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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书心得总结(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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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

霍桑让我再次相信人的内心的博大。生命中的每一种情节都极具喻义,我们要做的只有宽容和沉默。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通用16篇)

故事情节简单,如果可以的话,一篇短篇小说尽可表述清楚。而霍桑却极尽心理之能事,竟写出一部宏大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发生在一六五〇年前后的波士顿,作为在英格兰被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移居至此,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甚至走向极端,禁止妇女微笑,儿童嬉戏。海丝特?白兰智慧而且刚毅,虽为齐灵渥斯的妻子,谣传丈夫早已丧身大海,与敏感而学识渊博丁梅斯代尔牧师发生私情,并育下一女婴珠儿。事情败露之后,海丝特被监禁数日,并在受弄刑台受辱数小时,并要时时刻刻佩带能奸的标志“A”字样的红字。但她拒绝说出女婴父亲的名字。而后移民至此的齐灵渥斯恳求海丝特隐瞒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此地做了一名医生。海丝特饱受周遭的耻辱与诟病,深居简出,乐人好施。而丁梅斯代尔牧师一方面要宣扬所谓的正统教义,另一方面又要忍受心理的折磨与煎熬。齐灵渥斯为了治疗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病情而走近他的身边,并从他的日常言行中感觉到他心中的隐痛,并生发了报复的仇恨。在海丝特?白兰与丁梅丝代尔的森林中一次会面后,海丝特向丁梅丝代尔揭露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牧师内心感到更大的痛楚和解脱。牧师决定在庆祝选举的布道时完成自赎,向众人表明了自己的罪恶,最后丁梅斯代尔走向海丝特?白兰受辱的刑台,因病情加重而死亡。一年之后,齐灵渥斯也逝去,与丁梅斯代尔合丧一处,但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共用一块墓碑:“一片黑暗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而海丝特?白兰再次返回此地,依然佩带耻辱的象征红字安静地活着。

霍桑极尽渲染描摩人的心理,避免言语落入流俗,为后世所推崇。使我更感兴趣的是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深沉而厚重的人文内涵。

“A”字的意义多重性引人深思。由于海丝特?白兰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的美行,使得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ADULTERY)的耻辱徽记,而成了“能干”(ABLE),甚至是“尊敬”(ADMIRABLE)的标志,而小珠儿则当作“天使”(ANGLE)的象征,更有甚者,将其看做社会的进步(ADVANCE)或者美国(AMERICA)的象征整个社会的错综关系的象征。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珠儿、齐灵渥斯”极具深刻的意味。毫无疑问,故事最大的主角当属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人生哲学让她活得坦荡无恃。当事情败露,海丝特本可逃避,移居别处,她内心强大的救赎意念,以及隐藏在深处的对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眷恋,支撑着她默默地承受着无处不在的非议与指责,她没有仇恨,更恰当地说,她安静本分的生存意识战胜了仇恨,只是默默地行事好施,她没有目的,行善的美行不是来赚取好名声,她只是用正常的方式对抗人们心底的怒恨。霍桑在书中结尾处写道:“一个值得探讨,引人入胜的课题是:是恨和爱,归根到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霍桑十分明确地给出了我们答案,当“二者发展到极端”时是“密不可分和息息相通的”,作品也向我们印证了这一观点,齐灵渥斯的情到极处而生恨,而丁梅斯代尔爱之真切却痛苦不堪。爱和恨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使一个向对方谋求爱慕和精神生活的食粮。”这句话也能在文中找到证据。完成之后,“都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人或痛恨的人同样置身于孤寂凄凉的境地。”结合故事,情节,这一论断更加深刻可晰。海丝特?白兰是爱与恨交融得恰到好处的例证,而牧师爱大于恨,齐灵渥斯恨多于爱,而珠儿则是似一个独立于情感王国的精灵。故事更具深义的是,当两人相继死去,海丝特?白兰自愿又回到那个充满着她的耻辱与悲伤之地。她心中坚定的信仰,使得原本耻辱的红字竟使人生畏起敬,这也昭示着世界变得成熟与宽容,一切正义、真诚的情感都被接纳。霍桑作出了呐喊:“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显示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的最坏之处。”我曾经饶有兴趣的想过这个问题。人只单纯的分为好人坏人是不够的。一个纯粹的真善美,无可非议,他一定会上天堂;一个服从于内心的道德失准的人,我们可以判定他是坏人,但他

