞争的今天,如何做好各项工作,关键在于是否抓住了一个“小”字。

细节决定制度。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鉴于此,他提出,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伟大来自于平凡,往往一个单位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每天重复着所谓平凡的小事。一个企业有了宏伟、英明的战略,没有严格、认真的细节执行,再英明的决策,也是难以成为现实。“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

看完《细节决定成败》之后,又看凌志军的《成长比成功更重要》,深深地被它吸引了。《成长比成功重要》谈的正是一批最优秀的中国人成长的路程。他们并不拥有一个比我们更聪明的大脑,所经历的教育制度和我们的也没有什么不同。那么,他们凭什么变得和我们不一样了?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打败别人”,而是“成为最好的你自己”。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曾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它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看完以后掩卷沉思,感觉有说不出的悲。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他身上,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一个现实,用他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既然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

在网上读韩寒的《时光错落》,感触很深,离开了热情沸腾的十六岁,来到现实困难的二十几岁。引用他的话说:按照世俗的要求来衡量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时候,我只能感受到略微的存在意识。我们终归会习惯这种惯有着的方式与生活的状态,在我们的人生长路上,我们并不会轻易地在那个时候发现我们正在错失的东西,我们的人生一直在蔓延着,我们也就在这样的状态下举行着漫不经心的早礼……可是,我们最终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成为遥远的记忆。

读书是为了乐趣,你若用心,便能铭记。不管是什么样的书总是能给你不一样的感受,总能为你揭示什么,让你学到什么。科学文献,文艺作品,情感小说诸如此类,有些书可供一赏,有些书可以吞下,有不多的几部书则应当咀嚼消化;有的书只要读读其中一部分就够了,有些书可以全读,但是不必细心地读,还有不多的几部书则应当全读、勤读,而且用心地读。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做学问要花功夫,持之以恒,日积月累。热爱读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7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

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

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8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9

这本《飘》是同学“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10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读书分享心得体会 篇11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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