是真诚的,他所做的每种行动都是心底真实的思想而引发的。但一些好人违于内心,隐藏内心真实的想法,一些坏人也许由于难言之隐而不得不扮演恶人的角色。世界太丰富,我们确实无法判别每个人的真实心境,那就只能真诚与宽容来完成自赎罢了。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2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 “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3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4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5

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似乎总在围绕“通奸”(Adultery)这个词。------无论是司汤达的<红与黑>,霍桑的<红字>还是列夫托尔思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甚至连恩格斯也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中赞扬“通奸”行为,并称之“骑士之爱”。

于之相较,发表于1850年霍桑的<红字>是最具争议的一部作品。仅只其以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为小说的背景在当时保守的社会下就颇为大胆与新颖。小说出版后立刻在美国引发强烈反响,并被誉为“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霍桑本人也因此名声大噪。

<红字>主要描写了四个人物: 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苦苦挣扎的女主人公Hester Prynne, 浪漫懦弱的牧师Dimmesdale, 阴险狡诈的丈夫Roger Chillingworth, 以及Hester和Dimmesdale私通生下的女儿Pear。 小说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开篇,接着 记叙Hester Prynne这个在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Roger Chillingworth,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Roger又在海上失踪,杳讯全无,Hester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Dimmesdale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的爱情生活。不久,Hester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Pearl。为了维护情人的名声, Hester不得不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与此同时Hester的丈夫Roger回来了,他察觉到了妻子与牧师的奸情,并展开了一系列处心积虑的报复行为。小说的高潮发生在即将升为主教的Dimmesdale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Prynne的词根是“窥探”, Dimmesdale是“迷惘”, Chillingworth意为冷酷的性格,而Pearl,珍珠,不仅象征着纯洁,也有果实的蕴意。霍桑将人物的命运和小说的线索巧妙地寄托在了人物的名字之中,他不仅仅只是想要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加尔文派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在<红字>这部小说中,无处不表现出作者对新移民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的崇敬。与霍桑同时期的梭罗认为<红字>这部小说是对美国历史的解析与赞歌,他说,从一个字母A,我们看见了一个国家A(The whole country named letter "A" appears until we see the letter "A"。)

然而,<红字>这部小说最终还是没有突破“通奸”的下场必然是“死亡”这一规律性的结局。在小说的中期,每每看到牧师Dimmesdale的内心独白甚至他与Prynne在树林密会时我甚至会以为他们将私奔成功。也许大部分人认为作者安排Prynne与Dimmesdale的死是必然的,符合人们的思维惯性以及社会现状,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例如Prynne带着Pearl与Dimmesdale跑到纽约去, Chillingworth在悲愤中死去等等,我相信就是连霍桑本人也是有过这样的犹豫的,但他最终还是向他的思想和社会低了头,这一点,从他加入布鲁克林农场并非信念而是为了成家结婚这一举动中就不难看出。

D`H 劳伦思在成名前曾将霍桑当作自己的偶像,甚至在其本人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大量的细节与景色描写都受到了霍桑影响。但是正如他所强调的,如同他的小说获得的赞誉,霍桑是个“重要”的作家。

重要和伟大,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6

今天看了我国四大名着之一《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大闹天宫》,很好看。孙悟空只是拿着一跟金箍棒,把天兵天将和玉皇大帝打的一塌糊涂。躲在桌子底下喊救命。后来还是叫如佛主来帮忙,才保住了玉皇大帝的位子。我们每个人都不要像孙悟空这样打玉皇大帝。

大闹天宫是说,孙悟空去阴曹地府,把猴属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玉帝欲遣兵捉拿,太白金星建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连败巨灵神、哪咤二将。孙悟空又被请上天管理蟠桃园。他偷吃了蟠桃,搅闹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逃离天宫。玉帝又派天兵捉拿。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太上老君用暗器击中孙悟空,孙悟空被擒。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行为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它仗着有七十二变和金箍棒,居然敢大闹天宫,真是胡闹。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件事是没有好下场的,如来佛主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这种惩罚实在太对了,谁叫他这么坏呀!孙悟空有两面,一面是他大闹天宫不值得我们学习。另一面是他用心用力保护师傅,这种精神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大家要记住了,做坏事是没有好结果的。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7

《彼得·潘》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童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剧作家杰·姆·巴里创作的童话故事。

大概,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是永远拒绝不了长大,老死的现实。之所以不想长大,是因为长大后会有许多要烦恼操心的事。也要承担照顾一个家庭的职责。如果,当你还是一个孩子时,每一天脸上都会露出天真无邪的笑脸,每一天都有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不想长大,是每个孩子的愿望。当我们还是一个孩子时,心中都有一位值得自我崇拜,自我喜欢的童话人物,我的心中,小彼得是我的偶像。他不仅仅能帮我们实现不想长大的这个愿望并且还会教于我们飞行之术,叫我们魔法,去对付社会上欺压弱小、谋财害命的坏人。使孩子健康欢乐的成长~~

彼得·潘是一个会飞翔。拥有魔力的男孩,是永无岛上的主宰者。他在夜间飞行时,身上会发出仅有拳头般大小的光芒。他,有着过人的机智与勇敢。他,天真烂漫而又顽皮,每时每刻都会散发出淘气的气息。可是,当危险来临时,他那临危不惧的精神,让我觉得她好像是一个“小大人”似的。彼得那侠义、乐观、勇于探险的自主精神是值得每个孩子学习的。

文中的三个孩子——文蒂、约翰、迈克尔。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中。他们的小保姆娜娜是他们生活中的好玩伴。每一天都陪他们去上学,在生活中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

在这本书中,文蒂、约翰、迈克尔在跟随着彼得飞往那不易找的地方永无岛的路上,又会遇到什么困难与危险呢?好了,此刻,我们就与彼得开始起程,去飞往永无岛,解除路上的一切困难,去品尝这永无岛上的精彩的生活!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8

今天,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小兵张嘎》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叫张嘎的小男孩,和奶奶相依为命。后来,奶奶为了掩护八路军老钟叔而牺牲了。为了报仇,嘎子找八路军当上了小侦查员。嘎子千方百计想得到属于自己的一支枪,但总是被没收。后来,嘎子战斗有功,终于得到了心爱的枪。张嘎机智、勇敢的个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嘎子为八路军探清敌人的这个情节。嘎子壮胆说要给皇军送鸡蛋,想尽方法混了进去。和鬼子作了一番激烈的斗争,还救出了玉英。

嘎子面对凶狠的敌人,临危不惧,誓死反抗,和张嘎相比,我们生活在这美好的今天,不像嘎子他们一样,整天提心吊胆地过着日子,贫穷、饥饿。我们多么幸福啊。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幸福的生活是几十年前先辈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张嘎在一次次抗日战争中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一次一次地战胜敌人,我们也应该向张嘎学习,遇到困难时不畏缩,勇敢地去面对!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9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做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隔了七八年,其中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回忆自己童年生活而写的。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到家后面的百草园玩,百草园就像是他的乐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他被家人送去三味书屋学习时,也还是很喜欢玩。文章中写到,鲁迅先生的老师读书读得正入神时,鲁迅先生就照着书本画绣像,画了一本又一本。小时候的鲁迅虽然调皮,但他拥有一个多么快乐的童年啊!

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充满生机!我外公也去过那里游览,听外公说,百草园只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园子,不是很漂亮。可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说那里是他的乐园呢?我想,是因为鲁迅先生在里面拔何首乌,拔木莲,捕鸟……每天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小园子只有一些野草,也给鲁迅先生带来许多乐趣的缘故吧!

比起我们现在的童年生活,我觉得鲁迅先生的童年更为快乐。我现在已经是六年级的小学毕业生了,我和我的同学都忙着为小升初作准备。像我,大半个暑假都在上补习班,还要天天做题。童年时的鲁迅先生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为学业而烦恼。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对自由自在的童年生活充满了向往。我真羡慕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啊!他的生活充满了趣味。我也想像鲁迅先生那样有自己的小乐园,拔何首乌、木莲,捕鸟。可以无忧无虑地过我的童年,那该多好呀!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0

看到美好的今天,展望更美好的明天,我不禁想起了在风里、雨里、炮火里苦战恶斗的昨天,更不禁想起了那些勇敢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战士。

在枯黄的树林里,连鸟雀都会惊慌地噪叫着,惊慌地飞来飞去,它们被枪声吓到了,它们被如雨的炮火吓到了,它们被可怕的战争吓到了!它们也会求救,它们也会逃跑呀!  战争给动植物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我仿佛听到了老白果树唏嘘的叹息声,我仿佛听到河水悲愤的低俗,但好像听不到鸡啼,听不到农民们悠扬响亮的咧咧声!原来他们也讨厌战争,盼望和平。 

班长杨军,他是一个勇敢、坚强、威猛的人,他希望敌人能早些冲过来,这样就能够多余一个,为战士报仇,而且胜利的愉快竟会压服创伤的疼痛,而且他的枪法还很准,十个有八个能够打中呢!  而敌军则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就连已经上战场了,还保持着队伍的整齐,虽受过严格训练,却不会随机应变,又有何用呢?  人们渴望和平,蒋介石却一心侵占我们的土地,难道他喜欢死很多人?难道他喜欢看到别人妻离子散?他真是很可恶呀! 

可中国人不是绵羊,还是把敌人打败了,英雄战士们,屹立在高山上,睁大着鹰一样炯炯有神的眼睛,构成了一个个伟大,崇高,团结的英雄形象!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1

《小公主》是美国女作家弗朗西丝·伯内特的代表作,故事中的小主人公萨拉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理解过良好的教育,所以很象一位高贵的小公主。在学校里,萨拉热心的帮忙同学,关爱小仆人贝奇。她父亲的突然去世,让她失去了生活来源,变成了乞丐。萨拉应对生活的艰难和不幸,没有一蹶不振,她的自信坚强,使她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磨难后,又重新拾回了往日公主的光彩。

读了这本书,萨拉自尊自爱,乐观自信的品质深深感动了我,她父亲没有去世之前,她生活富裕,有知识,有教养,却不骄傲。失去了父亲和财富后,她不自卑。无论什么时候,都能热心帮忙有困难的人,乐观的去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我们女孩子都想成为高贵的公主,所以我们要学习萨拉的乐观向上的性格,就算身处困境,也不向困难低头。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做一个像萨拉那样的热心助人,品质高尚的公主。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2

我们借了一本书《波莉安娜》是一本让我积极向上的书,书中的波莉安娜是一个活泼的女孩。

波莉安娜是个活泼快乐阳光的女孩。波莉安娜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她喜爱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已经上了美丽的天堂。这个可怜的家庭里只剩下波莉安娜和她的波莉姨妈,但姨妈的冷漠深深刺透了小女孩的心。小女孩却想到爸爸教她的“快乐游戏”,无论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都要去想方设法寻找这件事美好的一面。于是,波莉安娜便行动起来。小女孩的开心、活泼,使一直沉在“冰冷口袋”中的波莉姨妈也变得热情起来。渐渐地,全镇的人都变得活跃起来。

波莉安娜——这个勇敢而善良的小女孩在我的心里深深扎根。实际上波莉安娜也有痛苦,她没有父母亲,还先前来到波莉小姐家受冷漠,只是她并不愿意用自己的痛苦去埋没快乐。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快乐其实就在我们的眼前,如果我们善于经常去发现它,那么快乐这个宝贝就是你的了。正是波莉安娜告诉了我快乐是需要分享的,她那坚强的意志,乐观向上的心态,纯洁朴实的心灵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愿意和波莉安娜一起过快乐的生活。

品以单纯的童心和乐观、健康的精神向我们传递了一种来自生命本质的、元气十足的“快乐”,给现实世界中的我们―尤其是那些正身处艰难时期的人们带来了莫大的鼓励与慰籍。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3

美玉前阵子来南宁时,送了本书给我《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没看完,先借给面条看了。因为她有心理困扰,正好有朋友建议她看这本书。

她没看完,便建议说:元家族的成员都该看看这本书。

这是一本都市修行的心灵书籍。周末的读书会,我便以此为主题,分享此书心得。

其实这本书对我触动不大,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发现内在自我、唤醒心灵觉醒的阶段。当然里面有很多学识可以令我补充新知,完善我的个人系统。

因为没看完这本书,所以我分享的更多是近期我的阅书心得。

一是,有好书,我会尽量推荐给大家;

二是,你是否要接受,随缘。

所谓的“人讲人缘,书讲书缘。”就是这个意思。

这本书对面条小姐的触动大,因为她刚好处在这样一个心灵迷茫的人生阶段,所以恰当的书籍能给她指明灯的作用。所以,书讲机缘,处在不同的人阶段,有不同的人生需求,倾向的书籍就不同。

就我自己及大部分的女性阶段而言:

15-25岁的阶段,一般就是《女友》、《花溪》《瑞丽》《时尚》之类的书籍。25-35岁的阶段,会更喜欢看张爱玲、张小娴、仓央嘉措、纳兰性德等小资书籍,也能静下心来看身心灵修行、养生方面的书籍。35-45岁的阶段,喜欢重读古典名著、喜欢佛禅类书籍,也喜欢疏通知远的历史类书籍。45岁之后,喜欢研究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易经》《茶经》之类的。

同样的,人讲人缘。往往你认为很好的一本书,很迫切地推荐给别人,别人不一定会采纳,这个时候,授者也要考虑和尊重受者的意见,千万不要勉强人家。

我以前专门和元真研究过这个话题。

好比说,我认为很好的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体验、一个课程……推荐给别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很希望他们跟我有同样的体验。可是对方不领情,我会觉得失落,觉得可惜和遗憾。

后来和元真探讨,便释然。

对方不领情,那也是正常的。一方面,对方可能没有这个缘分,另一方面,对方的缘分没到。你何必拿自己的缘分强加到他人的身上呢?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但凡我向别人推荐好东东时,便不会那么地急切。如同我办这一次读书会,不是要大家都要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们是长期的朋友,我是希望通过不定期的活动,让我们彼此之间,逐步建立更多沟通上的共识。

而,从受者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什么东西,必定是那个东西是好的、对他受益的,所以我们要体晾这份用心和善心。

不管是授者,还是受者,希望你们随缘就好。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4

今日,妈妈找来一篇文章,名叫“卖米”,妈妈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感人,以往获得文学一等奖。作者飞花是一名来自湖南株洲的北大女高才生,英年早逝,年仅24岁。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农村的小姐姐,一家人都靠着种农作物换钱来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小姐姐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大米拿到集市上去卖。问的人很多,开始她妈妈想1.1元一斤卖出去,但商贩只肯出到1.08元一斤,米很好,看上的人也多,价格却始终是1.08元一斤,到后面人越来越少,她妈妈想着要不就1.08元一斤卖了算了,可商贩这时候却最多出到1.05元一斤,由于价格没有谈拢,她和妈妈虽然顶着烈日、饿着肚子守到天黑也没有把大米卖出去。最终只能把150多斤重的大米再挑回家。回去的路上,小姐姐懂事的选择重的那担米,结果滑了一下,米撒在了地上,想到生病的爸爸,她捡起地上的米继续回家。第二天一早,小姐姐和妈妈又去另一个地方卖米。

这篇文章写得太真实了,看了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妈妈给我讲过外公外婆的故事——妈妈出生在农村,外公外婆有四个孩子,出了三个女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在外公那个村、那个乡都是有名的。在妈妈生活的地方,普遍重男轻女,女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会去广东打工,然后早早结婚生子。外公外婆为了让孩子多受点教育,他们种了十几亩水稻、养了几个水塘的鱼、养了很多头猪,还种了很多烤烟。每一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很是辛苦。每年的秋天,外公都会挑起秋收后的大米担到县城去卖。从外公老家到县城有二十多公里。天不亮,外公就得出发,走几个小时的路,东西都舍不得吃一点。有时候行情好,能够卖个好价钱,有时候只能便宜的卖出。

妈妈告诉我,她们的学生时代有做不完的农活,每一天放学后都要去田里帮着做事。晚上经常没有电,几姊妹就围着煤油灯看书、写作业。之后姨妈、妈妈、小姨接二连三的考上了大学,一个学期五千多的学费,但外公外婆不管多艰辛,都没有让她们辍学。每每妈妈说到外公外婆都是无限的敬意!

生活的苦仅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因为之前的劳累,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前几年外公还做了支架手术,外婆也是高血压、高血脂,每年春季还会风湿关节炎,走路都很困难。所以妈妈毅然回到了郴州,期望能够就近照顾他们。

不论是《卖米》的故事,还是外公外婆的故事,生活在被电子产品、游乐设施包围的我确实无法感同身受。难以想象,有些人只是简单的生活,就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对于一家人来说,每一粒米都应当珍惜,都来之不易,是生存下去的力气。读完后才明白,生活不易,忆苦思甜,我懂得了感恩和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淳朴、勤劳、勇敢、坚强的品格感染了我,也将激励着我不断成长,好好学习。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5

卡夫卡和格里高尔后者是《变形记》一文中蜕变为一巨型甲壳虫的主人公,旅行推销员。而前者则是这只巨型甲虫的一手制造者,现代派文学作家,〈变形记〉的作者。

细读《变形记》,竟发现以上两位人物颇有相似之处。

同样的无归属感。

这一点在卡夫卡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记传中提到,他是犹太人,出生在布拉格,讲德语,臣服于奥匈帝国,集犹太,斯拉夫,德意志民族的成分混杂于一身。如此复杂的身世,无疑使这位文坛巨匠陷入了重重的归属选择中。可是事实并没有更多的回旋余地——他最终成为孤独流浪的游客。在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可是我没有祖国,因此什么也不能抛弃,而是想着如何去寻找或创造一个祖国。”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他的身体发生了突变,失去了说话能力,也同时使他被排除在人类之外。因此,“他扭了扭脑袋,痛苦而愤懑地把头挨在地板上磨蹭着”,他没有勇气提高嗓门让妹妹听到他的声音。

同样的陌生感。 卡夫卡曾在他的日记中写道:“现在我在自己家里,在那些最亲近的,最充满爱抚的人们中间,比应该陌生人还要陌生。”

陌生,就是当看到一盆水时,天真无邪地认为是一盆液态玻璃。

同样但却又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同样,是因为他俩都与陌生有着瓜葛,只是卡夫卡对别人陌生,而格里高尔则陌生于别人——这是相反之处。

他(格里高尔)到处碰壁,先是吓着了秘书主任,然后又遭到父亲的攻击,最后,连一向关心他的妹妹竟也开始表现得不友好。莫大的陌生感让他的心理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击。心理的创伤成为格里高尔最终死亡的重要因素。

同样的孤独感。

“实际上,孤独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对我极大的诱惑。”——卡夫卡语。

“因为家人忽视自己而积了一肚子火。”——格里高尔。

很显然,卡夫卡在作品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自己的情绪,文如其人,莫不如是。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6

《彼得·潘》是英国剧作家杰姆·巴里最著名的一部童话剧,出版于1920xx年。

小说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教会了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迈克尔如何在空中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连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

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作恶多端,他凶恶无比。因为彼得砍掉了他的右胳膊,所以,他用一个铁钩来杀人。小说中写道:一次,一个笨手笨脚的海盗不小心碰了一下他,就只听一声撕裂,一声惨叫,那个海盗的尸体便被踢到了一边。胡克却连嘴里的雪茄都没拿掉过。从这里我深刻地体会到海盗船长的残酷,没有人性。“战争”在不断地爆发着,海岛已无宁静之日。但尽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化险为夷,想出巧计搭救出伙伴们。

我觉得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有一次,他居然把自己的影子忘在了温迪家,真是个粗心的小家伙哦!一天晚上,他准备来取走他的影子。在他费尽力气找到后,人们肯定会想:他和他的影子碰在一起时,一定会像两颗水珠碰到后那样一下就汇成一体。可事情却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理所当然。面对这样的状况,谁都没有料到的是:彼得·潘竟然会想到用肥皂把自己的影子粘到自己的脚上。看到这里,我真是忍不住捧腹大笑,多可爱的小男孩呀!

作者不但写了彼得·潘的可爱之处,还主要描写了他的聪明、勇敢和机智。当孩子们被海盗抓去时,他利用胡克害怕鳄鱼的弱点,孤身一人闯过“鳄鱼关”;悄悄潜入海盗船仓库,搭救出伙伴们;又用计把胡克引入了鳄鱼的口中……。彼得·潘伸张正义,除去了“恶魔”,此次永无岛上恢复了宁静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岛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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